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十五歲的留守孩子偷鄰居5萬元錢,被抓到後對方要求該孩子父母賠償6萬元錢合理嗎?

王子書童


盜竊當然是這個孩子的錯,這是犯罪,他15歲,屬於未成年人,可能還不能構成負刑事責任的能力,當然作為監護人就得負責,退還所偷錢,然後賠禮道歉,這是必然的,可是如果被偷鄰居以此作為藉口,想要多要,那就是鄰居的問題了,自然是不合理的。

縱觀全社會,留守兒童的問題也是成了一個社會現象,缺少父母的教育,一般都是跟著家裡老人生活,教育跟不上,再加上沒錢的原因,有些留守兒童就變得手腳不乾淨,這是一個特別現實的問題,而作為留守兒童去偷盜,這的確不能說因為是留守兒童,就不是犯罪,犯罪這點毋庸置疑,留守兒童的人生教育缺失,很有可能會害了孩子的一輩子。

現在偷雞摸狗,這種惡習已經沾染,長大成人後也說不準還會再犯,那個時候就是毀了自己,面臨的將是刑事處罰,悔之晚矣,所以說關於留守兒童,還是要重視起來,父母的那份教育不能缺失,希望全社會的家長都能意識到這個殘忍的現實。

說回正題,關於這個15歲留守兒童偷盜鄰居5萬元的事實,有一點毋庸置疑,這就是盜竊,至於說承擔法律責任,筆者覺得他還沒有到負法律責任的年齡,應該不會判刑,而退還這筆偷盜的5萬塊錢,那就是監護人的責任,自然需要父母去承擔,也必須得承擔這個責任,退還這筆錢,就是父母的責任。

而鄰居以此為藉口,多索要一萬塊錢,這種行為自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即使走法律途徑,相信法院也不會判決給多賠償一萬塊錢,這自然就是不合理的行為。

不要把有理變成犯罪,以此多要一萬可是構成了敲詐勒索,那麼就有可能反而承擔法律責任,像這種事情,解決不了,雙方還是要用法律來解決,相信會給予一個公平公正的解決方案。


珞珈社


我曾帶過一孩子,大班。當時發現我們使用的小物品經常莫名其妙丟失。

剛開始以為是自己疏忽,後來有一次上課,我隨手將一卷膠帶放在琴上,半個小時不到的功夫又沒了。

我有點震驚,用各種方式引導孩子們自己說出來誰拿的,用眼神暗示我也行。

一般來說,初犯的孩子只要老師一認真追查,表情就會露馬腳。可是那次怎麼也問不出來。

後來我藉口檢查他們的書包整理情況,在那個男孩的書包裡發現了膠帶。

再一追問,以前丟的東西也都是他拿的。

我感覺這個問題挺嚴重,趕緊反饋給家長,沒想到家長第一反應就是:我天天檢查他書包,他從不拿別人的東西,你肯定搞錯了。

可是後來又發現幾次他把別人的東西藏在口袋或者其他處。

第二學期,男孩轉學了。後來怎樣不得而知。

還有個女孩,雖然父母在家,可是和留守兒童差不多。父親經常出差,母親貪玩,只要父親不在家,就讓女兒到親戚家寄宿,母親形同虛設。

女孩十來歲的時候,開始偷錢。偷父母的,偷親戚的,最後偷到外面。從幾十一直偷到上萬。

一次偷錢被別人抓住,別人找到家裡,她的父母竟然百般抵賴!本來孩子有點心虛的,可看到父母如此維護自己,就開始哭泣,裝委屈,甚至賭咒發誓。

最終這孩子走進了監獄!

十五歲男孩偷鄰居5萬塊錢,鄰居要求賠償六萬塊錢,合理嗎?

題主看看這兩條信息:

1、成年人盜竊價值5萬元,如果報警立案,會被判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一十四歲少年偷錢被抓, 遭到村民鎖豬籠鞭打。



看了這兩條,你還想追問是否合理嗎?

關鍵時刻,總有家長把金錢放在孩子的健康發展之前。

如果是我的孩子偷錢,我肯定會代替孩子滿足對方一切要求,後果也一定要孩子自己承擔。

孩子還得自己去跟對方道歉,想辦法爭取對方原諒。

孩子需要在錯誤中成長,但是也得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


媽咪老師


分享一下親身經歷的事,婆婆銀行員工,家屬樓有一套房在七樓,房子比較舊的那種……

有段時間婆婆總說好像錢少了,我剛嫁過來,可能怕是我拿了又總是假裝自己記性不好,又說可能記錯了,我就沒放在心上,然後又說了幾次怎麼老是忘記關水龍頭,那時我真覺得她更年期記性不好了。有次外婆來住幾天也說自己口袋一百塊不見了,婆婆還罵外婆說她記錯了。

然後有天我在家睡的迷迷糊糊,好像聽到靠窗的水龍頭在流水,沒有立刻起身去看,又眯了一下,就聽到有人撬門了,嚇得我幾乎跳起來跑出去,看到一隻手從靠門窗戶伸進來,正拿著一根木棍推那個門拴,我大喊一聲幹嘛的,他嚇得立刻縮回手,棍子掉地上了,人跑了……

