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情,都是當初太用心

如果當初愛得沒有那麼用心

也許就不會老死不相往來

絕情,都是當初太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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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曾經相愛的兩個人分手了,就應該老死不相往來,畢竟曾經深愛過,如果再見面、再有聯繫,那兩個人只會餘情未了,念念不忘,因為沒有誰愛過了能做到全身而退。

的確,若是開始相戀的時候,太過用心去愛一個人,隨後愛之入骨,便註定一輩子心裡都深刻著那人的名字,而在深愛後又不能擁有的,是愛得越深,痛得就越深。

所以才會有一種絕情是:連那個人的名字都是不能提及的禁忌。

連名字都不願再提及的人,你說足夠絕情了嗎?在我看來是絕情又殘忍的,到底曾經那麼深愛過,最後連名字都不會留著。

可是,若不是這樣絕情,心裡永遠都牽掛著一個不可能再走在一起的人,這是不放過別人,也不放過自己。

曾看過很多人的愛情,在分手後不會選擇做朋友,而是選擇斷聯的,那都是因為當初太用心去愛一個人了,心裡會有割捨不斷的情思,也會容易傷痛,即便說了“再見”,也不能好好的說再見。所以,這樣刻意不去想起那人的名字,絕情點,或許才是最好的告別方式吧?

絕情,都是當初太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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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習慣了兩個人的生活,在剛分手的時候會覺得孤獨,放不下對方,但若是絕情點,快刀斬亂麻,要分就果斷的分開,從此沒有拖泥帶水,沒有藕斷絲連,才是讓兩個人最快放下的方法,然後才能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當然,不排除有些人能在分分合合的感情裡糾纏的。可愛的還是同樣的人,選擇重新複合也許感情會更堅固,也許會有再次面臨感情被消耗的風險。我覺得與其的在糾結的感情裡煎熬,還不如篤定點。

看那些對愛情篤定的人,愛就愛,不愛就不愛,寧願絕情離開,也不會深陷痛苦之中。

我有一個同事,向來都被稱為“寵妻狂魔”的他,在上個月跟女友分手了。分手的那一天,他女友有來找過他,但是都被他拒絕見面了。分得徹徹底底,沒有任何聯繫方式,沒有任何相關聯的東西附在身旁,就連女友送給他的鑰匙掛件都扔得灑脫。他也沒有一絲難過的跡象,還是一如既往的上班。

過了一段日子後,有同事問過他,你看他分手都那麼絕情,那麼灑脫,那麼自然,完全看不出是一個失戀的人,難道以前愛一個人的表現都是裝的嗎?他的回答是:“就是因為太愛了,才更要絕情!”

絕情,都是當初太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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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如果當初不是太用心,愛得太認真,想必也可以做到,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有空的時候一起坐下來喝喝茶、聊聊天,吃個飯,心中再也不起漣漪,還能一起開懷大笑,不尷尬。絕情才表明他以前愛得太用心了,才會無法做朋友。

你看他那麼絕情,就知道他當初有多用心去愛那個人了。

越用情的人在這段感情裡才是被傷得最深的人,心裡才會更痛,離開的時候就更是要絕情。在這一點上,無所謂是因為太自私而這麼冷酷,誰的內心都有脆弱的時候,更別說是愛得太用心的人。

他們選擇絕情,只是不想被愛情的傷痛包圍著而已,畢竟他們還要生活,還要面對周遭,只有絕情,才是對自己,對這段感情最好的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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