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是否可以盤活農村經濟?

我不是藥神一號


應該允許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自由轉讓。資源只有在市場中自由配置,才能發揮它最大的效益,才能體現其價值。


想回鄉的老楊


如果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那麼我覺得是可以盤活農村經濟的。哪愛土拆遷律師團就來給你簡單分一下,為什麼這麼說。

長久以來,城鄉收入差距一直在拉大。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民對於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宅基地沒有辦法交易那麼肯定就少了一部分的經濟收入,但是我們也知道現在城市裡人除了一些其他的固定收入,房產是一個比較值錢的“搶手貨”。

我們可以想一想,如果農村的房屋也可以進行買賣,那麼我們農民的生活水平我想提高的不只是一點半點吧。不僅對於咱們農民有利,對於城市來說也緩解了人口居住壓力。

同時我們還要意識到,現在的農村很多空房子,村裡住的都是一些老人小孩,中年人都出去打工上班。但是村裡的老人小孩基本沒什麼勞動力,自己生活也得不到多大的保障。城裡人可以去農村買房子去消費,也可以給我們農村的經濟帶來很好的發展,這對於農村經濟發展來說也是好事。

對於城市人來說,不僅僅解決了城市居住困的問題,而且近幾年來我們開始進入老齡化,養老我想農村的環境更舒適更宜居。試想老了以後一起串串門,打打牌一起喝喝茶其實也是很不錯的生活。

為什麼宅基地交易一直不放開呢?總有農民擔心,我把宅基地賣了我在城市又買不起房子,我住什麼啊?我以後怎麼生活,其實這種擔心完全是多餘的,畢竟我們的買賣遵循自願的原則,如果你覺得價格合理也想去城裡生活再賣掉房子,你覺得還是農村好不想搬走那麼就不賣,不論什麼選擇都是你經過深思熟慮的,其實對於咱們農民來說相當於多了一條路,也沒什麼不好的。


即明徵地拆遷


農村宅基地自由買賣可以盤活農村經濟,不會發生大家說的什麼被屯起來說法,我們談談。

第一,5年前,我們農村造房子愛怎麼造就怎麼造,你要買地造房子,承包地都可以給你造,也沒有出現過任何情況,現在宅基地審批根本就是趕農村人去街上接盤,中國人畢竟有限,只要和5年之前一樣,不炒作住房什麼問題都沒有,我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造房子要審批了,什麼時候開始宅基地居然一宅一戶了,什麼時候開始我們房子變成了違建了,這個我真的很想問問房地產開發商,他們房子真的賣不掉了,那為什麼還要建設?還要去拿貸款,這不是禍國殃民嗎?該破產就破產,該清算就清算,憑什麼他們錯誤要全民來承擔。

第二,住房是人類生存生活基本權力,不能因為房地產開發商剝奪我們修房子,住房子權力,宅基地自由交易這是居住權力的表現,去年提出來時候,房地產開發商代表第一個反對,因為這樣是觸犯了他們利益,這是他們在壟斷市場。試圖中國人所有住房必須通過他們買,必須讓他們剝削一翻,1500成本賣你2000或者3000還不夠他們野心,還想15萬,150萬,這是不知廉恥。綁架中國股市,債券,銀行,財政。其實很多國家都有案例這個是禍國殃民,日本和津巴布韋都幹過,只是日本知迷途返,津巴布韋一夜孤行,日本後來是爬起來了,津巴布韋今天怎麼樣大家是知道,貨幣已經淪為廢紙了。


劉貴剛mark


我覺得應該適當放開,農村經濟要發展,就不要前怕狼後怕虎的,有些人就算你給他地他也不會好好的去利用,還不是閒著那裡養草!這樣太浪費土地了!農村現在有很多好吃懶做的,你就算給他棟別墅他還不是有本事給你敗光!國家應該真正放開來,有人願意買就給別人買,有人願意賣就給別人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畢竟絕大多數人至少都會考慮自己住所的問題就為了那麼幾個人就停止農村的發展,那這個時代怎麼發展?現在有很多地方都已經進行著農村宅基地的買賣了?為什麼會這樣?自己去想,因為這個事時代發展的需要!越早提前實施越好,免得以後遺留的問題會更多,矛盾也會越來越大!!


