母親癌症,岳父母有錢卻不願意出,媳婦也不願意伺候陪護,怎麼辦?

竹米竹米米米


你還是不是人啦,岳父岳母對你這個破女婿一家已經仁至義盡了,嫁女倒貼三萬,買婚房,去看你母親給兩萬……你還厚著臉皮來提問。你的母親生病住院,你這窩囊廢不管誰管,你不出錢誰出??你岳父岳母憑什麼出這個錢??你真是一個魔鬼!!


阿拉木漢觀天下


你老婆他們家這樣已經仁至義盡了好吧!你來看一下我家,夏天我爸爸檢測出癌症,家裡積蓄都花光了,問公公借錢,確確實實是借,人家一聲不吭,也沒說問一下我爸怎樣?我從我家回來兩三天,公公摔倒骨折,也檢測出癌症,這時他倒有錢花了,不過是晚期,全身轉移。現在他天天需要我伺候(端茶倒水)還得好吃好喝伺候著,一個月伙食費快三千誰相信(平均兩天買一次骨頭,一次六七十,一天十來塊錢肉,二十塊錢左右蔬菜。要不就是雞湯,豬腳,大蝦,早餐的餅,包子,還要抽菸,一條五六天)我不是聖母,只是他還有幾個月可活,和他生氣,不值得。


想要的不過是平平淡淡


仔細看了一下你的文章,說實在話,你能娶到這樣的妻子和擁有這樣的岳父母是你上輩子修來的福別不知足。鑑於你提出的問題,我來講一下我的經歷。

我的父母都是癌症,父親食道癌母親直腸癌,兩人也是在同一年相隔剛剛一百零七天後相繼離世。在父母不停的交替住院,放化療期間都是我和我弟兩人照顧,為了照顧方便我關了開了十幾年的店而我弟白天上班晚上在醫院,我是白天在醫院,就這樣持續了兩年多。兩年多時間的超負荷勞累再加上吃不好睡不好心理難過,我和我弟都病倒了,我們都是自己吃著藥再照顧父母,你很難想像在醫院病床上一邊一個癌症病人要照顧是什麼心情。(在這期間我老公出了很大的力,每次到外省看病都是我老公一個人陪著,我從心底裡感激他。雖然我的公婆待我不好,在父母生病期間也不幫我帶孩子,但看在老公的面子上我原諒了他們。)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建議你還是自己承擔起責任,不要指責你的親人,他們真的做的己經很好了……


何以邈空


真的挺鄙視你的,作為一個男人,一點擔當都沒有,妻子和岳父岳母做的已經夠多夠好了,你居然還不滿足,還一味的去指責別人。你自己的母親生病應該你自己和你姐姐照顧,再說你說你姐姐需要照顧孩子沒有時間,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孩子才一兩個月,不然其餘的都是在逃避。

我也是才結婚一年母親就查出來癌症,當時我正在坐月子,媽媽做手術的時候還是老公和爸爸還有弟弟去的。手術後到家我正好出月子,之後一直是我和老公在照顧我媽媽,弟弟在上學,爸爸要工作掙錢來給媽媽治病。只是每次去醫院化療的時候是爸爸陪著去,因為我的孩子還小去不了。所以說你的姐姐沒有時間來照顧你媽媽,那是在推脫責任,父母把我們養這麼大不容易,特別是去世之後就再也見不到了。

癌症在目前是治不好的,而且你媽媽是腦瘤,那個更是沒有辦法,你們已經為她花了那麼多了,我建議保守治療,這樣還能活一段時間,我媽媽就是保守治療,然後吃中藥,活了差不多兩年半的樣子,但是最後還是去了。

作為一個男人就應該扛起家裡責任,你岳父岳母有錢那是別人自己的,不是你的,不要想著別人有錢讓你自己拿來用,別人也是辛辛苦苦掙得,不是大風颳來的。你的妻子把六萬的彩禮都拿給你給母親治病了,岳父岳母也出了兩萬了,真的已經夠好了,不是很多人都能做到這樣的。我媽媽生病,我婆家也就只拿了兩千多塊錢,但是我沒有意見,給多少那是別人的心意,哪怕別人一分不出,你也沒有資格去指責別人。

