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用的"謹慎" ——原陝西省眉縣政協原主席武某某受賄案例剖析

2012年初,武某某經歷了大喜大悲。1月,他當選為陝西省眉縣政協主席,風光一時;2月,他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禮金、收受他人賄賂,被寶雞市紀委立案調查,身敗名裂。

2013年10月,武某某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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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重心,他帶著“謹慎”幹事求財

武某某作為眉縣土生土長的幹部,當過人民教師、小學校長、鎮長、鎮黨委書記、副縣長、縣政協主席,從普通工作人員成長為一名領導幹部,他深知一切來之不易,無論工作圈還是生活圈,他特別重視別人對他的評價,平日裡總是謹言慎行。“謹慎”,是武某某在當地大多數人眼中鮮明的個性,以至於當得知他被組織調查時,很多人都覺得難以置信,認為貪婪無度怎麼也與謹慎的武某某聯繫不到一起。

武某某的謹慎,也在其伸手撈錢時得以展現。

武某某當上眉縣縣委常委、副縣長後,分管交通工作,為縣交通局爭取過不少資金。看著一筆筆資金通過自己的努力撥到了交通局,而自己卻沒落下一滴“油水”,武某某心裡有些失落,第一次對他分管的縣交通局打起了“小算盤”。

2008年4月,武某某以個人要買房為名,從縣交通局借了5萬元。7月,他又說不需要用了,將錢退了回去。這“一借一還”可難壞了“愛琢磨”的交通局局長王某。這到底是什麼意思?是真借錢還是“假借真要”?習慣為領導“排憂解難”的王某很快又將5萬元送還給武某某。三番五次地推讓之後,心知領導“謹慎怕事”的王某心領神會,低語承諾:“請領導放心”。看著王某如此“會事”,武某某心裡暗喜,不動聲色地“勉強”收下,並特意囑咐王某一定“要把賬處理好”。

武某某東窗事發後,調查人員發現,“假借真要”的武某某在“借”到這筆錢的3個月裡,既沒有買房也沒有將此款用於其他支出,而是一直小心翼翼地保管。從借錢到退錢,從推讓再到“勉強”收下,武某某顯然經歷過煎熬的內心掙扎,其既想“偷腥”又害怕“出事”的矛盾心理一覽無餘。

人的貪慾一旦越過警戒線,便如洪水猛獸般勢不可擋。第一次順利得手,武某某乾脆撕掉了半推半就的“面紗”,以更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索要錢款,只是要求相關人員“善後”要更加“謹慎”。

2010年1月,武某某以去西安辦事為名向縣交通局索要2萬元,王某立即安排人將錢送到武某某家中。2011年9月,武某某以中秋節去寶雞看望老領導為名,又向縣交通局要了2萬元。

縣交通局就這樣成了武某某的“提款機”。他先後4次從縣交通局索要、接受各種名義的款項11萬元。

案發後,面對辦案人員的詢問,武某某說出了自己要錢的理由:“我為交通局爭取到不少資金,交通局也應該表示一下”。正是這種自以為的“應該”,使他的人生重心逐漸失去平衡。

搞權錢交易“名利”雙收,他覺得理所當然

武某某在檢討書中分析了他這種“應該”的心態,主要是驕傲自滿、居功自傲,認為幹過實事、做過貢獻,就有資本去索要利益。

2010年4月,眉縣某苗木基地負責人許某找到武某某,說給縣交通局幹了個綠化工程,可至今沒有收到工程款。武某某聽後暗自思索,怎麼才能“一箭雙鵰”,既能不動聲色地幫忙又能得到些“實惠”呢?武某某最終說道:“你先給咱這個小區栽點樹,再說其他事吧”。許某聽得一頭霧水,舊債未清又添新債,但憑著對武某某的信任,還是很快行動起來。

果然,許某並沒有吃虧。事後,武某某叫來縣交通局領導,安排交通局下屬單位將許某的綠化費用很快結算了。識趣的該下屬單位在支付拖欠工程款和小區綠化款的同時,還多付了2萬餘元,美其名曰“工程虧損補償款”。許某心知肚明,連夜送給武某某2萬元以示回報。在這筆內外勾結的交易中,國家吃虧個人得利,最大的贏家是武某某,他既獲取了經濟利益,又得到其所居住小區業主的交口稱讚。

