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深入扫黑除恶
冲刺全年目标
远安县检察院
10月25日
10月25日上午,远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俊峰主持召开院务会,专题传达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四季度工作。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本元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陈一新秘书长的重要讲话,以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省院王晋检察长的讲话精神。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巍全文领学了最高检《关于刑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办案情况的通报》,传达了我县垃圾分类工作和鸣凤城区清洁能源取暖工作会议精神。
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俊峰传达了10月17日市院伍学文常务副检察长调研指导我院检察工作时所作的重要指示意见,特别是对四季度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的要求。
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吴俊峰提出三点要求。
01
做到“三个强化”
强化政治担当,保持干劲;强化精细办案,体现专业;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正。
02 实现“三个提升”
提升沟通水平,凝聚合力;提升办案效率,展现作风;提升办案质量,办成铁案。
03 坚持“三个严格”
严格办案程序,讲求规范;严格线索移送,防止失责;严格办案纪律,不踩红线。
关于四季度工作,吴俊峰强调:
学透考评细则,把握工作重点
各部门要主动对接市院对口部门,学透弄通本条线工作考评细则,把握工作方向和重点,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梳理工作,补齐薄弱短板
对照工作目标和计划,全面梳理本年度工作,特别要确保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力度、有数据、有质效。
坚定信心决心,奋力争先创优
对标“打造山区强院、走在全市前列”的奋斗目标,昂扬精神状态,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新,奋勇争先进位。
强化管理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优良的作风和担当精神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案件和人员违规违纪情形,始终保持良好的检察形象。
文字丨焦芸
审核丨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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