至於你岳父岳母去旅遊,那是別人的事情,跟你有什麼關係?難道要把你的痛苦加在別人身上?妻子有工作肯定是要工作的,難道天天來伺候你媽媽了不生活了呀,而且那個病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而且長久累月的。

照顧你媽媽是你和你爸爸的職責,你的心理和你姐姐一樣,是想逃避責任,醒醒吧,把自己該做的能做的,都做了,不要為未來留下遺憾,過世了就再也看不到,再想伺候也沒有了。


別人家的媳婦


別怪大家都鄙視你,作為一個男人,自己母親生病沒錢治療,是什麼讓你有那麼大的勇氣和岳父母要錢?岳父母拿出兩萬探視病人做的很到位了,妻子也拿出當年六萬的彩禮,做的也很好了。母親生病,首先有義務照顧她的是自己的子女,就是你和你的姐姐,你的妻子可以隔段時間去看看婆婆。你們做子女的,沒有盡到病床前盡孝,為什麼強求做兒媳的必須做到?

當年我父親做心臟支架住院,我當時26歲,自己有個三歲的兒子(扔給家裡老人幫帶著)一個人照顧父親28天。沒有什麼不好意思,自己父親自己照顧理所應當。後來母親重病,整整9年,是我和姐姐兩個人輪流照顧的,兩姑爺一個都不用他們照顧。我母親重病後期,沒有自理能力,根本離不開陪伴,我和姐姐每人24小時輪班照顧。我兒子讀高中,完全靠自覺,我都沒時間管他。母親病逝的時候,我兒子即將高考,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熬過來的。孩子最重要的時候沒能盡心陪伴,內心些許愧疚,可想想還是值得的,畢竟我送了母親最後一程。

最後祝天下父母身體安康!


一汀煙雨默然


從你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你是比較自私的,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你只考慮到你老婆娘家條件好就應該無條件的幫助你家,你結婚,婚房是老婆娘家買的,你們一家自己住,岳父岳母不住,車你家買的,但車是你在開,你岳父岳母沒有受益,禮金給了的你老婆又帶回來了,而且你媽生病你老婆已經把禮金全部給回你了,而且你的岳父岳母還給了2萬看你媽,我覺得這已經是夠仁義了。

其次,雖然你老婆是獨生女,你是否有為岳父岳母養老,照顧他們的心呢?從你的語氣看你是沒有的,你認為他們的錢也是給你老婆的就等於是給你家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你說的是你岳父岳母不肯給錢你媽治病,而不是你問他們借錢。你根本沒有想過那是你岳父岳母的養老錢,他們的錢也是辛苦賺來的。

第三,你有姐姐,你說你姐姐有家庭要照顧家庭和小孩,那我想問下你媽是不是她媽,你老婆是獨生女,她沒有父母要照顧?相反,你老婆沒有贍養你媽的義務,而且你媽對你老婆不好,她還是將6萬禮金都拿出來給你媽治病了,雖然她沒在身邊照顧,她也盡了她作為兒媳的義務。而你姐是給錢了還是出力了呢?你可以體諒你姐,為什麼要對自己的老婆這麼苛刻呢?

第四,我覺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本身的問題,思想上自私,將你該承擔的責任推託在老婆甚至岳父岳母身上,甚至幫你姐也把責任推託乾淨,從沒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只會一味的埋怨,如果你媽和你老婆關係好的話,我相信你老婆會支持給婆婆治病,無論是出錢還是出力,那你有沒做好婆媳之間的橋樑工作呢?另外你岳父岳母去旅遊用的是他們自己的錢,為什麼要把錢給你呢?

最後,建議題主認真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找問題,不然繼續下去我相信你老婆會和你離心,對你們的婚姻也是一個考驗。


雜談一起說


題主,你這奇葩思想真是讓人無語。你提出妻子是獨生女,目的是等岳父岳母日後老了或者生病了,你覺得岳父岳母家會用到你是吧?請換位思考一下,連你自己的親生母親得癌症,你都沒有能力照顧,更沒有錢,把自己的姐姐也推脫的這麼幹淨,如果日後,岳父岳母真的需要人伺候時,尤其是需要錢時,你覺得他們能指望上你嗎?不能!

