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鄰居吃葡萄,然後他喂自己小孩吃了一個,然後小孩噎住了造成腦損傷,要告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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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個真的是有些無語了,現在的社會是怎麼了,人沒了還總是要找點緣由在賺點錢,也許這樣說不太好,但真的沒法理解,別人好心好意給你吃的,結果就因為這個吃的腦損傷,還要追究給你吃的的人,我就在想,你咋不去找種出葡萄的人呢,誰讓他種這個,要不我也不會給孩子吃了,簡直是不可理喻!

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我覺得你的這個鄰居家裡是不是有些困難呢?或許她是因為孩子腦損傷傷心過度,怕家人責她,所以把責任推到你這來了呢?帶孩子還真的是應該小心加小心,這也應該是個年輕的媽媽,建議你可以去慰問一下她,看看他是什麼態度,如果和你說的一樣還要告你的話,你也不用怕,公道自在人心,你直接間接都沒有參與,只能說明你這個鄰居本質太壞了,以後還是不要接觸為妙!

我其實有些傷心,現在的社會,本來人情已經很冷漠了,出了這樣的事,以後要怎麼和鄰居相處,對面不相識嗎?見到人遠著走?那真的是……



初夏淺陽L


我婆婆有一次在家門口的小商店排隊買麵條,我婆婆特別愛吃糖,她那天自己嘴裡含了一塊糖,前面排隊的爺孫兩個小孫女就一直盯著我婆婆的嘴,因為都是老街坊,都認識,我婆婆就掏出一塊糖給孩子了,然後這個爺爺謝謝之後,就剝開糖直接放到孫女嘴裡,但是一下就把孩子卡住了,孩子臉都變顏色了,我婆婆趕緊給拍後背,後來還是前面的一個叔叔過來把孩子腿拎起來,倒立,孩子才把糖吐出來,當時把我婆婆都快嚇死了!!!你說這要是出事,會不會找我婆婆的責任啊!


幻月喵


以前聽人說過一個。一個老太太信耶穌,過聖誕節,有給的糖果花生之類的小零食。她在那裡吃有小孩子過去,她就給了人家吃。還說吃這個好。結果那個孩子吃花生就卡死了。那個孩子的家人讓這老太太賠了八萬。原因就是那個小孩是超生。超生費八萬。後來他們覺得要少了。無緣無故的就罵人。再後來那個老人就生病不在了。和這件事有很大的關係。本來老人是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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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閨女小時候,大概1歲左右,我帶著她在姥姥家住幾天,有一次在外邊玩,我爸買了點葡萄,出於好心,要給鄰居小孩(跟我閨女差不多大)拿個葡萄吃,我就給攔下了,沒讓給。跟我爸說別給小孩吃葡萄,萬一噎著怎麼辦。我爸也才想起來不能給小孩吃葡萄,就沒給。試想如果當時我沒攔著,給了小孩葡萄,也許小孩的家長會攔下,又或者小孩的家長也沒有想起來小孩不能吃,就給他吃了會是另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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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到了一次和外婆一起出去玩,然後買了一點甘蔗,正好遇到了一個院裡的爺爺奶奶,然後我就客氣的問他們吃不吃甘蔗,那個奶奶說不吃,那個爺爺拿了一根,然後他咬了兩口,沒一會兒嘴裡直冒血,好像是扎到了還是咋了,反正一直在流血,給我慌死了,怕他找我事


夢娜麗思


好心辦壞事。因我們的葡萄,間接導致孩子噎住、造成腦損傷,我們愧疚心裡難受,但於情於理,這事您沒任何法律責任。

如今,很多匪夷所思的事在拷問我們的良知:老人跌倒了要不要扶;小偷偷東西,被業主發現,逃跑摔斷腿反要業主賠償;現在又出現請鄰居吃葡萄,鄰居喂孩子噎住造成腦損傷,面臨被告?不禁想到我小時候,老家鄰居兩個孩子玩耍時發生的事故,當時他們的處理辦法,分享下老家的例子。

孩子玩耍造成損傷,家人的理智處理

老家王大爺家的姐姐,比我高一級,從小學習很好。小學三年級時,和鄰居同學一起玩,當時兩人爭搶一根長釘子,鄰居沒拽過姐姐,一個衝力釘子扎進姐姐左眼,紮在了黑眼球上。

王大爺帶著姐姐四處求醫,醫院診斷無法醫治、左眼失明。80年代醫療水平還不發達,王大爺一家只能面對。當時給女兒看眼睛,王大爺家陸續花了三萬多,鄰居過意不去給了3千。

後來,姐姐一直一隻眼睛看東西,視力下降,看書久了頭疼,初中畢業後下學工作。哎,由於孩子間不注意,給姐姐造成不可逆轉的傷痛,但王大爺一家一直積極樂觀的生活,發生了就積極面對,姐姐成年後,性格一直很好。

鄰居要告“我”正常面對

您看我老家的例子,王大爺一家面對女兒的傷很難過,但兩個孩子爭搶造成的事故,都有責任,王大爺沒蠻不講理的要求鄰居賠償,鄰居也過意不去,最終給錢表示。

而題主您這事,出於好意給鄰居葡萄,鄰居不注意喂孩子造成傷害,您確實是沒責任的。鄰居要告您,真不用怕,正常面對即可。出於關心我們可以看看孩子,看在孩子面上表示下,但這絕不是賠償,而是出於我們對孩子的關心。

寫在最後

看到這個問題,不僅反思如今一部分人的思想,自己不注意喂孩子造成傷害,反而誣賴別人。孩子,我們自己的責任,在喂孩時,大的、硬的、粘的,都不適合小孩子吃,孩子餵養一定要注意。另外,時刻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有危險的勿玩勿模仿,孩子身上無小事。切莫出了問題賴別人,您說呢~~


格桑花談育兒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遠親不如近鄰,在發生急事時我們首先想到的都是找鄰居來幫忙。



所以平時我們都會搞好與鄰居之間的關係,鄰里之間的關係是極為融洽的。

你家給我家送一盆花,我家給你家送一把菜,你叫買好吃的送給我家一點,我就買好吃的,也會想著送給你家一點,鄰居之間就是這樣,這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可因為好心卻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請鄰居吃葡萄,然後他喂自己小孩吃了一個,然後小孩噎住了造成腦損傷。

要告我怎麼辦?

