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生病子女均攤合理嗎?什麼都給了兒子。需要花錢時才想到女兒,應該怎麼做?

218人生如戲


誰都不要說大話空話,也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要求別人。

傳統觀念,財產給兒子。同樣的,傳統觀念,女兒不養老。

岳父母生病讓女兒平均攤錢,說明岳父母觀念不傳統,如果真的觀念傳統,就不會讓女兒出錢了,只是重男輕女。或者說明岳父母雙標,給子女財產的時候按照傳統來。生病需要子女出錢的時候,又按照法律和現代標準來。

誰也別道德綁架。

就事論事。

雖然財產都給了兒子,但是女兒也是父母辛辛苦苦養大的。朋友之間也講究個禮尚往來,今天你請我喝酒,改天我請你吃飯。父母養育女兒二十年,女兒理應報答,無可厚非。

但是報答和報答也不一樣,父母養育女兒,同樣也養育了兒子,而且財產也給了兒子,父母為兒子付出的多,那麼養老生病的時候就應該兒子多付出,女兒少付出。

女兒一分錢不出不合理,女兒和兒子平均出錢也不合理。

建議:

一,把岳父母的財產賣掉(包括岳父母給兒子的那部分財產),先看病,不夠的,兒女平均出錢。

二,兒子出70%-80%,女兒出20%-30%。

當然,如果女兒條件可以,不願意計較父母的偏心,願意平均出錢,女婿也別管,那畢竟是你媳婦的親生爸媽。如果女兒家裡也沒啥錢,女兒女婿也犯不著去借錢,少出點就行,但是不能不出。

如果女婿家產幾個億,面對普通家庭的岳父母幾十萬的治病錢,絕對不會計較,更不會來網上問。問題就在於,都是普通家庭,那就得講個道理出來了。


葉子葉公子


我家老人太偏。心三個女兒,現在還是如此。什麼事情都是兒子抗著,因為老人有退休金,讓.老人遠離我們,以我的想法不和她們爭,爭也沒有什麼用。讓老人選擇,這是他自己的權力。在說我是一個老農民也沒哪麼多閒時間爭,都不爭,不好把樁稼種好。多收入,多發出正能量,給兒多獻出一傷力量,讓自私的人很自私。讓她們自私到底。我還是哪句話,看問題要一分為二,以大局為重,群眾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人的一生都哪麼短暫。有多少錢就瀆,賣出個真理啊。鄰局們對我的贊成我感到驕l傲和自豪,不爭,永遠乜不會爭,讓事實說話,忍一忍風平浪靜,讓一讓海闊天空。謝謝大家對我的支持。


用戶281278427


岳父母生病子女均攤這種事,無所謂合理不合理。岳父母生病了,做為子女一定要和大家一起共同承擔責任,不能講理由,不能計較個人得失,不能借口自己老婆已經出嫁、自己家窮、也有父母需要贍養等理由來搪塞。有句話說得好,清楚不了糊塗了,要顧及兄弟姐妹手足之情,有能力的要多奉獻。


一般情況下,岳父母在財產分配問題上都是偏袒兒子,什麼財產也不會留給女兒。但作為子女,又何必跟老人斤斤計較。清官難斷家務事,讓老人老有所依、病有所醫就是理,就是合理。自古就有女兒是父母的貼心小棉襖的說法,現在岳父母老了,作為女兒就應該義無反顧地去照料老人。


總之一句話,不管怎樣贍養老人是第一位的,你覺得呢?春風十里,評論區見你~


秀峰觀世界


憑題主所述,岳父母平時對待自己子女,有好處大都偏向自己兒子,對女兒不顧不問,現在生病才想起女兒的存在!醫療費用要求兒子和女兒一起平攤!覺得有點不滿,心裡覺得不公平!

說句實話, 其實人有時在現實生活當中是很無奈的!不是按理來說那麼容易簡單,如果生活變得太理性也行不通,有時還是要靠感性來維持家庭生活的!

