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網友們習慣通過
分享開心的插曲
吐槽不爽的事
……
然而
您有沒有想過
在網絡平臺裡發佈不當言論
可能會惹來不小的麻煩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這句話的意義
下面這名福建福鼎男子一定深有體會!
10月21日,福建省福鼎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涉嫌侮辱他人的違法人員潘某某(男,福鼎市人)。
經查,10月21日下午,違法人員潘某某因前幾日在海口路特產街違法停車,被交警依法處罰,心中不滿。為達到個人洩憤目的,便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辱罵交警的言論,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目前,違法人員潘某某已被福鼎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8日。
網警提醒
人民警察的執法權是法律賦予的,執法威嚴堅決不允許任何人使用任何方式褻瀆,對於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行為,給予必要的尊重和理解,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如有異議,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法院訴訟等正當方式提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採取網絡辱罵等方式,是明顯不妥當不理智的行為,甚至還會因此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法律有權威、人民警察有權威,社會才會更加和諧、安定、文明、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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