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後如何悔婚?

MAN高蒼健


訂婚是指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而作的事先約定,它是一種民俗。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只有男女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才算結婚,法律上也才承認,並予保護。而訂婚並非結婚的法定的和必經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護。訂婚後給對方的金首飾等物品,可以通過雙方自行協商,調解或訴訟解決。如經雙方協商,女方主動退還,當然更好,如果女方不願主動退還,則可通過有關部門進行一些調解或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財物。但如果這些物品為男方自願贈送,原則上不予返還,如系女方強行索要或借訂婚騙取的財物,則應予以返還;貴重的金首飾物品應當返還,小件物品可以不返還。

婚姻法解釋二有明確規定,應該退還彩禮,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1、此問題婚姻法解釋有明確規定

2、只要你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可以起訴女方要回彩禮錢

退婚理由很簡單隨便一個就行,不合適,性格不合等,但是無論男女拒絕奇葩傷人理由,尤其農村,好多就是熟人介紹,不要把對方說的一無是處,別讓媒人作難,好聚好散。農村如果是男方主動退婚現金類彩禮很難全部要回,一般都是一半,女方主動退婚,一般全退,或者80%以上,如果兩方確實協商不妥,只能走法律程序。

祝你找到合適自己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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