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口民族概况

乌兰察布,内蒙古自治区辖地级市,地处中国正北方, 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位于北纬39°37′~43°28′,东经109°16′~114°49′。东部与河北省接壤,东北部与锡林郭勒盟相邻,南部与山西省相连,西南部与首府 呼和浩特毗连,西北部与包头相接,北部与蒙古国交界,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战国时期,乌兰察布区域的大部分是赵国和匈奴的领地。秦并六国后,又在原来这里的赵地设置云中、代郡、雁门三郡。建国后,乌兰察布盟辖6旗。1958年,平地泉归乌兰察布盟管辖。2003年,撤销乌兰察布盟和县级集宁市,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地理位置优越,是内蒙古自治区东进西出的“ 桥头堡”,北开南联的交汇点。[2]著名景点有:辉腾锡勒草原、苏木山森林公园、岱海等。2016年,乌兰察布入选“中国地级市民生发展100强”之一。

常住人口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口民族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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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10.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3.04万人,乡村人口107.2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9.01%。全年出生人口1.38万人,出生率为6.56‰;死亡人口为1.62万人,死亡率为7.7‰;自然增长率为-1.14‰。

户籍人口

2017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272.12万人,其中,男性人口为139.95万人,女性人口为132.17万人;汉族人口为260.42万人,蒙族人口为8.91万人,其他少数民族为2.79万人。

民族组成

其他有回族、满族、达斡尔族、朝鲜族、鄂温克族、苗族、藏族、土族、维吾尔族等20多个少数民族6万多人,占总人口的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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