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幫他把房子、車子、摺子要回來

“我的房子、車子、摺子都拿回來了!”近日,被害人劉先生專門製作兩面錦旗來到蜀山區檢察院,當面向檢察三部(籌)檢察官致謝。

【法律监督】蜀山区院| 谁帮他把房子、车子、折子要回来

原來,劉先生曾經不幸落入一黑社會組織所設的“套路貸”陷阱中,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2016年4月,劉先生向以陳可元為首的黑社會組織控制下的中皖中元公司借款3萬元,在該公司業務員張某的誘騙下,簽定了多份空白借款合同、借條、委託租賃協議等材料,並被扣留了名下的一處房產的購房合同,實際得款1.91萬元;同年7月,劉先生再次以同樣的方式向中皖中元公司借款3萬元,實際得款2.36萬元。劉先生按期還款至2017年初,但因無力承擔高額利息,該黑社會組織頭目陳可元(已判刑)便安排人對其進行催收,干擾其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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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陳可元安排其黑社會組織成員聶某利用空白借款合同、借條等,將劉先生起訴至合肥市高新區法院,要求償還借款本金6萬元及利息,共計8.3197萬元。劉先生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於2017年8月28日判決劉先生敗訴,並查封了其房產。後經查實,至2017年10月,劉先生已陸續向中皖中元公司還款共計8.52萬元。

2018年5月10日,聶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劉先生的車子被查扣、名下銀行卡又被陸續凍結。執行過程中,陳可元、聶某等人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被蜀山區法院判處刑罰,劉先生成為刑事案件受害人之一。

後劉先生認為,該案系虛假訴訟,但法院仍查封其名下車輛,凍結其銀行卡,嚴重影響其正常生活。劉先生向法院提出解除強制措施的請求,但苦於無法證明自己是受害者,遂申請檢察機關監督法院撤銷對其本人的強制執行措施。

蜀山區檢察院審查案卷後,於2019年4月12日決定受理,並立刻與法院核實案件執行情況,向執行法官闡明申請執行人聶某因涉黑接受一審刑罰處罰的情況。

2019年4月28日,法院作出執行裁定,解除對劉先生名下房產、車輛查封,解除其名下銀行帳戶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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