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平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文勇受賄案一審判決

2019年10月10日,由平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平南縣公安局原特警大隊副大隊長、六陳派出所負責人陳文勇受賄一案,經平南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文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被告人陳文勇退出的犯罪所得人民幣十五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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