農二代975


如果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是否可以盤活農村經濟,我認為這是捨本逐末的做法。要發展農村經濟應該把目光放在土地上,而不是放在宅基地上。那麼對這個問題,我就來說說我的看法。


首先,農村人心中應該都是有一種故土難離的情懷,一般來說,農村人基本不會到別的村去買宅基地,只有部分確實比較多山,交通不便的地方才有可能往別的村莊搬。

像我家附近就有兩戶人家是從別的村搬過來的,買的我們村的老房子,他們原來的地方三面都是山,交通很不方便,而我們村相對來說卻靠近圩鎮,交通也方便許多。那麼像這種地方有多少?應該說只要不是特別偏遠的地方,很多農村人都不願花錢買別的村莊宅基地吧,就因為故土難離。

那如果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誰來買?我認為只有城裡人和農村人之間買賣才是這個問題的出發點,要不然沒有意義。


其次,我就認為是城裡人來農村買宅基地,如果大規模交易,會不會重現房地產火熱的現象?

那麼,農民把宅基地賣了,去哪裡住,應該是往城裡去。因為目前來看,農村人對城裡還是很熱衷的。這樣的話就促使更多的人口往城市擠,僅有的一點積蓄用於買房,雖然不多,卻限制了農村人的行動,因為手上有點積蓄可以把想法變為行動,而沒有積蓄想法還是想法。

最後,城裡有錢人買宅基地做什麼呢?會不會又像城市裡一樣大肆圈地,搞開發,成為另外一個房地產市場?

如果真的重走房地產的老路,到時候就算農村經濟發展了,是不是又鼓勵農民花高價錢買農村的房子?這樣的話,就算經濟發展了,對農民來說也不是好事。

所以說,就算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能不能搞活農村經濟兩說,要看國家政策及宅基地買賣的目的。如果真的成為另外一個房地產市場,那對農民來說,卻沒有意義。


當然了,光靠宅基地買賣自由這一點要盤活農村經濟,我認為可能性不大,除非真的像房地產市場一樣,吸引大家的目光到農村,才有可能。

你們怎麼看?歡迎大家評論!(圖片來源於網絡)


打工仔的農村生活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如果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能否可以盤活農村經濟?我覺得,如果農村宅基地自由買賣,不但盤不活農村經濟,還有可能造成農村人口迅速流失,制約農村經濟發展。

其實,大多數農村村民都夢想著走出去,擺脫農村貧窮落後的現狀。假如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那麼就有很多人會選擇賣掉自己的宅基地,然後拿著這筆錢到別的地方謀發展。而選擇賣農村宅基地的人大多數為城市中的人,他們到了農村吃什麼喝什麼,他們又不會種地,更適應不了農村自耕自食的生活,久而久之,他們也會拋棄農村宅基地去原來的地方生活。另外,農村宅基地假如可以買賣的話,還有可能會造成農村農田急劇縮小,大部分農田全被城市市民所佔有。而農民賣地的錢總有花完的時候,到錢花完了卻沒有耕地可種的時候,農村就會更加貧窮,而且還會產生一系列的矛盾,嚴重製約著農村經濟發展。

所以說,如果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是不可能盤活農村經濟的。

感謝越多,請加我關注,謝謝。


農民小席


如果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是否可以盤活農村經濟,這個問題很好。現在宅基地因為屬於農村集體所有,長期被賦予了很多的福利保障性質,忽略了生產要素功能和農民財產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要素的流動,也帶來了不少爭議。

但是,是不是放開宅基地市場,就能盤活農村經濟,這個需要具體分析。可能對於城中村、城郊村而言,土地的價值無以倫比,一旦放開限制,能撬動巨大財富投入,激活農村經濟。但對於偏遠地方的村,土地的價值並不明顯,即便放開限制,也難以吸引資金資本進入,更何談盤活?


農人愛農地


一淡到發展經濟,當官就說賣地,別的沒辦法,城市周圍賣完了,城市的居民富了嗎?有企業去上班嗎?好像設有。要振興農村,又說賣農民宅基地能增加收入,也不提發展農業生產,當代幹部的素質令人心痛,沒本事,就一個特色,會貪汙!

