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任免9名領導幹部,涉及3名檢察、公安幹部職務調整

上饒任免9名領導幹部,涉及3名檢察、公安幹部職務調整

上饒任免9名領導幹部,涉及3名檢察、公安幹部職務調整

上饒市最新幹部任免情況

經市委研究,決定:

劉向陽同志任上饒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正縣級);

劉鋒同志任上饒市大坳水庫管理局黨組書記,提名任市大坳水庫管理局局長,免去其餘幹縣委常委、委員職務;

丁毅同志任上饒市綠色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按原職級管理),提名任市綠色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免去其市綠色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章仕根同志任上饒市中心區(上饒國際綜合物流園)黨工委書記,免去其橫峰縣委常委、委員職務;

何旭峰同志提名任上饒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劉力強同志提名任上饒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免去其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職務;

洪軍同志任上饒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上饒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黨工委委員,提名任上饒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上饒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黃霞同志任上饒市紅十字會黨組成員、監事會專職副監事長(副縣級,試用期一年)。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經組織考核,試用合格。市委研究,決定:

謝訓泉同志任上饒市國有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紀委書記(按副縣級幹部管理),任職時間從2018年7月起算。

上饒任免9名領導幹部,涉及3名檢察、公安幹部職務調整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