難道就因為妻子是獨生女, 那麼她的父母包括她們的財產就理應都屬於你嗎?

她嫁的是你,不是你的家人。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你岳父岳母在這種情況下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甚至他們都不該給你母親那兩萬,就算是給,也未免太多了。


01) 你妻子嫁給你,並不是她的父母也跟著一塊兒嫁給你,就連你們的房子也是岳父岳母買的,彩禮錢,你的妻子也沒要,還額外從孃家帶回了3萬塊,等於是你娶個老婆,結個婚,沒有出錢呀,當然,除了那輛車,你自己也開吧,最後,不還是被你給賣掉了。你還不知足呀,你也不想想,換做是別的女人會嫁給你這樣的嗎?你媽還對媳婦不好,我看,是你根本不知足,對自己的妻子不怎麼樣。

02) 你媽生病,人家能把當初當作彩禮的6萬塊拿出來給你媽治病,已經很不錯了,她不伺候你媽,要上班掙錢的,一是你根本靠不住,人家再因為照顧你媽丟了飯碗,那就從你這什麼都得不到,二是人家上著班還能掙到錢,你已經每天在醫院照顧你媽了,你還有收入嗎?她最起碼得有收入吧。

還有你的姐姐,照顧她自己的家庭,還要上班,那可是她親媽。你怎麼就沒想想,你媽不是你妻子的親媽,她也要上班,相反,我倒覺得你妻子比你姐姐做得要仁義,我看,你就是骨子裡有一種媳婦娶進門,就萬事大吉,媳婦要全部唯命是從!


心童


先問你幾個問題:

1,你媽生病,誰是你媽的親生子女?

2,你姐有家有工作就可以不照顧自己媽?你媳婦有工作有自己的家就應該照顧你媽?什麼邏輯?

3,你岳父母出去旅遊還要看你家父母,情況而定?

4,你媽對你媳婦不好,憑什麼要她侍候你媽?

然後回答你:你該離婚,別拖累你媳婦和她們家人,俗話說,不怕賊知道,就怕賊惦記。你都那麼惦記岳父母的錢,他們也不是什麼達官貴人,估計錢也是比你家多點,你還是儘快離婚,找個更有錢的,而且一定要願意給你媽出錢治病的好媳婦。

本來,人家的錢就不該惦記,雖然你們之間有親家關係,但沒有任何規定,岳父母從和你家有了關係之後,做任何事都要估計親家的情況。

這樣說可能有點冷酷,生活中很多親家之間也就是幾萬元的交情,或者說幾萬元的關係。這還都是兩家關係不錯的,如果關係不好的,一輩子不來往的也存在呢。

提問題的女婿,你想救母親的孝心是好的,可你指望別人的錢就不對了,更不該指責岳父母和妻子。你可以想辦法去銀行貸款,也可以讓姐姐一起想辦法。


一方亭苑


臉皮這麼厚啊,岳父岳母已經貼了不少錢了,你還想讓你老婆當免費的保姆啊。自己母親生病,自己姐妹都不來陪護,也沒有請親戚朋友幫忙,就想著非要把老丈人一家的財產全都掏空了。

你這個人就是典型的弱者思維。就感覺自己是窮,周圍所有的人都要讓著你,幫著你,只要別人不幫你,別人就是壞人是惡人。

你岳父母沒義務出錢,你老婆也沒義務陪護伺候。人家已經把彩禮都給你退回來了,還拿了兩三萬塊錢給你母親治病,已經算是很夠意思了。

你這種人就是我窮我有理,你有錢就一定要幫我。就因為你母親生病,你一定要讓岳父岳母出十幾二十萬給你母親治病,你這個要求也太過分了。

看你們結婚的時候,也是你有老婆付出比較多,你那幾萬塊錢的彩禮,人家根本就看不上。這種家庭願意把女兒嫁給你,你還偏偏惦記人家父母的財產。

真的是人心不足,你就想著別人是獨生女,別人女兒嫁給你父母的財產都是你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聽你的話。你這就是明擺著,要獨佔人家父母的財產。

