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理由才是好理由

讓我們假設 約翰相信人類是由其他物種進化而來的,就像現今進化理論所描述的方式。我們可以問:(1) 約翰有什麼理由相信這種說法? (2)這種理由算得上是好的理由嗎?

相信某事有很多不同的理由。我們可能會因情感上的理由去相信某事。可能 約翰認為人類是由其他物種進化而來,部分原因是他認為這使他感覺到自己與自然環境融為一體,這種感覺為他帶來了歸屬感和意義,放棄這種信念可能會引起情感上的痛苦或破裂;或者他相信這件事是因為他知道這會令他虔誠的父親傷心,而他能從叛逆中得到滿足;或者可能這種信念與更大的信念之網( web of beliefs)相符,比如他認為自己在這個宇宙中的位置,放棄這種信念可能會破壞信念之網的完整性或連貫性,而這是他無法接受的。

我們已經思考了相信某件只涉及信者本身的事情的情感理由。但一個人相信某事,可以是因為這種信念將他與他的社區、文化和傳統在情感上聯繫起來。擁有強烈的社群和傳統意識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我們不該低估它影響和塑造我們世界觀的作用。

可能 約翰十分認同科學界和科學傳統,他認為如果他不相信人類進化,可能會迫使他與科學界決裂,而這是很糟糕或痛苦的。毫無疑問,我們現在一直在做的很多行為,至少有一部分,是為了強化和滋養我們與社區的紐帶。有時候,我們的一些行為和信念不僅對我們個人的世界觀很重要,而且對我們的文化和民族遺產十分重要,以致我們不得不將它們視為自然發生且不可避免的事情。可能在我們看來,不堅持這些信念會是一種精神錯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能無法在不引起持續性情感痛苦的前提下質疑這些信念和行為。

我們也有更加純粹的實用( pragmatic)理由去相信某事。我們相信某事,可能是因為它使我們更容易地達成我們的目標或目的。放棄這種信念可能不會引起嚴重的情感痛苦,但保持這種信念能簡化我們某一部分的現實生活。與質疑它相比,相信它能使我們過得更好,因此我們繼續相信它。

然而一個理由的品質主要是它的真假性質。對一個論證,一個好理由應該不是空洞的,它的內容可以通過經驗來衡量,模糊空洞的陳述是很難獨立檢驗的陳述。神的旨意之所以不是好的理由,是因為它無法通過檢驗來衡量它的真假。

當然,理由應該是相關的。一個事實報告本身可以是真的,但它只有和結論相關的時候才成為理由。比如拿一個人的1米8的身高來證明他的高智商。身高是事實,但不能構成這個證明的理由。理由的可靠性以及與結論的相關性,是構成好理由的基本要素。

對於我們來說,一個信念真就是它和事實相符。鯨魚在海里遊的信念真就是因為鯨魚的確在海里遊。我們知道這一點是因為無數的事實證明了它。當我們說,我們知道鯨魚在海里遊,我們認為這是知識,它是真的信念。

我們將那些可以表明我們的信念為真的理由,稱為知識論( epistemic)理由。

雖然知識是真的信念。但真的信念並不就是知識。就是說,知識並不完全等同於真的信念。一個真的信念可以不來自好理由和論證。例如,不管出於什麼奇怪的念頭,我相信這一次買彩票我會中獎,結果我真中獎了。這個相信中獎的信念這次是真的,但並不是來自充足的論證,我們自然也不說它是知識,因為這只是巧合。這就是說,雖然知識是真的信念,但反過來並不成立:真的信念並不就等於知識,它還需要有根據讓我們確信它是真的。這種根據的最好的形式就是論證。當我們有可靠充足的理由和推理來理解並相信它是真的,我們才說這是知識。由此,除了真,論證應該是信念成為知識的另一個必要條件。所以,比較完整地說,知識是得到論證的真的信念。

其實信心的程度總是與證據和論證相關。

一個人失足落進了一個深井,下落了一百英尺之後他抓住了一顆樹根。逐漸地,他的手沒有力氣快抓不住了。他絕望地喊道:“有人嗎?”他朝頭頂望去,只見到一小片圓形的天空。突然,天空中的雲分開了,一道耀眼的光照向他。一個深沉的聲音如雷鳴般響起:“我,上帝在這裡,把樹根放開,我會救你的。”

這個人想了一下,接著喊道:“還有別人嗎?!”

沒有上帝拯救過的經驗,自然也對上帝信心不足。

情感理由和實用理由都不是知識論理由。放棄某些信念確實會引起持續的痛苦或實際行動的不便,但不能推斷這些維持信念的理由是知識論理由。

在 約翰相信人類是由其他物種進化而來的這個例子中,這一點非常清楚。他相信進化論的理由跟進化論是否為真沒有任何關係。確實,他相信的東西是否為真跟他的情感、社群,甚至他本人,都沒有任何關係。如果人真的是由其他物種進化而來,那麼不管 約翰是否存在,這都是真的。決定進化論是否為真的事件遠在 約翰出生以前就已經存在了。知識論理由是我們認為某個信念是真的或正確的理由,它準確地抓住了真相,它必須與我們的情感或現實的挑戰無涉。的確,我們都知道,事實有時候是令人難受或痛苦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