不創企業,發展生產,只專心賣地,搞房地產,這條路走得省力,幹部貪得容易,老百姓窮的開始。

方針政策創造了貪官。


江蘇樂天


肯定會!農村自然環境好,無汙染,空氣新鮮,視野開闊!農村交通、網絡等配套設施也很完善!農村沒有大城市擁堵、喧鬧、高樓的壓抑等不足。因此農村成為許多城裡人嚮往的美好家園!但農村仍有六億農民辛苦勞作,農村發展缺乏活力,因此國家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發展農村經濟成了國家戰略,隨著國家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重視農村發展了!政策、人才、資金為鄉村振興戰略發力。可農村不少土地閒置、空心村也不少!然而許多城市人對繁華、喧鬧、擁堵的城市生活已很厭倦了!非常渴望居住在農村享受美好的田園生活,國家應放開讓城市人在農村獲得土地使用權居住!不僅可滿足城市人對農村田園生活的渴望也可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對鄉村振興戰略增添活力!這也是我國城鄉融合化發展的必然趨勢!……


西北社會達人


所謂宅基地,本質上是集體所有的土地,一般來說都指的是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的。

宅基地轉讓的曲折

宅基地在以前,《土地改革法》規定,“承認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經營、買賣及出租其土地的權利”,農民在經基層政府審核證明後,但在改革開放後,《國務院關於制止農村建房侵佔耕地的緊急通知》指出,“分配給社員的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的耕地,社員只有使用權,即不準出租、買賣和擅自轉讓”。1982年修訂的憲法進一步擴大了禁令,對於集體土地,“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後來,宅基地的用途也變多了,但具體用途還得集體和基層政府說了算。而隨著經濟和土地需求的增長,不斷的有土地被徵用。到1988年,全國人大第一次修訂了《土地管理法》,規定“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從此,土地交易正式進入了市場。

宅基地可買賣,能帶動經濟嗎?

當前經濟增速放緩,人口紅利正在喪失,固定資產拉動GDP已經不再適用,擴大內需和消費才是更好的選擇。農村土地,尤其是那些在市郊的土地,在城市化的過程中並未享受到紅利,當然農民也沒享受到。要知道,中國的農民人口基數非常大,2017年,鄉村常住人口就已達5.9億人。所以想擴大內需,讓農民能夠獲得宅基地轉讓收益,增加他們收入,是根本邏輯。

根據太平洋證券研報測算,2018年農地徵用的土地出讓金約為6.5萬億-8萬億,以現在50%收入被補償給農民,在不計入農地徵用增長、不計入土地的未來溢價,農民每年將會增加3.7-4萬億的收入。此外,根據國家規劃,2016-2020年將完成一億農民落戶、定居城市,根據測算,未來兩年理論上將有6000萬農民進城落戶。因此這又是一筆收入的增長。也就是說,宅基地放開轉讓後,真正能帶來的收益,遠不止8萬億之多,可見這種轉讓收入帶來的需求增長相當可觀。

而且,宅基地轉讓也能有效緩解大城市的土地供應緊張局面。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共有28.3萬平方公里建設用地,其中城鎮建設用地面積為9.16萬平方公里,佔比32%,農村建設用地面積為19.12萬平方公里,佔比68%。但是在城鎮化的推進下,城市可用的地越來越少,把城市周邊的宅基地盤活,可以很好地緩解城市用地壓力,特別是住宅用地。以深圳為例,目前深圳建設用地面積已佔全部市域面積的45%,逼近規劃部門要求的50%的紅線。然而,過去 5 年城鎮平均住宅供應面積佔建設用地面積比僅為18%,意味著國內面臨深圳這種境地的城市還有很多。所以,宅基地可以說是一塊非常大且未開發利用的資源,一旦它能發揮作用,其效果不可估量。

總結:都說垃圾是用錯了地方的資源,當下的宅基地貌似也處於這種境地,雖然它還不至於被比喻成“垃圾”,但是其價值遠被低估。宅基地轉讓所帶來的收益已經不再只停留在增加農民收入這麼簡單了,在城鎮化背景下,它已經承擔起拉動消費、緩解大城市用地壓力的重任。我相信,更合理的土地制度就像更平坦的軌道一樣,才能保證經濟快車更穩更快地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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