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繁華的城市:紐約其實是荷蘭人的?英國人:我承認

首先問問大家17世紀海上霸主是誰?不是英國也不是西班牙,就是小小的荷蘭。從1581年成立荷蘭共和國當時叫尼德蘭,荷蘭和歐陸霸主西班牙打了幾十年,直到1648年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才簽訂《明斯特條約》,承認了尼德蘭共和國。尼德蘭不得了哦,它是世界上第一個“賦予商人階層充分的政治權利的國家”。為了大家閱讀方便,下面我們還是叫荷蘭把。

從西班牙獲得獨立之後,荷蘭迅猛發展,造船就像造房子一樣,數目超過歐洲所有國家商船總和,被譽為“海上馬車伕”。荷蘭靠著龐大的海軍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貿易據點。這段時期在荷蘭被稱為“黃金年代”。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認荷蘭獨立,荷蘭已達到了商業繁榮的頂點,成為17世紀海上殖民強國,繼西班牙之後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國家。這麼說吧,當時,全世界共有2萬艘船,荷蘭有1.6萬艘,所以荷蘭的貿易額佔到全世界總貿易額的一半。

既然似乎全球海上霸主,荷蘭人自然沒有遺漏北美大陸,自從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後,不斷有國家前來北美探索。

早在1609年,英國人亨利·哈德遜受荷蘭西印度公司之託,領人探索北美。這年9月,他們駕著一艘叫“半月”的小船來到北美一條河的入海口。這條河浩浩蕩蕩,氣勢不凡。哈德遜想,這可能就是傳說中的直通中國的河道。他決定順流而上,探個究竟。他沒有找到中國,卻看到了一條氣象萬千的河流。深深的河水中游著成群結隊的三文魚、鱸魚和其他經濟價值很高的魚類。兩岸青山依依,綠樹幽幽,地勢時而險峻,時而開闊,磅礴大氣渾然天成。這就是後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哈德遜河”見下圖

美國最繁華的城市:紐約其實是荷蘭人的?英國人:我承認

那個入海口上的小島叫曼哈頓島,是現在的紐約市中心,而哈德遜探索的地區就是今天的紐約州。後來,當喬治·華盛頓看到紐約的壯麗河山和繁華都市的時候,不禁感嘆道:“這真是一個帝國的根基啊。”紐約州的別號“帝國之州”因此而來。

哈德遜回荷蘭後說他發現了一片富饒肥沃的土地,引起了荷蘭人對北美的極大興趣。這裡要提一句當時荷蘭在海外的殖民地大多屬於西印度公司,北美也不例外。根據哈德遜的報告,西印度公司把哈德遜河流域的今紐約州和新澤西州的大部地區納入自己的勢力範圍,稱為“新荷蘭”。荷蘭人眼光真不錯,美國現在最富裕、最繁華、最有錢的地方都被荷蘭人給佔了。1625年年底,米紐特被任命為新荷蘭的總督。他一上任就做了一筆歷史上最有名的房地產買賣。他用一些玻璃珠子和其他小商品從當地的印第安人手中買下了曼哈頓島和長島。據說這些珠子和商品當時值24美元左右。這筆交易一直被視為精明的荷蘭商人的驕傲。但交易之所以達成卻是因為雙方自說自話,根本沒聽懂對方想幹什麼。荷蘭人要“購買”曼哈頓做商港,既然買下了這塊地,那就是自己的家,從此別人不可染指。印第安人腦子裡壓根就沒有買賣土地的概念,他們認為土地是公共財產,人們只能使用,不能擁有。所以,他們出賣的是使用權,也就是荷蘭人與自己分享這片土地的權利。於是,雙方都認為自己佔了大便宜,直到荷蘭人命令印第安人搬出曼哈頓時,印第安人才鬧明白,原來“買”的意思是“佔有”不是“分享”。衝突幾乎立刻就發生了,荷蘭人對印第安人的欺壓越來越嚴重,終於爆發了1643——1645年的“基夫特戰爭”。印第安人畢竟武器落後,最後還是荷蘭人佔了上風。

荷蘭人佔了曼哈頓後,把它命名為“新阿姆斯特丹”。曼哈頓是天然深水港,位置適中,自然條件優越,它很快就成了商船雲集的重要港口。各國商人紛沓而至,據說在這裡可以聽到18種不同的語言。後來,荷蘭人又在哈德遜河的上游建立了另一個貿易城,就是現在紐約州的首府奧爾巴尼,所以我們要搞清楚哦,紐約不是紐約州的首府哦,雖然它的名氣不知道比奧爾巴尼大了多少。

