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省事?这两名攸县干部被诫勉谈话

图省事?这两名攸县干部被诫勉谈话

今年3月以来,攸县纪委监委开展涉企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深入企业走访,广泛收集线索。昨日,攸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一起涉企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攸县丫江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刘勉、副所长高华违反法定处罚程序,违规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去年9月,攸县丫江桥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机构改革后更名为“丫江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刘勉和高华监督检查发现辖区内赵某、金某、吴某三人“未取得许可从事米粉生产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拟对三人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收集了相关证据资料,经被处罚人签字认可。

之后,综合考虑被处罚对象的实际情况,经所内工作人员集体商议,决定另行引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处罚额度降至5000元。因处罚依据的条款不同,刘勉便将相关案卷进行了重做。

为图省事,刘、高二人便没有按法定处罚程序,要求被处罚人在重新制作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材料上签字确认,而是自行安排所内工作人员在案卷材料上伪造被处罚人签名,并对三人分别作出了“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生产加工的米粉”的行政处罚。

负责案件办理的刘勉和高华在办案过程中,伪造被处罚对象在案卷材料上签名,违反法定处罚程序,对此,攸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刘勉、高华予以诫勉谈话处理,责成丫江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纠正违规行为,并责成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一反三,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来源 | 株洲晚报

记者 | 李卉

通讯员 | 纪宣

审核 | 匡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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