武某某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想方設法賺取額外的經濟收益。從其墮落的軌跡中可以看出,“謹慎”的武某某很有斂財“原則”,只向熟人、老鄉下手。

個體老闆王某曾承包過縣裡的相關工程,但縣裡對其完工的工程並不滿意,70多萬元的工程款也遲遲沒有兌付。王某請武某某出面,最終拿回了工程款。對於關鍵時刻挺身而出幫忙的武某某,王某感激涕零,二人自此“熟絡”。武某某“謹慎”地撥著“算盤珠子”。

2007年,新買的房子要裝修,武某某便將裝修事宜委託王某全權負責。這麼大的信任突然降臨,王某自然不敢怠慢,趕緊請了一個專業工程隊進駐施工。兩個月後,工程隊拿著材料清單索要裝修費,武某某支付了3萬元後,便再也不管不問。無奈之下,工程隊只能向王某討要剩餘費用。看著武某某唱出“空城計”,事先沒轉過彎的王某一下子明白了,他想起裝修前武某某曾不經意地說過,“如果不是我想辦法,你上次那工程款就要不回來了”。王某連連自責“糊塗”,趕緊自掏腰包結算了其餘數萬元的裝修費。

 拔出蘿蔔帶出泥,他的案子引發連鎖反應

辦案人員在查辦武某某案件的過程中,更將雙眼盯在了隱藏在案件之中的其他違紀違法線索。辦案人員清楚,與“謹慎”的武某某進行權錢交易的多是深受其信任的公職人員,行賄者的賄款大多也不會由個人“埋單”。

眉縣科技工業園管委會副主任侯某是武某某的妻侄,為了與武某某親上更“親”,好獲批些項目“照顧”,先後兩次送給武某某7千元。而經辦案人員調查,這筆錢正是其單位的公款。

眉縣交通局局長王某在得知武某某想去西藏旅遊、北京出差時,主動為武某某送上2萬元,調查組追查資金來源時,發現這筆錢也是來自於縣交通局的小金庫。

調查還發現,武某某違規在眉縣交通局報銷個人支出,該局王某等一些領導目無法紀,積極為其跑前跑後;縣交通局以便於工作為理由,虛報公路工程款,套取國家資金,形成隱秘的小金庫,供一些領導中飽私囊;交通局正氣不興,一些公職人員跑官買官,而武某某則極其隱蔽地“操刀運作”、推波助瀾。

……

一樁樁違紀違法事實浮出水面,好一個慷國家之慨,謀個人之利。

經查,武某某任眉縣副縣長5年間,收受賄賂19萬元、收受禮金10.488萬元,違反財經紀律在下屬單位報銷5.8萬餘元。

較之武某某的“謹慎”,從武某某案中“曝光”的王某,其貪腐行為可謂“張揚”,可以說是一路走一路貪。其在鄉鎮擔任一把手和在交通局任局長期間,甚至小到連公務接待用的菸酒都規定必須在其“指定”的商店採購,把手中權力用得淋漓盡致。2013年11月,王某因受賄10.32萬元、貪汙5.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編後

成也謹慎,敗也謹慎。武某某前期事業一帆風順,來自於他對工作的兢兢業業,對幹事的謹慎;其鋃鐺入獄,則是因為其以權謀私,沒將謹慎用在正途。正所謂天網恢恢,再“謹慎”的隱蔽,也終究會暴露。

武某某擔任過鄉鎮黨委書記、副縣長、縣政協主席,為官不易他應該懂得,理應保持清正廉潔的黨員本色。然而,當其在領導崗位上做出一點成績,便把履行職責爭取到的資金誤認為是靠自己能耐、本事賺得。心理失衡後,其思想在不經意間發生了變化。不經意間收了鄰居、朋友、親戚和下屬單位的錢物,不經意間混淆了應該和不應該的是非界限。當武某某將權錢等價交換當做“應該”,把在分管部門處理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當做“應該”,他的價值觀、利益觀已然完全扭曲。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從第一次上演對交通局相關借款的“借、退、讓、收”四部曲,到將自己凌駕於管理制度之上,處心積慮為個人謀取利益,缺少必要的監管,導致其私慾膨脹、放縱行為,是其走上腐敗道路的根本原因。(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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