美國最繁華的城市:紐約其實是荷蘭人的?英國人:我承認

新荷蘭蒸蒸日上, 引起了另一個歐陸強國瑞典的興趣,如果說17世紀的荷蘭是海上首強的話,那麼瑞典就是歐陸一霸了,他先打敗了丹麥、波蘭的軍隊,成為北歐的軍事霸權,1648年瑞典與法國聯軍最終戰勝神聖羅馬帝國,戰後,瑞典在波羅的海的勢力達到頂峰。瑞典人野心開始爆棚了,他們徵募了原來的新荷蘭總督米紐特,在新荷蘭的南面,也就是今天的特拉華州地區,建立了一個新的殖民地,叫“新瑞典”。雙方時不時爆發衝突,直到1647年,形勢才發生了轉變。

美國最繁華的城市:紐約其實是荷蘭人的?英國人:我承認

荷蘭西印度公司派來一位新總督,史岱文森。史岱文森可以說是新荷蘭歷史上最有名也最能幹的總督。他到美洲後擴建了新阿姆斯特丹城,吸引大批歐洲移民來居住,他在移民中訓練了一支能打的軍隊,最終把瑞典打服了,軍事強人史岱文森不僅能打,而且對教育卻情有獨鍾。他說:“沒有任何事情比對孩子的教育更重要。”他在短短几年內就建立起好幾所免費的小學和中學,並在學校裡提倡對多元文化的包容。今天,紐約市排名第一的公立高中,也是全美最好的高中之一,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史岱文森高中”,這也許是紐約人對他最好的紀念了。

可是荷蘭人前腳剛趕跑了瑞典虎,後腳英國狼又來了。自從克倫威爾上臺執政後,他不斷擴軍,尤其在海軍方面更是投入重金,這下和荷蘭人的海上霸權產生衝突,雙方爆發了三次英荷大戰,荷蘭艦隊一度曾經打到倫敦,將戰火引至大英帝國的家門口。最終雙方互有勝負,都覺得打不下去了,1667年兩國簽訂了《佈雷達和約》,英國人割讓了東印度群到的一些利益,而荷蘭人則把新荷蘭拱手相讓。

那麼新荷蘭這塊地方給誰呢?英王查理二世想來想去,還是給了自己最愛的弟弟約克公爵。約克公爵來到曼哈頓港,要求荷蘭人立刻投降。荷蘭人倒也遵守條約,乖乖進行了交割,但是自1609年以來,荷蘭人已經在這裡生活了半個世紀。荷蘭人的文化習俗,勤奮工作的態度,愛好整潔的習慣,五彩繽紛的鬱金香,還有他們給孩子們講的故事,也留了下來。其中一個故事就是每年聖誕節前夕有個叫“山塔·克勞斯”的傢伙前來拜訪,這就是孩子們最喜歡的“聖誕老人”。荷蘭人對新大陸以及後來的美國影響深遠,產生了兩位總統的羅斯福家族就是荷蘭移民。至今,紐約市的職業棒球隊、職業籃球隊、職業冰球隊都以橙黃色作為隊服的主色調之一,顯然保留了荷蘭人的色彩。

眼看自己佔領區滿眼都是荷蘭風俗,約克公爵決定該改名,讓大家知道現在我才是老大,於是她把新荷蘭改名為“新約克”,音譯為“紐約”,稱為“紐約省”。那新阿姆斯特丹應該叫個什麼才好呢?可能這位公爵覺得自己的稱號太好聽了,只用來命名一個省不過癮,還要命名一個城市。於是,新阿姆斯特丹變成了“紐約市”。紐約市的別號之一就是“好聽的名字用兩次”,“紐約,紐約”(紐約州紐約市)成了人們對這個城市的特稱。

英國人接管紐約市後,把“老銀趾甲”在曼哈頓修的那面牆拆掉,改成一條街,這就是“牆街”。又把原先的一條河道填平,改成“寬街”。這些土得掉渣的街名到了中國的翻譯家手裡立刻閃爍出漢語的光芒。“牆街”來了個華麗的轉身,變成“華爾街”,“寬街”經歷了藝術的昇華,成了“百老匯”。如今的“華爾街”已是“資本”的代名詞,美國人的狡詐、瘋狂和創造力在這裡展現無遺。“百老匯”也成了“舞臺”的同義詞,每天都上演著世界各國藝術家們的才華和夢想。

美國最繁華的城市:紐約其實是荷蘭人的?英國人:我承認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