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男子冒充女性與他人“談戀愛”,騙取對方13萬元,法院判了

本以為在網上找到了一個能夠跟自己聊得來的女朋友,80後男子阮先生沒有料到,對方跟他“談戀愛”是為了騙錢。更讓他沒有料到的是,這個在微信上跟他撒過嬌、叫他“老公”的人竟然是一名男子。

在這段未曾謀面的“戀情”中,阮先生先後被對方以各種理由騙去了13萬多元。直到對方將他拉黑,他才意識到上當受騙,並果斷報案。今日,記者從魚峰區人民法院獲悉,冒充女性跟阮先生“談戀愛”騙錢的90後男子覃某因犯詐騙罪,已於近日被該院一審判處4年有期徒刑。

網戀“女友”屢屢開口“借”錢

據悉,30多歲的阮先生曾因故揹負了數十萬元的債務,巨大的還款壓力讓他疲於應對,夜不能眠。漸漸地,他不大跟親朋好友溝通交流,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顯得有些孤僻。後來,他萌生了在網絡上找陌生人聊天的念頭,試圖用這種方式來排憂解難,減輕自己的痛苦。

去年11月,他通過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了一個微信暱稱為“韋某某”的網友,並交談起來。

在用微信聊天期間,“韋某某”自稱是獨生女,其母親因為車禍去世,留下她跟父親相依為命,不久前其父親也因病去世,她對未來的生活感到非常迷茫。而阮先生也向對方講述了自己的經歷。在互相傾訴的過程中,阮先生感覺他們有著相似的失落狀態,都能理解對方的感受,並且也聊得來,遂決定跟“韋某某”在一起交流。

就這樣聊了一個星期左右,雙方在微信上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這時,“韋某某”自稱家裡種植有幾十畝桉樹,並且她在柳南萬達還有一套房子正在裝修中,但她目前沒有現金交房租,遂開口找阮先生“借”錢。

出於通過微信聊天建立起來的信任,阮先生沒有多想,便轉了一些錢給對方。接著,“韋某某”又分別以住院看病、吃飯、交房租、還親戚錢、買飛機票、買項鍊等為由,經常找阮先生“借”錢,少則幾百元,多則上萬元。

基本上對方每次開口“借”錢,阮先生都會給,他覺得“韋某某”條件不錯,倘若雙方能夠成家,對大家都有好處。如此一來,阮先生前前後後竟然“借”了13萬多元給“韋某某”,而這些錢全都是他通過信用卡和網貸平臺借來的。

被害人發現上當受騙後果斷報警

事實上,阮先生對“韋某某”的瞭解幾乎都來自於微信聊天。雖然雙方曾有過一次短暫的微信視頻,但“韋某某”並未露臉,也沒有講話。此外,“韋某某”雖然也曾多次提出要和阮先生見面,但每到見面的關鍵時刻,其又總找理由搪塞敷衍。對於阮先生的見面要求,“韋某某”也是一再推脫。

一直到今年3月,雙方都沒有見面。後來,“韋某某”拉黑了阮先生。此時,阮先生方才意識到被騙了,遂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機關經偵查後發現,90後男子覃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20日,辦案民警在市區魚峰公園附近將覃某抓獲歸案。

據悉,覃某是柳州本地人,今年28歲,沒有固定職業。覃某歸案後交代,他有段時間比較無聊,便換了個女性的微信頭像跟人聊天,後來阮先生也加了他的微信,他發現對方比較單純,於是便冒充女性跟阮先生“談戀愛”,虛構事實博取對方的信任,進而騙取錢財。詐騙所得錢款已經被他全部用於日常消費玩樂。

行騙男子自願認罪,一審獲刑4年

9月30日,覃某被指控犯詐騙罪在魚峰區法院出庭受審。面對指控,他當庭認罪,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法院經審理查明,去年11月以來,覃某冒充女性在微信上以“韋某某”的身份和被害人阮先生交往確定“戀愛關係”,並編造各種事由,多次騙取阮先生錢財,共計13.6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覃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法院根據該案實際情況,依法判處覃某4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6萬元。同時,法院還責令覃某向被害人阮先生退賠上述13.6萬餘元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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