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與和之間:清朝與緬甸的關係(六)

導語:前文介紹了英國與清朝、法國等國在緬甸的博弈,最終緬甸淪為英國殖民地。本文介紹緬甸亡國後,清朝與英國雙方關於中緬關係交涉的處理。

緬甸亡國了,但是,第三次英緬戰爭後的中緬宗藩關係該如何處理,卻成為中英之間不得不進行交涉的問題。其實,關於緬甸問題的中英交涉,早在英國完全吞併緬甸之前就已經逐漸的展開了。從清朝方面來說,如果坐視緬甸滅亡而不聞不問,那麼顯然是有悖於“字小存亡”、“興廢繼絕”的宗主國義務,而且,這也會給尚未脫離清王朝宗藩體系的其他國家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

但是,出於避免重蹈安南覆轍的考慮,清廷對清緬之間的宗藩關係問題,在同英國的最初交涉中並沒有明確提及。關於此點,當時的使英大臣曾紀澤在光緒十一年八月十五日(1885、9、23)致清廷的電報中,已有所分析:“緬之貢期疏於越,不提屬國,我之進退裕如。如提屬國則須爭,爭不得而聽其所為,似損國體,強支又蹈越轍”。

而當時緬甸方面對延續百餘年的清緬宗藩關係,已不抱任何希望。據曾紀澤八月二十七日(10、5)的電報載:“緬復英文甚硬,英兵即進。英牘有印度可管緬政一層,緬復雲此奪緬自主權,須德、法、俄允准,未提中國。”

清緬雙方在宗藩問題上的失誤,恰為英人所利用。當清方向英國表示出欲在英緬之間進行調停的意向後,英人即採取了一種極為狡猾的應對策略。曾紀澤九月五日(10、12)的電文曰:“英覆文雲,緬之貢華,前者不知。華允調停,英甚感謝。然調停僅暫安,現欲靖暴亂,俟辦畢再與華議商善後之政。”

清政府隨即命曾紀澤照會英國外交部:“雲緬無禮已甚,英伐之固當。但究系中國貢邦,此後英擬如何之處,全看其作何答覆。至開談須以勿阻朝貢為第一義,但使緬祀不絕,朝貢如故,於中國便無失體。八幕通商,宜作第二步辦法。”

針對清政府在緬甸問題上的一再要求,英國採用了兩面手法,一方面在軍事上積極做侵緬的準備,另一方面則採用了蠻橫無理的態度。對其原先承認的清緬宗藩關係,矢口否認。十月十八日(11、24),“英節略雲,緬事須謹慎,除廢緬今王外,他事難遽定,請華舉出上邦證據,並陳華予緬之權利,以便熟商。”曾紀澤事先料到了英國的強盜技倆,所以,在此之前就已致電總理衙門,將乾隆五十五年賜予緬甸國王的金印式樣、年月、印文等準備好了。

但英國早已存有全吞緬甸之心,此時清王朝的口舌之爭,顯然是無濟於事的。光緒十一年十一月初七(1885、12、12),清政府從雲南巡撫張凱嵩的奏報中得知緬甸亡國的消息。對於英國強行滅緬的做法,清方表現出非常的憤慨。曾紀澤曾就此事同英國外交部交涉,並“責其未與華議,蘧滅緬甸為食言。”

其實,對於清緬之間的宗藩關係,英國並非是一無所知的。只是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對此裝聾作啞而矣。但是,英國卻無法擺脫清方在此問題上的苦苦追問。最後,在曾紀澤的據理力爭之下,英國方面不得不給予回應。

先是,同年十一月初四(1885、12、9),曾紀澤致電總理衙門:“英慮法生事,不允存緬。澤力爭良久,沙(指當時的英國首相Salisbury.)允另立王,管教不管政,照舊貢獻中國,英攝緬政以防外患。倘署允此辦法,則以後專商界務商務。沙雲:英徇華情而立王,華於商務宜寬待英。澤意八幕事歸界務辦。”

在曾紀澤的這段文字中,我們可以看出,英國之所以不願再保存緬甸社稷的考慮,主要是擔心法國的競爭。據騰越廳同知陳宗海稟告,在英國軍隊攻陷阿瓦之後,“英阿也半(即英國駐緬使節)欲下法阿也半之旗,法言我先來,尚不肯圖緬寸土,爾國假送太子為名,偽言議和,不放一槍一炮,即圖緬國到手,儼是盜賊所為,何嘗名正言順,我等奏明我王,再同爾國公論乃止。”法國對於英國吞併緬甸的強烈反對,使得英國不得不有所顧忌。

英國之所以在當時同意暫存緬甸社稷,一方面是清政府在緬甸問題上持之以恆的態度;英國企圖以保存緬甸社稷來作為同清帝方進談判的籌碼。另一方面則是緬甸本土反英鬥爭的高漲,史載緬甸:“各山寨多有不服,群聚為盜,白晝在都城四五十里之外肆行搶劫,夜則直至附近城外十里前後擄掠,英人不能安撫。”又“英阿也半命緬官往喚各土司來投,該土司等均不肯來。看此光景,定有動干戈之勢。”

緬甸各地此起彼伏的反英鬥爭,甚至讓英國一度有允許中國稍展邊界的想法。薛福成記載:“英人自以驟得緬甸全境,所獲已多,是以有稍讓中國展拓邊界之說。當時英外部侍郎克蕾曾稱,英廷願將滁江以東之地,自雲南南界之外起,南抵暹羅北界,西濱滁江,即洋圖所謂脎爾溫江,東抵瀾滄江下游,其中北有南掌國,南有撣人各種,或留為屬國,或收為屬地,悉聽中國之便。”

