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不知者無罪”的說法嗎?

ALuLLL


題主提出的“不知者無罪”裡的“無罪”應該指的是刑法的的定罪處罰。我國刑法採取的是“罪刑法定”的原則,即任何人如果觸犯刑法裡所規定的罪名,都要接受相應的法律制裁,而不會因為某個人不知道自己所實施的行為是否觸犯刑法而就免於處罰。

另外,“不知者無罪”裡的知或者不知,屬於個人主觀判斷,無法提供客觀證據予以支持,如果該種立場予以支持,所有的犯罪豈不是都可以自己“無知”來逃避懲罰了。


法盟門


不知者無罪,是生活用語。法律上叫缺乏期待可能性,通俗的說就是法律不強人所難。舉個例子,一個農民家裡飛來一隻小鳥,他以為是普通小鳥,就把它抓起來賣給了朋友,後來才知道,這是國家一級瀕危動物,構成非法買賣瀕危動物罪,但是,農民不構成這個罪,因為作為一個小學文化的農民,他不大可能知道這是國家一級保護瀕危動物,所以,法律不強人所難,不知者不為罪。但是,我們換一個人,如果是鳥類寵物愛好者,本科學歷,那他說自己不知道,我們就認為這種理由不成立,推定他知道。


csaikj2019


一、持證上崗,不知者禁入。越界者,依法追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專利領域)罪】。加大普法力度,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不冤枉無辜,不搞不教而誅。實行首問負責制,誰用人,誰培訓;誰批准,誰擔責!


黃金時代當家


法律上無這個規定,但是憲法規定了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也就是說履行了義務才能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不就是不知者無罪。判不知者有罪,不要先判自己違法失職嗎?百姓法無禁止即可為。


用戶2751195242977


這屬於刑法理論上的法律認識錯誤,在現代社會,人人都有學習法律的義務,不能因為不知道某種行為是犯罪而免責,“不知者不罪”是不能成立的,除非是在處於非常特殊的情形作出該行為,在這種情形下,不存在“期待可能性”,即不能期待行為人知道該行為是觸犯刑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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