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尿酸達標後,可以停用降尿酸藥物嗎?

1. 如果患者的血尿酸控制達標,是否可以停用降尿酸藥物?

直接的回答肯定是看情況。看什麼情況呢?三大原則:尿酸長期正常,痛風石消失,無痛風發作,考慮停藥。但具體呢?目前全世界至少有25個痛風和高尿酸血癥的指南和專家共識,很少有兩個指南給出相同答案的。

爭議點在於:1)什麼尿酸水平對痛風患者是正常的?2)什麼是長期?3)如何評估痛風石消失?4)什麼叫無痛風發作?

1.1 大多數指南會把6mg/dL(360umol/L)以下作為大多數痛風病人的目標,而對痛風石(trophi)患者要降至5mg/dL(300umol/L)以下。但也有指南(如BSR)提出尿酸到300umol/L以下會增加帕金斯綜合徵風險,所以BSR建議如果尿酸可以長期維持在300~360umol/L且臨床“治癒”就可以減量或者停藥了。

1.2 什麼是長期呢?一年?兩年?十年?大多數指南都在迴避這個問題,畢竟很難有臨床試驗給出這麼確切的時間證據。ACP指南直接建議的是連續5年,但也有指南直接建議那些沒有不良反應的患者終生服藥。

1.3 痛風石消失幾乎是所有提到降尿酸治療減量或停藥問題時必然提及的。

1.4 達到臨床治癒。

目前沒有統一說法,記得上面三大原則,四大要素(爭議),病人病情足夠穩定,理解加藥和減藥的潛在風險,門診密切隨訪,就是對患者最大的負責。

2. 在進行藥物治療時,應該如何監測血尿酸?

這個在各個指南也推薦的很不一樣,比如ACR建議啟用降尿酸治療後每2~5周監測血尿酸,而BSR和ACP則建議每年監測。基本的原則仍然是:啟用降尿酸治療初期密切監測,待達標且穩定後每年監測。具體情況,還要看你的病人痛風的發作情況以及藥物耐受的情況。

考慮降尿酸治療終止的前提,一定是給必要的病人使用降尿酸治療。雖然大多數國家都反對給無症狀(痛風)性高尿酸血癥患者使用降尿酸藥物,而我國仍然有一些專家共識會做此推薦。希望各位老師在自己的臨床工作中從病人的實際情況考慮,結合國內外最新證據,做出屬於患者自己的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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