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名下已有一個自然人獨資公司,還要註冊一個個體工商戶有必要嗎?

珈鹿時尚女裝店小主


不管是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還是個體工商戶,都是在工商管理部門組織機構的劃分。在稅務部門只有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劃分,不過在所得稅上,會根據納稅人身份證組織不同,有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區分。

從目前的優惠政策來看,小規模納稅人是比較合適的。年銷售額不超過120萬,免徵增值稅,同時以增值稅為計稅基礎的附加稅也不用交了。但是當銷售額度超過這個數,就要全額納稅了。免徵增值稅,並不意味著購進的時候不需要發票,因為成本啊,費用啊,想要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還是需要發票的。

所以,如果企業的業務規模已經到了免稅的臨界點,想要通過再註冊一個個體戶的形式來規避稅收,倒也是一個辦法。有的納稅人會註冊兩個公司,如果是要專票,就用一般納稅人開票,如果是普票,就用小規模納稅人開票,當然前提是業務量足夠,才能承擔起兩個公司的稅務籌劃成本。

題主所說,成立個體工商戶,也是可行的。首先,從目前情況來看,個體戶組織形式靈活,可以申請成為小規模納稅人,自己開普通發票,同樣享受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並且個體戶是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少了企業所得稅的一重徵稅,從稅務監管來看,目前對個體戶的監管比較松,不過北京地區已經強制要求個體戶查賬徵收,原來的核定徵收僅適用於部分個體戶了。所以,長期來看,即使是個體戶,也是要建賬的。

所以,有沒有必要成立個體戶,看公司的業務規模,看老闆的初衷是什麼。如果只是徒增成本,不能帶來利益,那無疑只是增加了會計的工作量。


簡淨軒語


有沒有必要要經過分析和測算才能知道。不同的企業形式可能存在不同形式的利與弊。

這裡的自然人獨資公司,帶“公司”字樣,我們認為是有限公司吧。由於是小規模納稅人,那麼我們在增值稅上面還是能夠享受今年的優惠政策的,即不超過10萬/月的,可以享受免徵的優惠。

那麼為什麼還需要註冊個體戶呢,也需要考慮個體戶的一些特點。

首先,個體戶不是徵收企業所得稅,而是個人所得稅。並且在很多地方,還是可以核定徵收的,相對稅率也比較低。對於上游供應商是大量散戶,下游客戶也是散客的情況,個體戶就是比較適合的經營方式。而且,在控制好規模的情況下,個體戶也能享受小規模納稅人的免稅優惠。

其次,由於大部分個體戶採用的“雙定”的方式進行徵收,稅收徵管相對是比較簡單的。目前還沒有要求個體戶都要建賬,是達到一定要求的需要建賬,因此,操作也相對簡單。

此外,從稅收的整體籌劃來說,如果為了保持現在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優勢,也有可能會考慮到另開一家企業。

但是,新開一家企業也要考慮到可能產生的問題:

首先,一旦進行業務分拆,那麼可能沒有了規模優勢,要看長遠發展是否適合。如果下游客戶大多是一般納稅人,也許就會不太合適。

其次,多一家企業就需要更多的運營成本。要從成本效益出發,進行綜合的考量。

最後,要考慮各地的個體工商戶政策,每個區可能核定的徵收率有差異,需要進行比較。像北京某區,進行查賬徵收,那麼核定的優勢就沒有了。需要全面考慮。

總之,是不是有必要不是一概而論,要根據公司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分析測算,最後做出綜合判斷。


財會小童


我也有公司,但是還是得註冊一個個體工商戶,這個得看自己的需要了,我是為了方便美金匯入,以前可以直接匯到銀行卡里,現在不行了。


新花漾82931122


估計你們老闆的生意以普通消費者為主,比如蛋糕店、奶茶店什麼的,大多數不用發票。用個體戶比較方便,在大部分地區是核定徵收,稅額很低,而且一般稅務不管。有的地區,如果你關係比較好,甚至都可以減免。

所以,當然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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