對於英國方面同意保存緬甸的表示,清廷一方面表示歡迎,一方面也有所警惕,並準備以索取八幕地區的控制權為議題,來抵制英國可能提出的無理要求:“緬祀不絕,貢獻如故,界務又可開拓,得旨照辦。惟緬另立何人為主,宜先告中國允後再定,尤為得體。攝政則聽英緬自定,我不與聞。彼雲商務宜寬待,須防要挾地步。英括全緬,得利已厚,立王留貢,虛文不足抵。八幕展界,正可藉此立說,須堅持,防他索。”

但是,事情卻並沒有如清王朝所期望的那樣順利發展下去。

參考文獻

1.《清史稿》卷528,《屬國三·緬甸》,中華書局1977年八月版,第14661頁。 2.王昶《徵緬紀聞》卷17,《永昌府文徵》,第17頁。 3.昭槤:《緬甸歸誠始末》,見《嘯亭雜錄》,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2頁。 4.《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十)》,卷751,第263頁。 5.《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十一)》,卷847,第338頁。 6.(緬甸)貌都:《雍籍牙王朝考》,緬甸貢都出版社,1976年版,第170頁。 7.《清史稿》卷13《高宗本紀四》,第483頁。 8.《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十三)》卷990,第222頁。 9. 據《清史稿》卷528《屬國三·緬甸》記載: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因緬人貢使不至,帝令毋許奸商挾貨貿遷以利緬,且漏內地消息。 10.《清史稿》卷528,《屬國三·緬甸》,第14679頁。 11. 王之春:《清朝柔遠記》,中華書局1989年6月版,第137頁。 12. 師範:《滇系》,典故,第四冊,光緒丁亥重刻本,第43-50頁。 13. (英)戈·埃·哈威《緬甸史》,商務印書館1973年6月版,第481頁。 14. (蘇聯)瓦·巴·科切托夫:《東南亞及遠東各國近代現代史講義》,高等教育出版社1958年8月版,第175頁。 15.《清史稿》卷528,《屬國三·緬甸》,第14680頁。 16.《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十八)》卷1371,第394頁。 17.《大清十朝聖訓》卷274,第4568頁。 18.《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十九)》卷1422,第32頁。 19.《清仁宗睿皇帝實錄(三)》卷185,第443頁。 20.《清仁宗睿皇帝實錄(二)》卷111,第483頁。 21.《清仁宗睿皇帝實錄(三)》卷191,第552頁。 22.《清仁宗睿皇帝實錄(三)》卷206,第748頁。 23.《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四)》卷254,第437頁。 24.《清宣宗成皇帝實錄(一)》卷39,第700頁。 25. 黃祖文:《緬甸雍籍牙王朝的建立及其初期的對內對外政策》。 26. 李霞:《英緬戰爭與緬甸殖民化》,載《汕頭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1997年第一期。 27. 呂昭義:《英屬印度與中國西南邊疆(1774-1911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4月版,第89頁。 28.(緬甸)覺德:《緬甸聯邦史》,1960年緬甸文版,第361頁。 29.(美)馬士、宓亨利:《遠東國際關係史》,商務印書館1975年10月版,第48頁。 30. 梁英明、梁志明等:《近現代東南亞(1511-1992)》,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4月版,第184頁。 31. 《清宣宗成皇帝實錄(一)》卷57,第1016頁。 32. 《清宣宗成皇帝實錄(二)》卷64,第14頁。 33. 《清宣宗成皇帝實錄(二)》卷87,第397頁。 34. 《清宣宗成皇帝實錄(三)》卷163,第520頁。 35. 《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四)》卷248,第741頁。 36. 《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六)》卷397,第1121頁。 37. 《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六)》卷400,第1154頁。 38. 《清宣宗成皇帝實錄(七)》卷401,第11頁。 39. 《清文宗顯皇帝實錄(二)》卷102,第504頁。 40. 關於緬甸曼同王改革,可以參見黃祖文先生:《十九世紀下半葉緬甸明頓王的改革與外交》,載《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0年第2期;王民同先生:《十九世紀中葉緬甸曼同王的改革評介》,載《學術探索》,2004年第5期。 41. 趙佳楹:《中國近代外交史》,山西高校聯合出版社1994年4月版,第244頁。 42. (英)季南:《英國對華外交》,商務印書館1984年5月版,第8頁。 43. 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中央委員會總部主編:《基礎緬甸政治史》(緬文)卷2上冊,1977年版,第248頁。 44. 《清德宗景皇帝實錄(一)》卷15,第262頁。 45. (英)季南:《英國對華外交(1880-1885年)》,商務印書館1984年5月版,第9頁。 46. 《李文忠公全集》,卷9,光緒申印行本1908年版,第10頁。 47. (英)戈·埃·哈威:《緬甸史》,商務印書館1973年6月版,第526頁。 48. 王彥威輯:《清季外交史料》,卷61,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年版,第16頁。 49. 《李文忠公全集》,卷18,第7-8頁。 50. 王彥威輯:《清季外交史料》卷61,第20頁。 51. 王彥威輯:《清季外交史料》卷63,第7頁。 52. 薛福成:《庸庵全集·海外文編》卷1,光緒丁酉上海醉六堂石印本,第8頁。 53. 王彥威輯:《清季外交史料》卷62,第44頁。 54. 王彥威輯:《清季外交史料》卷64,第7頁。 55. 王彥威輯:《清季外交史料》卷65,第2頁。 56. 王彥威輯:《清季外交史料》卷67,第24-27頁。

本文由江南蓑翁團隊創作,版權歸江南蓑翁團隊所有,,如有抄襲等侵權行為,本賬號保留訴諸法律權利。

戰與和之間:清朝與緬甸的關係(六)

合作與轉載,請聯繫:[email protected]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