一個女兒,一個男兒,由於重男輕女的封建意識根深蒂固紮根農民的心坎裡,很難改變!畢竟是男娶女嫁的模式存在,改變不了養兒防老的舊觀念,贍養重擔始終就落在了兒子的肩上,而女兒則形容為潑出去的水,沒有了贍養的擔子;因此諸多的好事都是給了身邊的兒子!一點也不為過!大家可以理解的!這是按傳統規念來分配的。

在律法來分配的話,說簡單點,兒女共同贍養老人是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生老病死都脫離不了關係,都要共同承擔,違者必究!至於財產分割,誰照顧誰監管誰多得!這是鐵定的事實,誰也不敢狡辨!

現在老人病了,要求平均分配醫療費用是理性的,沒有偏向!按感性來講,如兄弟生活條件甚差,承擔不了醫療開銷,必不得已向姐妹要求的!這種情況姐妹也要扶助一下啊!這是必須的!於情於利都不為過!

我得說句話,人不要老被眼前的利益衝昏了頭腦,要摸摸胸中的那顆良心,要看看眼前的事實,是否可取,不要信步而行!



用戶抖音之


這個很明顯我覺得他很不合理!

首先在法律意義上來講,子女具有同等贍養老人的義務!所以說這個讓你攤錢和贍養老人都是合理得!但是,義務和權利往往都是同行的,所以女兒也享有同等的財產繼承權!他把財產都給了兒子這個很明顯不合理。

所以,這個你可以和你的妻子,他的家人好好商量商量。

但是凡事不能太較真,每人心裡都有一杆秤,他是不一樣的。所以老人他想把這一碗水端平也不是很容易,我們還是應該多體諒體諒他們。不要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而破壞了兄妹感情。可人也不能只做老好人,萬一人家不承你的情呢?所以還是要張弛有度,看好自己的稱,做事問心無愧!


咆哮的爛筆頭


岳父母生病,用度均攤。合理不?

看你岳父母生育了幾個兒子幾個女兒。

農村的父母不會將財產對半分給女兒的。傳統的觀念是女兒出嫁隨了外姓。財產與之,就是財產外流。城市有對半分的。那麼,誰受益誰負擔。當然兒女共同贍養老人了。

如果你岳父母沒有分一半財產(或幾分之一)給你,那麼,女婿只是盡點孝心。贍養是情分,不贍養是本分,沒有人會強制你。

我國幾千年,就是這個風俗習慣,父母年邁,有事兒子擔著。不關女兒的事。女兒有女兒的家庭。女兒要贍養她的公婆。

因此,農村看重男孩。“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只是建國後,一夫一妻制,切斷了這個生產線。有些女性,天生就不能生育,比如輸卵管堵塞,比如石女。怎麼辦?只能熬成五保戶。

當然,做女婿的,可以盡點孝心。根據自身條件,起碼自己的小日子能過得下去,起碼不影響自己孝敬爹媽。在這個前提下,幫一把,未嘗不可。

傾囊相救,自己的小家毀了,甚至妻離子散,叫得不償失。

你老婆有親生父母,她不會眼睜睜看著父母痛苦死,你也不可能看著老婆傷心欲絕。人不能太自私,太物質。幾十年,也許一眨眼,親人就不在了,守著幾個錢幹嘛,帶進棺材裡?買些古董埋到地底下等著人家盜墓?

重要的是,岳父母不能命令你捐款,舅老爺們更不能脅迫你。一絲勉強都要不得。人做好事,首先是奔著良心去的,而不是迫於哪方面的壓力。威脅的話,就傷了感情,也傷了和氣。以後就不好處事了。


化外萬民胡少峰


這個問題不是合理不合理的亊,是應該不應該的亊。丈母孃是你老婆的媽,你老婆對她媽有贍養義務。現在她媽病了費用均攤沒有錯。至於丈母孃的財產給了哪個子女,只要是丈母孃心甘情願的那也無可厚非。因為任何人都有權利處分自己的財產。而且父母偏愛哪一個子女,其他子女也是沒有辦法的。只是希望作為父母對子女應“一碗水端平”,儘量公平點,免得子女間引起矛盾。若父母過世沒有遺囑,那末父母的遺產子女都享有繼承權。也就是女兒也有權利分遺產。若父母生前有遺囑,則根據遺囑辦。其實兄弟姐妹們應團結互助。對父母的醫藥費用,經濟條件好的就多出點錢。經濟條件差的就多出點力,多服侍照顧點父母。總之兄弟姐妹間切切不要因父母的醫療費用鬧矛盾,因為這樣不僅會傷了兄弟姐妹間的情誼,更會傷了父母的心。我父母生前曾一再教導我們:“對父母的財產分割只當父母多生了幾個兄弟姐妹。贍養父母時只當父母只生了你一個子女。”這樣一想就不可能有矛盾的。氣量大一點吧,這錢也是用在父母身上的,能對父母有個機會回報應該高興才對。我們家從來沒這種亊發生的。平時自己省點就過去了。是吧。