請鄰居吃葡萄是屬於好心,誰都想不到會發生這樣的意外?

而且這個葡萄是孩子的家長自己喂的,又不是送葡萄的人喂的,有什麼理由告葡萄的人呢?

難道給你白吃葡萄還有錯嗎?

要怪就只能怪家長自己粗心大意,孩子小,吃葡萄本來就容易被噎住,在給孩子吃葡萄的時候,家長必須要把核剝開再給孩子吃,這樣就可以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而且有的孩子是急性子,對食物有偏好,喜歡快速進食,家長對這樣的孩子要適當延緩其進食的速度;此外,孩子進食時會說笑也容易被噎住。

所以送葡萄的鄰居不用擔心,你並沒有任何責任,出於人道主義,畢竟孩子被噎住了,你可以去問候一下這個孩子的病情就可以!


秘語相傳


生活的經驗告訴我,不要對任何人展示自己的熱情,

包括自己的親朋好友。

真的,很多時候,本身是好心,會釀成難以挽回的失誤。

我自己做點小生意,店裡經常會有一個水果啊,零食的,

有小朋友來的話,會忍不住給孩子一些。

有一次,一個小孩在我店裡吃瓜子,被嗆到氣管裡去了,


我去醫院看望孩子,並且給了她們一些錢,


但小孩的媽媽堅決不要。真的是讓我感激涕零。

倒不是因為她不拿我這一點錢,而是人家沒有怪我的意思,

這在這個社會已經很不容易了,

不過自此之後我也吸取教訓,有孩子來真的不再輕易給孩子東西吃

大人想給了自己拿給自己的孩子,反正我是不會主動給孩子們零食吃了,

真的是責任太大,風險太大。


你這個情況是鄰居的大人自己拿給自己的孩子吃的,

管你什麼事 ,跟你一點點責任都沒有,

所以完全不必愧疚,不必承認任何的責任。

就像是大人帶孩子在超市買了葡萄,給孩子吃,

然後孩子出事了,難道要去找超市的責任嗎?


如果是鄰居非要告你的話,她能證明這葡萄就是你的嗎?

誰能證明?所以我現在從不給別人的孩子吃東西,萬一有啥事負不起責

你給大人吃的,不是給小孩,

他自己喂孩子吃的,給你沒有關係,讓他告就是,不用害怕

這件事也說明一個道理:好心未必有好報。

你反告她自己受到驚嚇,抑鬱了,

讓她賠償精神損失費,切,沒地兒說理啦?


現在人與人沒法處了,記住了家裡吃的東西扔了都別給人,

出事就麻煩,現在不像過去街坊之間互相送吃的。

小心才可以使得萬年船。


老徐說事999


2015年,發生一件事,一老人贈5歲女童香蕉食用,後女童不幸噎死。死者父母起訴要求賠償70多萬元 ,但一二審法院均判駁回。

法院判決的理由主要是:所贈贈予的香蕉沒有毒,符合食用的安全要求。這是鄰里朋友之間善意的分享行為,這種分享食物的行為本身並不會造成死亡的結果。因食用香蕉致窒息死亡,是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在你這件事情中,你只是請鄰居吃葡萄,而未直接餵食小孩。餵食小孩的是你的鄰居,小孩的父母,他作為監護人,在餵食自己孩子的過程中,應當注意安全。

只要你請鄰居吃的葡萄無食品安全問題,就沒必要擔心,積極應訴即可。


蘇州律師從振


首先,這是一個無效控告。

如果非要告,只能告他自己過失致人重傷罪。如果非要告你,只能告你給他葡萄這件事,罪名法律上也找不到,因為是善意舉動,並不犯法。

此事關鍵點在於,你是直接給鄰居,而不是給鄰居小孩,不然性質就完全不同了。給孩子吃葡萄,是明知或者應當知道吃葡萄可能對孩子產生危險,而依舊為之產生了嚴重後果,這事是鄰居的全責。

法律上是這樣的。但這問題,麻煩就麻煩在於:

第一,鄰居會也許會狡辯說,葡萄是你給他小孩吃的,在沒有證人或者監控的情況下,很難說清楚。

第二,即便他承認是他自己給孩子吃了出問題,但是葡萄是你給的,不給就不出問題。即便法院判他們自己承擔後果,那他們全家這輩子也會來無休止騷擾你家。

第三,你內心始終愧疚自責,如何讓自己和家人安心?怎麼逃離這個地方?並且不讓對方知道新家的地址。這都是小問題大麻煩。

所以,這事情先按流程,調解不成,就讓他們去法院起訴。如果法院或者律師給他們講道理都講不通,這輩子就是準備糾纏你們了,那搬家吧。

另外值得注意:小孩住院,你千萬不能出一分錢,不然就是承認自己有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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