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案罪犯高承勇今日被執行死刑

白銀中院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罪犯高承勇被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白銀案罪犯高承勇今日被執行死刑

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被告人高承勇在甘肅省白銀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連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該案案情疑難、複雜,社會影響重大,輿論關注度高。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7年7月18日至19日對本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意見,並對全案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進行了認真審查、研究。2018年3月30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犯侮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經複核,同意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複核,訊問了被告人,並於近日裁定核准高承勇死刑。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向高承勇宣告並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並於2019年1月3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高承勇執行了死刑。(白銀中院)

案件回顧:

在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間,有11名女性被人強姦、割喉殺害,有幾名被害人還被割去了部分器官,死狀十分慘烈。警方總結出這些女性的共同特點是:年輕、漂亮和喜歡穿紅衣服。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只有8歲。

這個案件成為白銀市轟動一時的大案子,兇手遲遲沒有落網,整個白銀市人心惶惶。有記者走訪調查幾個案發地點,發現兇案基本發生在半徑不足2公里的區域內,最近和最遠的兩個案發地點相距也不過2.5公里,更有兩起案件發生在同一條路上!可就是如此密集的案發地點,兇手卻像是人間蒸發般沒了蹤影。

一直到高承勇的一位親屬因犯罪在外地被抓獲後,警方對比他的基因時發現此人的基因與犯罪現場提取到的嫌疑犯的基因相似度極高,於是警方又對他的家屬進行排查,最終發現高承勇的指紋和DNA與犯罪現場的信息一致,從而確定了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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