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新規: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即將明確,票據資產有望標準化

資管新規: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即將明確,票據資產有望標準化

事件引入:銀保監等部門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

2018年4月27日,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同類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準,有效防控金融風險,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更好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髮〔2018〕10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事件背景:資產管理業務發展迅速,但缺乏規範化管理

近年來,我國資產管理業務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底,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總規模約50.5萬億元。資管業務在滿足居民和企業投融資需求、改善社會融資結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部分業務發展不規範、多層嵌套、剛性兌付、規避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等問題。

《指導意見》將根據資管產品的類型統一的監管標準,對同類資管業務做出一致性規定,實行公平的市場準入和監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監管套利空間,為資管業務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2019年10月12日,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強化投資者保護,促進直接融資健康發展,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根據《指導意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起草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認定規則》),擬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下分別簡稱標債資產與非標資產)的界限、認定標準及監管安排,繼續引導市場規範化發展。

作為《認定規則》的配套文件,在發佈後的一年半才發佈該文件,足以證明該文件的起草難度。

事件解讀:在保證市場穩定的前提下,標準化債權類資產

一、政策背景及總體思路

制定《認定規則》的背景:《認定規則》是《指導意見》的配套文件,其核心是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界限、認定規則以及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監管安排,以引導市場規範、平穩發展。

制定《認定規則》的總體思路:一是堅持法治化原則。根據當前證券法公募債券應經證券監管部門審批、私募債券具有一定政策空間的基本法律框架,確定了除現有依法發行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外,其他標債資產應明確為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的私募債券的基本思路,並借鑑國內外私募債券發展經驗,在《指導意見》框架下對五項標債資產認定標準進行細化。二是儘量避免由於標債資產認定造成市場大幅波動。是否進行標債資產認定應充分尊重相關市場參與者及基礎設施機構的意願,並規定在過渡期內保持對存量資產的監管要求不變,推動市場平穩過渡,有效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

人民銀行通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將從以下條件對標準化資產作出認定:一是等分化,可交易。標債資產需以簿記建檔或招標方式非公開發行,發行與存續期間有兩個(含)以上合格投資者,以票面金額或其整數倍作為最小交易單位,具有標準化的交易合同文本。二是信息披露充分。投資者和發行人在發行文件中約定信息披露方式、內容、頻率等具體安排,信息披露責任主體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三是集中登記。在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債券市場登記託管機構集中登記、獨立託管。四是公允定價。採用詢價、雙邊報價、競價撮合等交易方式,有做市機構、承銷商等積極提供做市、估值等服務。通過合理的質量控制手段確保估值質量,並公開估值方法、估值流程,確保估值透明。

事件影響:短期對實體經濟影響有限,或可為企業融資拓寬渠道

(一)明確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範圍和認定標準

《指導意見》雖然規定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需滿足的條件,但並未同步出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具體認定規則,《認定規則》更加明確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範圍,對於不符合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標準的其他債權類資產,也給出了詳細、具體的認定規則。

(二)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監管壓力

《認定規則》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之外的4類債權類資產確認為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同時明確了5類特定化債權類資產為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並明確規定了存款(包括大額存單)、債券逆回購、同業拆借等形成的資產不屬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

對於未被納入徵求意見稿發佈前金融監督管理部門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統計範圍的資產,在過渡期內,可豁免《資管新規》關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要求。對於過渡期結束後尚在存續期內的,按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三)短期對實體經濟的影響相對有限

從房地產開發資金角度看,一方面,信託貸款占房地產開發資金比重較小,影響有限。另一方面,融資量的減少對地產投資的傳導具有滯後性。從21世紀以來的房地產開發投融資數據看,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與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增速走勢趨於一致,而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拐點滯後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增速拐點約6個月,因此嚴監管下籌資的減少不會立刻反應在投資數據中,中間存在的反應時長擴大了政策維持穩定的空間。

(四)未來或可為企業融資拓寬渠道

值得後續關注的一點是,票據交易所市場能否有創新產品被界定為標債資產。票交所是國務院同意設立的票據交易平臺,滿足標債資產認定的第五個條件。現在票交所上面交易的票據無法滿足等分化等要求,不能算作標債資產。然而未來票交所的創新產品能否滿足“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記,獨立託管”、“公允定價,流動性機制完善”等其他4條認定細則,從而被界定為標債資產,為實體企業融資拓寬渠道。

對銀行業的影響:理財產品或受影響

(一)銀行理財投資同業借款、協議存款將受影響

同業借款和協議存款在近些年屬於銀行理財投資產品中佔比較高的類別,按照《認定規則》給出的標債資產界定的五大條件看,這類產品應算作非標。

銀行理財在探索淨值化轉型的過程中,初期傾向於發行一年期以內的定期開放型理財產品,因為這類短期限的理財產品正好可以配置期限同樣多在一年期以內的同業借款或協議存款,後者不僅收益率相對較高,而且按照攤餘成本估值法看可以保持理財產品淨值的穩定。但《認定規則》若把同業借款和協議存款算作非標的話,未來就會影響銀行理財對這類資產的配置。

(二)明年年初票據利率可能大幅上漲

由於票據被認定為非標,會使得資管產品投資票據需要滿足非標的很多限制性條件。影響最大的一點是,資產管理產品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時,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的到期日或者開放式資產管理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

綜上所述,目前存量的票據資管產品將會在2020年資管新規的過渡期即將到期時受到一定的影響。資管產品投資票據的規模將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導致部分票據資產需要回到銀行表內信貸科目,進而導致票據利率出現一定程度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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