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年紀的老人往往都會
請保姆來照顧其起居飲食
時間相處得越長久
老人與保姆就越像親人
20多年前,深圳的黃先生
就請了保姆覃女士照顧自己
並承諾且“白紙黑字”寫著
一旦黃先生離世
房子就留給覃女士居住
如今據老人離世
已過去了17年,一切看似平靜
不料,因為拆遷
覃女士面臨被掃地出門的窘況
老人家意外摔倒離世
房子無條件給保姆居住
1997年,覃女士從湖南來深圳,經熟人介紹,在石巖羅租舊村的黃先生家當保姆。平時,雖然黃先生都在香港居住,但只要他回到深圳,就是由覃女士照顧。
覃女士在照顧黃先生期間,兩人相處得挺愉快,只是沒想到好景不長,黃先生在一次意外中摔倒,並於2002年離世。
覃女士說,臨終前黃先生為了報答她的照顧,曾承諾將自己住的房子無條件給覃女士居住。
17年以來,除了偶爾會回一下湖南老家,覃女士一直都居住在這棟舊房子裡,她對這個家很有感情。為了保存回憶,覃女士還花錢裝修了房子。
房子需拆遷
老人兒子收回房子
就這樣相安無事地過了10多年,突然卻在幾個月前收到通知,由於地鐵13號線的建設,覃女士現在居住的房子需要拆遷。
黃先生的兒子聯繫覃女士,想要收回房子。
覃女士:他兒子之前就要說給我三萬塊,然後就把家裡鑰匙拿走了;現在又說連一毛錢都不會給我,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原本覃女士與黃先生的兒子相約於10月23日早上,在老房子裡溝通收回房屋一事,但是覃女士一直等到下午1點,也沒見到黃先生兒子的人影。
由於該案例情況比較特殊
記者立即前往寶安區石巖街道
地鐵13號線徵拆組瞭解情況
據法律顧問介紹
2019年3月,已經對
這套房子的所屬信息
進行了摸查並認定
黃先生的兒子是房屋的所有人
驚現老人遺囑
房子歸屬有明確交待
法律顧問還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申明書,並確認這是已過世的黃先生,在2001年臨終前,白紙黑字所書寫。
黃霞 地鐵13號線徵拆組法律顧問:這份申明書裡明確證明,覃女士只有居住權,房子的所有權屬於黃先生家屬,徵拆談判組已經在9月27日跟黃先生家人簽了安置補償協議,裡面有規定交房的日期。
法律顧問告訴記者,在安置補償協議上,老人家黃先生的兒子寫的交房日期是10月30日,這就意味著留給覃女士搬家的時間只有6天了。
律師建議覃女士可以走民事訴訟,但在索償上還缺證據。
黃霞 地鐵13號線徵拆組法律顧問:
至於覃女士所說的口頭承諾,因為沒有辦法證明,所以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如果涉及訴訟或者想要追償,需要她提供相關的證據來佐證自己的觀點。
黃先生在去世前
出於善心和感恩
對覃女士做出了居住的承諾
然而誰也無法預估未來
希望黃先生的後人
能秉承長輩的善念
與覃女士好好溝通
妥善解決分歧!
來源 | 深廣電第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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