我一時腦袋濛濛,定定站在那裡,誰知道那個小偷不知道腦子咋想的,又跑上來撿棍子,我才看清是五樓的十二三歲的小男孩,我立刻打電話給我婆婆,我婆婆上班不能出來,說讓我鎖好門,在家待著先……

婆婆下班上樓剛好碰到那個小孩,直接問他是不是到我家偷錢了,他承認了,我婆婆問偷了多少,他說不記得了,問他為什麼偷錢,說他爸爸一點兒零花錢都不給他,偷的錢都買東西吃了,家裡水龍頭就是他每次打開試探我家有沒有人的……然後我婆婆說去跟他爸爸講,先讓他走了。

回家我婆婆就算她丟了多少錢,我也看我包,裡面有八百一直沒動的還剩三百,我婆婆一次一百到三百少了好幾次,外婆的一百,算下來起碼一千以上,結果去到他家,那小孩已經跟家長通氣了,咬死說偷了兩三百,要不是小孩自己承認,他爸爸還一臉不相信自己小孩會偷錢的樣子。

我婆婆當面對質說了我們家裡幾次少錢的情景,不承認讓他心裡有個數也好,他爸爸要賠一千塊,並且很誠懇的讓我們保守秘密,婆婆跟他爸爸是同事,說怕賠錢他爸爸打他,沒見小孩媽媽,不知道是不是離婚家庭,只收了六百,我少的五百和外婆少的一百,勸他爸爸不要打孩子,又苦口婆心的跟小男孩講了很多大道理,讓他知道家長多不容易,就這樣每次碰到他爸爸看我還一臉不高興的樣子……

還好我婆婆很快就退休了,都不在那裡住了,不然低頭不見抬頭見真的很尷尬!


林諾曹


如果是我的孩子偷了人家的錢,可以多花一萬元錢錢了事得話,我會願意,因為讓孩子得到一次教訓或者說不讓孩子壞了名聲,我願意這麼做。必須回家教育,這個虧我接受。就像有些人說,孩子偷了人家的東西還就事了,憑什麼要多一萬元錢呀?我想你怎麼說也不為過。反正什麼樣的人都有。但是我也想說一句,既然你如果你這麼說,像你的孩子偷了我家的東西還你就是了。哪你偷我的東西憑什麼我就這樣輕而易舉地放你呀?喔你偷我的東西,被我抓到了,你說我還你就好了,你認為我會放你嗎……


龍的權人啊


我家這是也有一個這樣小孩,上初中的時候,大概是十幾歲吧,八幾年偷了他爸的堂兄弟的五百元,找到他爸後他爸把錢給了他兄弟,也沒有報警,也沒有說出去,保了小孩的臉,也保了他爸的臉面,事情就這樣過去了,小孩後來考上了大學,學的機械方面知識,畢業了到機械廠幹了幾年,找個老婆歷害,老婆父親是縣裡的哪個局長,最後自己辦公司,現在生意很好員工有幾百個,每次回家見人很客氣,見到他爸的堂兄也很客氣,聽說也幫了一次他爸的堂兄辦過事,這就是做人留一線,不知道一輩子誰用誰,希望給小孩一次機會小的時候不知道事情,大了他會懂得事情的,誰對他好他會知道的。


手機用戶6196152488


遇到這個問題,如果這樣處理的話我只能說孩子偷5萬有錯,你要6萬也是犯罪。

孩子錯在偷錢,你錯在敲詐。這種處理方式就是我們常說的“私了”為了讓孩子不受到法律的懲罰而選擇的一種用錢來解決的辦法。

說起偷錢,想起來我在上大學期間發生的一件事,也是一個關於偷錢的事情,最後班主任處理的相當漂亮,不僅維護了學生的面子,還成功教育了學生。

我上大學的時候沒有現在這麼方便,那時沒有微信掃一掃付款的,錢都在銀行卡里,需要的時候就去銀行取出來,那時候一般身上都是兩百元左右,因為大家都是同班同學,很少會想到同學會偷錢,恰巧就是一個同學剛取的錢在宿舍找不到了,剛從銀行取得幾百塊錢在宿舍找不到了,看著誰都像小偷,誰也不像小偷,宿舍當時住了8個人,最後沒辦法了就告訴班主任了,班主任在瞭解完情況之後告訴我們,給每個人一個類似信封的用紙疊的盒子,然後給每人一次單獨在宿舍十分鐘的時間,之後讓這位丟錢的同學這些盒子裡面找,如果找到了這事就算過去了,如果沒有找到我們就直接報警,讓警察來處理,最終結果是錢找回來了,也沒有傷了彼此間的感情,也教育了偷錢的人。

所以說這件事的處理方式我認為不合理,應該是讓孩子家長把5萬元錢還給你,孩子由他們家長自己教育,當然如果5萬元沒有找到,你就直接報警,等待警察的處理結果。


然規教育說


一個15歲的留守兒童,偷走了鄰居家的5萬元錢,我想這樣的留守兒童,他家的周邊環境也不會好到哪裡去,所以說他的附近的鄰居也不會是有太多的錢,這5萬元錢多半也是這個家庭維繫生存的費用,所以我說這個15歲的留守兒童也是一個懂事的孩子了。

