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获刑15年,双开时称"余生走救赎之路"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陈浩洲

今天(5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张少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少春先后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助理、党组副书记及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98.0081万元。

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获刑15年,双开时称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通报称,张少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因而受到了从轻处罚。

公开履历显示,1958年2月出生的张少春是辽宁宽甸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张少春长期在财政部工作,个人履历比较单一。官方简历显示,张少春是秘书出身,1988年至1989年任财政部办公厅值班室副处长级秘书,之后担任过财政部办公厅研究处副处长、新闻宣传处处长,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司长级秘书,财政部条法司、教科文司司长等职务。

2006年11月,在担任了3年部长助理后,张少春履新财政部副部长,直到2018年4月卸任,他当了12年的副部长,在该职位上先后服务了四任财政部长。

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获刑15年,双开时称

2013年4月,张少春兼任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在被免职之前,他在财政部副部长中排名第一,工作分工是协助部长负责全面工作,分管税政司、预算司、国防司。

2018年5月,张少春落马被查,四个多月后即被"双开",同年10月,张少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中央纪委的"双开"通报称,张少春违反政治纪律,违规打探有关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公款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

上述通报还指出,张少春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权力观异化,把公权力和影响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生活堕落,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根据北京法院的官方通报,张少春的贪腐行为长达23年,占到他个人仕途时长的一半以上,可以说是"边升边腐"。"双开"通报显示,

张少春的违纪违法事实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获刑15年,双开时称

其实就在落马前一个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张少春被免去了财政部副部长职务,此时他已达到了副部级官员的退休年龄界限。

记者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公布了张少春被"双开"的现场视频,张少春在视频中表示,我作为一个入党40年的老党员和干部,我的行为严重触犯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违背了党的宗旨,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损失,使组织蒙羞蒙尘,我深感痛心。

张少春最后表示,"我从内心里知罪认罪悔罪,也从内心里真诚地打算在余生走救赎之路,做一个干净老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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