山上人279


寫出這種提問的人本身就是自私自利的人,想規避女婿應該負擔的責任。從法律層面講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從人倫道德講男子繼承治是中華五千年的傳統,當然隨著現在社會發展人越來越自私自利,心中只有自己。所謂親情友情早就一文不值,眼中只有利益,父子夫妻兄弟姐妹所有關係都是利用與被利用的關係。這裡不再贅述這種痛心的問題。簡單說一點,女兒都是爹生娘養,不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不是吃空氣就能長大的,烏鴉反哺羊羔跪乳,動物尚且如此何況自詡文明的我們。我不希望你們多麼偉大,起碼人倫做到就好。還有一點嫡長子繼承製,是傳統,更是一種基本準則,沒有這套準則,你就不是你自己,天下將無張王李趙,恐怕只有阿貓阿狗。嫡長子繼承製,繼承了我華夏五千年血脈與姓氏。女兒從夫姓,沒有血脈和姓氏傳承所以這裡你沒有權利去攀比哥哥弟弟的繼承權。天道輪迴你可以現在不養老,你老之後亦無人養老。


用戶61515634572


這個問題有一定的共性,特別在一些農村地區發生的比較多。

理論上講父母應該對子女平等看待,可現實生活中,往往父母身不由已,自覺不自覺地就偏向了,尤其是偏向自已兒子的比較多。主要是傳統重男輕女思想根深蒂固的原因所造成的。他們認為兒子才是自已家的人、才是自己的傳後人、也是自已老年生活的依靠。而姑娘遲早要出嫁,是婆家人,沒有兒子對自已的幫助作用大。所以物質上傾向於兒子。雖然平時也說男孩女孩一樣待,真到關鍵問題上還上偏向兒子。

可是現在社會中,很多兒子在媳婦的管束之下,並不十分孝順,有的經濟上也並不富裕。有的是出於無奈,有的是可嶺兒子,在有病需人照顧、需要大額支出時,往往父母又會想起自己的閨女也是自已生養的,也該盡孝、出力了。

從感情上講,父母把財物留給兒子了,沒有留給女兒,對女兒是不公平的。當初指望的是兒子,就該讓兒子承擔,自己有罪自己受。

但父母畢競也給了女兒生命,撫養女兒也付出了很大精力和心血,心裡也愛女兒,只是有點偏向,但這不能否定父母對女兒的愛。女兒也應感恩父母,在父母需要的時候應該作出回報。雖然父母有偏向,這是個社會性的認知問題,父母也不可能置身世外,不可能跳出三界外,作為女兒也應有所理解和原諒,說不定女兒自己將來對自己的兒女也可能會是這樣走老咯。


君154177930


養老問題,沒有什麼理可講,完全憑心。總不能因為“理”而大家都不出錢?讓老人餓死,病死吧?別管是自已的父母,還是岳父母,都一樣看待。我們都是父母生,父母養的,如果沒有父母,誰也沒有今天。父母沒把我們餓死,病死,我們更沒有理由讓父母餓死,病死。至於說誰分得的遺產多,各有各的理由。我認為退一步海闊天空。

我曾經聽一位朋友發牢騷,兄弟七人因老人的老宅子,老房子分配不公,鬧得不可開交。我問他“老人的宅子,房子全賣了值多少錢?”“頂多能值三萬元。”如果七兄弟平分,每人可分4千多元,你每天少抽一包畑,一年就省四千元,因一包煙與兄弟都不和,不划算。再說老人現在每年還能用多少錢?七兄弟當中任何一個人養活老人,經濟上都不是問題,誰都能自己養得起。最後我朋友回答我的是“老人的東西不值錢,養老人的錢誰都有,我爭的是一口氣。”

理,什麼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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