可是卻做出了這種偷人家東西的壞毛病,而且這5萬元錢可不是小數,在平民百姓家都可以討個老婆辦一次喜事了,所以說這5萬元錢一定是要還給人家的,就是報案也不冤。



可是作為鄰居的抓到了孩子偷錢的證據,把孩子也抓到了,向孩子的家長要6萬元錢,我想有1萬的補償,也是沒有什麼問題。誰讓你動了人家的錢。這也算是一種懲罰吧。我覺得作為孩子的父母趕緊息事寧人,還是把這錢趕緊還給人家吧,誰讓孩子小偷小摸,走上犯罪的道路呢,15歲的孩子就能偷鄰居家如此鉅額的錢財,如果說再長大一些,還得了嗎。


伊春美食美客


這小孩打劫在先,鄰居打劫在後,你來我往,水平相當。

小孩偷錢固然不好,但是,鄰居這時候跳出來打劫,著實有些過份。

感覺就是一個壞小孩,碰上了一個壞鄰居,這兩壞碰到一起,就產生了這種奇葩結果,大多數人讀此消息,都會出現卡停現象。


雲中一擊


15歲孩子,偷了鄰居5萬元,抓住要6萬,合不合理?這個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你沒報警,增加了一萬元,確實有點不合理。

畢竟是鄰里之間,低頭不見抬頭見,小孩偷東西,固然可惡,且數額巨大,但考慮到他還是未成年人,能夠把錢返還給你了,讓他父母好好管教,我覺得即可,在這種情況下,你增收一萬元,如果對方不給,你就以報警進行威脅,考慮報警即便孩子不被拘留,但也會留下案底,可能還會被管教,不划算,其父母肯定也願意掏這個錢,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你的目的雖然達到了,但兩家子,卻因為一萬元,留下了矛盾隱患,今後兩家人不和,也是必然的,同在一個村子,和睦相處為第一位,因為一萬塊,落下被別人看不起(肯定會成為村子裡大家討論的笑話,認為你趁機訛財,人品被否定,大家疏遠你),如此,從長遠想在村子裡發展,不划算。

何況,從法律角度上講,你也得不到法律支持,如果對方真不給,你也拿他沒辦法,最多就是報警,警方對孩子進行處理,你1萬元也拿不到。

換一個角度來說,偷盜5萬元孩子的家長,如果你遇到對方要6萬元,你也不要拒絕,用一萬元買教訓,買孩子的平安,買孩子沒有案底,值得。誰讓你沒有把孩子培養好呢,從小坑蒙拐騙偷,不學好呢,你自己家庭教育有問題,為了打工,讓孩子成為留守兒童,學了一些壞毛病,去偷了人家5萬塊,數額巨大,性質惡劣,幸好被抓住,如果是報警,警察介入把你們家孩子查出來,那就是進入少管所或者留下案底,對他今後一生有都有影響,所以,對方提出多給一萬元,就給吧,買教訓。也不要有啥怨言,要怨,就怨恨自己沒有教育好孩子,怨不得別人。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十五歲的留守少年偷鄰居5萬元,屬於盜竊行為,鄰居因此要求少年父母賠償6萬元,涉嫌敲詐勒索,也是違法行為,肯定是不合理的。

首先,留守兒童缺少父母的陪伴教育,往往容易走彎路,雖然不知道這個少年為什麼要偷鄰居家的錢,但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該少年偷鄰居5萬元,因為金額巨大,已經涉嫌犯罪了。不過,因為他還不滿十六週歲,按照相關法律,不會受到刑事處罰。一般會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如果該少年不服管教有多次盜竊行為或監護人無力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此外,法律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次,作為少年的監護人,其父母的確應該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不過,也僅限於賠償鄰居被偷的5萬元而已。鄰居沒有權利要求對方賠償6萬元,這是違法的,如果以此要挾,那就涉嫌敲詐勒索了。這種事情,可以私下和解,但不能借機訛詐。此前有個類似的案例,有人去私人魚塘偷偷釣魚,結果被魚塘主人抓了個正著,並向偷釣者索要了2萬元。最終,魚塘主人及幾個幫手都犯了敲詐勒索罪。如果這位鄰居真的以此為由向少年父母索要6萬元,那麼等待他的也必將是法律嚴懲。

再次,留守兒童需要父母的關愛,雖然他這次犯了錯,但其父母也要弄清楚其中原委。一般情況下,小偷小摸不敢一次性拿5萬元現金,而且一般家庭也不會放這麼多現金。可見這次偷錢是有預謀或者目的性很明顯的,家長要弄清楚孩子為什麼犯錯,找到癥結所在,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十五六歲真是叛逆的時候,父母的任何一個選擇都有可能影響孩子的未來。

總而言之,建議當事人報警處理,一方面給孩子一個教訓,另一方面也能拒絕鄰居家的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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