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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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该怎么处理呢?很多会计人员的第一想法是找发票报销,却苦恼于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发票。没有发票该怎么办呢?如果有证据表明是费用,同样可以入账,只是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既没有发票,又没有证据表明是费用,这种情况下直接入账可能还会面临偷逃个税的风险。怎么处理更合适呢?我建议计提坏账。

很多会计人员更关心企业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该如何在账面上处理妥当?其实这些“其他应收款”绝大部分是收不回来的,包括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送出去的“人情”、股东借款以及变相的薪酬。当初之所以把它们记作“其他应收款”,其中有许多既现实又无奈的原因。

现在的问题是,账务要规范化,企业要降低税务风险,长期应收款该如何平账呢?

一、凭票入账不等于找替票入账

会计人员有根深蒂固的“凭票入账”观念。很多会计人第一想法是找发票报销,却苦恼于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发票,于是想起了“邪路”,找替票报销,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会计人员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没有发票也可入账

如果费用真实发生却没有发票该怎么办呢?无需着急,没有发票也可以入账。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是挂账的费用,证据如收据、小票等,同样能以费用名义入账,只是这部分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为什么费用发生了,却没有发票呢?开不出发票的情形并不多,因为买单的一方有优先选择权。大多数时候,并非对方不开具发票,而是企业选择了不要发票。例如,商家为了逃税,会提出不要发票可以降价。不少企业会选择要低价格,不要发票。这样的选择要谨慎,不要发票虽能降低点价格,但后续会多交所得税,还可能减少增值税的抵扣额。

三、不能证实费用真实发生的,有偷逃个税的风险

极端的情况是,既没有取得发票,又没有证据表明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是费用。这时做账要小心了。这种情况下直接记入费用,除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还可能面临偷逃个税的风险。这时税务会把这种情况视同企业给员工发放薪酬福利;如果是企业外部人员借款,可能会被视为劳务费支出。

四、计提坏账也是一种处理方式

除了做费用报销外,还可以考虑计提资产减值。其他应收款也是可以计提坏账准备的。做账与计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针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应分类处置,属于费用的需费用化;属于薪酬、分红的,应补交个税;实在收不回来的借款,会计做账时可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坏账。但要注意,计提的坏账不一定能得到税务的认可,在汇算清缴时要记得纳税调整。

五、股东大额借款很敏感

有些股东为了逃避个税,将工资、奖金、分红等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这正是税务要处罚的“自作聪明”。还有一种情况是股东从公司把钱拿走了。这是很敏感的事情。如果金额比较大,上述处理方式都不适用此情形。按照税务的规定,股东借款当年没有归还,而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会将之视作分红。

大股东欠账的三大风险,民营企业“财务”的现象是一个顽疾——老板的钱就是公司的钱,公司的钱也是老板的钱。大股东借钱不还、债务长期挂账,可能会触及以下三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债务风险。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公司股东只有大股东一人,或大股东夫妻两人,这笔债务公司不会主动向大股东追偿。一旦公司发生了股权变更,第三方股东就可能要求大股东归还所欠公司的债务。

二是税务风险。按照税务的规定,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没有归还,而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会将之视作分红,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税。

三是违法风险。如果大股东从公司借款,手续不完整,极易触发刑事责任。

要防止上述3类风险,建议借款之前通过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取得股东或者董事的支持,明确大股东借款不是个人私下的行为;或者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企业按月计提借款利息,明确借款属性。当然,更希望大股东能做到公私分明,规范财务管理。这是杜绝此类风险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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