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厲王發佈了一項政策,卻僅得到局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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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厲王起用榮夷公

周王朝的西周統治到周穆王時達到頂峰。周厲王即位三十年“王好利”,進而寵幸“好專利而不知大難”的榮夷公。為此大夫芮良夫勸諫周厲王“榮公若用,周必敗”。令人遺憾的是“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周厲王一意孤行,引起諸侯列國強烈反對,竟至“諸侯不享”的地步。

周厲王發佈了一項政策,卻僅得到局部執行

榮夷公之類的官員侍奉周厲王左右

為了聚斂更多的財富,周厲王任用榮夷公實行專利,即強行宣佈山林川澤歸國家所有,不許平民上山打柴、打獵,也不許平民下水捕魚,從而觸犯了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怨言四起,街頭巷尾,到處均有人發洩不滿。

當此周王室危難之際,召公提醒周厲王,國人已經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周厲王非但不罷手,反而“得衛巫,使監謗者”,一經有私議“專利令”者,立即誅殺。

周厲王發佈了一項政策,卻僅得到局部執行

召公思謀如何勸諫

於是,國人不敢公開場合發表言論,路途相見也只能通過眼神打招呼。周厲王認為,民人誹謗之事已經消除。但召穆卻認為,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一旦決口無法收拾,唯有廣開言路才是正確出路。周厲王“弗聽”,而“國人莫敢出言”。

周厲王三十七年,國人對周厲王的高壓政策已經無法忍受,“國人叛,襲王,王出居彘”。由於此次國人暴動周厲王逃亡到彘,史稱“彘之亂”。

周厲王發佈了一項政策,卻僅得到局部執行

周厲王頒佈法令嚴禁誹謗周王室

由於“太子靖幼”,無法處理政務,“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從此西周進入“共和”時期。據《史記·周本紀》記載,共和十四年,逃亡在外的周厲王死於彘。

據《綱鑑易知錄卷三·周紀》記載,“彘之亂”發生於周厲王三十七年,即“己未,三十有七年,國人叛,王出居彘”,且國人暴動的次年,周厲王三十八年為共和元年,即“庚申,三十有八年,春,王在彘,召公、周公行政,號共和”。由此可見,周厲王死於彘的時候,至其即位的周厲王元年,共計五十一年。

據《竹書記年》記載,周厲王生於周孝王七年,即“周孝王七年,厲王生,冬大雹,牛馬死,江漢俱動”,而周孝王在位十五年,周厲王的父親周夷王在位十六年。由此可知,周厲王是二十四歲即位。

綜合以上推斷,周厲王去世的時候年齡應該是七十五歲,算得上年老而終。

周厲王發佈了一項政策,卻僅得到局部執行

周厲王逃彘,群臣為執政者擔憂

圍繞周厲王逃彘,存在諸多不解之處:

首先,為了充實國庫,周厲王以周天子的名義向封建君主、貴族控制的山林川澤開刀,規定“稅目”,令其按期如數上繳“稅收”。周厲王的舉措立即遭到既得利益者的反對,據記載,“諸侯不享”。

據《史記》【集解】,“彘,晉地”,且《括地誌》也有“晉州霍邑縣本漢彘縣,後改彘曰永安。從鎬奔晉也”的記載。由此可見,國人暴動爆發之時,周厲王逃亡的目的地並非周天子控制區,而是晉國的彘。

據記載,“國人暴動”之時,國人對周厲王的仇恨已經到了欲置其於死地的地步,從太子靖差點被殺即可知。當初“太子靖匿於召公之家,國人乃圍之”,若非召公“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靖必將命喪國人之手。

周厲王犯眾怒而闖下天大的禍,卻還敢於逃亡已經“不享”周天子達七年之久的晉國,且在晉國的彘度過了餘生。

周厲王發佈了一項政策,卻僅得到局部執行

周厲王逃彘

其次,因避禍才逃亡至晉國的彘地,而且是在國人“襲王”的情況下倉皇出逃,周厲王的生活開支來源於何處,令其在彘生活了十四年。

再次,召公、周公均為周初勳臣之後,且輔佐周厲王達三十年之久,是什麼勇氣與心態,令他們竟然置畢生尊奉的周天子而不顧,任由其居於外,而行代理國事之事。

“歷史倪說”認為,從周厲王發佈“專利”命令至“國人暴動”長達七年時間,周厲王在危難之際仍然選擇逃亡晉國,且留下如此眾多的疑問,唯一的解釋即是周厲王的“專利”命令,因“諸侯不享”,被諸侯列國拒絕執行,而僅有周王室控制區被強行實施。

周厲王發佈了一項政策,卻僅得到局部執行

周厲王的臣子在推行“專利”命令

而且周厲王逃亡至已經“不享”周天子的晉國未被驅趕,並有生活來源,且召公、周公依然代理國事,卻任周厲王居晉國彘地至去世,表明既得利益者維護切身利益的目的已然實現,無需趕盡殺絕,更無必要揹負弒君的罪名。

“歷史倪說”參考以下資料:

1、《史記·周本紀》

2、《綱鑑易知錄卷三·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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