說什麼你自己是男的,照顧母親不方便,你跟姐姐要照顧家庭也沒有時間,就剩下你老婆非要讓人家給你媽媽陪護。

你姐姐是親生女兒,都不來陪,更何況你們家沒人陪護你可以花錢請護工,你就非要讓你老婆去陪。

別人家做事已經很厚道了,家庭條件也比你們家好很多,憑什麼事事都要聽你的?嫁給你只不過是對你有感情罷了,別人根本就不圖你的錢,你還真的把人當免費的保姆啊。


木魚讀書


陳群律師

8月21日 · 汽車律師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首先,對您表示理解和同情。

每一個孝順兒子遇到這樣的情況,都會著急,都會擔心,都會想盡辦法去救母親,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一著急就亂陣腳,這可不行。

男人要頂天立地,要看得清楚,要頭腦冷靜,不能亂著急。

具體到您家的情況,您必須想清楚,誰對母親有義務,誰沒有義務,而不是因為誰有錢、誰無錢,誰有事、誰無事。

面對您生病的母親,您的父親、您和您的姐姐是義務人,既要出錢又要出力。

有點奇怪的是,您該怪的不怪,不該怪的卻怪上了。這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您的問題裡好像父親隱身了,面對生病的妻子,他既不用出錢,也不用出力?

這是不對的,父親是您母親的配偶,最有義務出錢和出力!

您去年才結婚,父親也就在45到60歲之間,正當壯年,他照顧您母親,在體力上是完全能夠勝任的。所以,您父親最應該在醫院陪床。

除非,他與您母親已離婚。

她應當處理好自己小家庭和原生家庭之間的關係,不能以要工作、要照顧自己的孩子、沒有時間來拒絕陪護。

她要麼就自己親自陪護,要麼就出錢請陪護。

換句話說,工作、家庭都不是她拒絕照顧母親的合法理由,她不照顧母親是既不合法也不道德的。

三、您錯怪了岳父母。

您的岳父母,對您的母親沒有任何義務!無論是法律規定,還是傳統習俗,或者道德,他們都不對親家有義務。

您母親生病,他們給不給錢、給多少,都應該由他們自己決定。

他們掏2萬塊錢已經是非常非常夠情分,您和您的父親、您的姐姐應該感謝人家才是!

不能因為他們有錢,您就認為他們該出錢給您母親治病。

無論是法律上還是傳統道德上、風俗上,他們都不該掏這個錢!

您怪他們不出錢給您母親治病,怪他們不僅不多掏錢卻還自己去旅遊,這都是錯怪、亂怪、無理責怪!

這是您的錯,不是他們的錯,是您過分,您無理要求!

不能因為您的母親生病,人家就禁慾禁行停止自己的生活,人家就旅遊都不行。

您母親病了,關人傢什麼事?!

人家愛幹什麼幹什麼,絲毫都不受您父母、您家庭的各種困境的影響,您明白嗎?

您千萬得清楚這一點。

四、可能因為您錯怪岳父母,而影響到您妻子的態度。

您妻子只有配合您贍養您父母的義務,她不是直接的單獨的義務人。

您應該怎麼辦?

只有在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您才和姐姐共同挑起照顧生病母親的重擔;否則的話,主要的義務人是您父親,其次才是您和您姐姐;再次,您妻子要配合您照顧老人家。

其他任何人,都無須出錢出力!

其他任何人,出了錢也好,出了力也好,您都應該感謝人家!

在您擔心、著急、憂愁,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寫這一篇,您看了可能很不舒服,但是,您必須開這個竅,明這個理,知道相關的法律規定,再不能去亂想亂做亂說。

以下附相關法律規定,希望您仔細看一下。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婚姻法》:

第二十條 夫妻扶養義務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父母與子女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