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陷害、惡意舉報黨員幹部 房縣1人被逮捕4人被刑拘

原標題:湖北一縣5人誣告陷害、惡意舉報黨員幹部:1人被逮捕,4人被刑拘

3月5日,聶某因涉嫌敲詐勒索黨員幹部被房縣公安局刑事拘留,19日,被房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同日執行逮捕。4月23日,方某、聶某、呂某等四人,因張貼大字報誹謗黨員幹部被行政拘留5至8日……


誣告陷害、惡意舉報黨員幹部 房縣1人被逮捕4人被刑拘


今年以來,因誣告陷害、惡意舉報黨員幹部,湖北房縣已有5人被依法處置。其中,逮捕1人,行政拘留4人。

據悉,2019年3月4日,聶某向領導發送短信舉報,並揚言要向省市紀委舉報幹部違紀違規問題。經調查核實所反映問題不實。2018年7月26日,方某、聶某、呂某等四人在房縣城關鎮桃園社區路段貼大字報,反映村幹部嚴重危害社會風氣、敗壞黨風等違紀違法行為。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實。

事後,為消除了不實舉報的不良影響,解除被反映人工作和生活的困擾,房縣紀委對受誣告錯告的黨員幹部,一定範圍內進行了澄清正名。

今年房縣紀委監委出臺《關於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行為處置暫行辦法(試行)》,明確了4大類誣告陷害信訪舉報行為,並對誣告陷害人依紀依法進行分類處理,從制度層面建立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的常態化工作機制,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負責的黨員幹部撐腰鼓勁。

該《辦法》的出臺,宣示著房縣在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的同時,釋放“讓誣告者付出代價”的信號,積極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和良好乾事創業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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