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共借人?別再傻傻分不清楚了

現在,買房貸款、買車貸款、企業貸款等等已經是常態,但是有的讓提供擔保人,有的讓追加共借人,這兩者乍一聽很好理解,但是裡邊的區別還是蠻大的,承擔的責任也是不同的。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一起看看這兩者具體是怎麼區分的:

擔保人?共借人?別再傻傻分不清楚了

擔保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裡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在銀行貸款業務中,銀行為了降低風險,個別產品需要提供擔保人。

一般情況下,擔保人多為朋友或同事。

共借人:共同借款人在銀行貸款業務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為在住房按揭貸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買受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有關個貸制度明確規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款能力比較薄弱的情況下,會追加共借人,而共借人基本上都是直系親屬。

擔保人?共借人?別再傻傻分不清楚了

共同借款人與擔保人的區別是:

第一點:共同借款人要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而擔保人是承擔擔保責任

也就是說,對於共同借款人,如果你有賠償能力,而你的共同借款人無賠償能力,那麼法院就可以直接執行你。而擔保人是在貸款人無能力賠償的情況下,法院才會依法強制執行擔保人。

擔保人?共借人?別再傻傻分不清楚了

擔保還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擔保,一種是連帶擔保。

一般擔保:只有在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證明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的時候,方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

連帶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則是:如果被擔保人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可以不用啟動法律程序,直接要求連帶擔保人承擔債務。

一般汽車貸款協議中,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會規定擔保為連帶擔保。如果沒有明確,法律規定默認為連帶擔保。

擔保人?共借人?別再傻傻分不清楚了

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之間的區別就在於:一般擔保要求債權人啟動法律程序向債務人主張,不能滿足後,才可以向擔保人主張。連帶擔保人則可以不用走這一道法律程序。

總的來說,共借人和擔保人雖然有的時候會容易混淆,但是他們具體的定義和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不一樣的,以後可千萬不要再覺得他們是差不多甚至一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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