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永山决定逮捕


保定市定兴县委原副书记张永山(副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一案,由保定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保定市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对张永山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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