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利用業餘時間補課是合理勞動嗎?

不語9527


公立學校的老師是被法規禁止到校外進行有償補課的。這樣的收入屬於勞動法中的合法收入,但是,是違反法規規定的。一旦被發現,將會丟掉工作。

其實很好理解。公務員也是被禁止,在工作之外,進行商業活動的。在工作之外進行的商業活動是屬於勞動法中所規定的合法收入,但是違反法規的相關規定,一旦被發現,將會被開除公職。

教師和公務員都是屬於公職人員,公職人員在我們國家歷來是鏡子有工作收入以外的其他商業行為的。

公務員,禁止商業行為,是為了防止利用職務和權力之便,為自己的商業行為牟利,干擾市場的公平競爭。

教師禁止校外輔導,最主要的原因是,為了防止教師利用職務之便,通過給自己額外付費的學生補課,對其他沒有付費的學生進行差別待遇,造成教育資源的不公平。即使是在校外補課,不是自己的學生,也會因為額外的兼職工作對正常的教學工作的質量造成影響。畢竟人的精力有限,教學工作非常辛苦,一旦分散精力,教學工作就是容易做不到位。

甚至有一些老師,把本來應該放在正常課堂上上的內容全部移到自己的私人課堂上去。整班整班地進行課外輔導,每個星期的課外輔導費用,是正常上課收入的十幾倍。額外的增加了學生學習的費用,增加了家長的負擔。這是利用了自己在教學崗位上面的職務便利,把公共教育資源變成自己的私人財產。

學生家長之所以願意掏錢補課,正是因為看中了重點中學的老師這樣的一塊牌子。有這樣行為的老師,一旦離開了自己的學校,專業去做補課老師,就會發現自己根本就吸引不到生源了。

所以,在職公立學校的教師,在課外進行輔導賺錢,雖然付出了勞動,可能也很有效果,但是,由於涉嫌不公平,因此會被教育部門嚴厲禁止。

不過在職公立學校的教師未必就必須只拿著正常的工資,坐等別人發家致富而乾瞪眼。

國家是沒有禁止在職的教師,在網絡上面上傳網課的。在網絡上面上傳網課,獲得的收入甚至遠超,做家教的收入。因此在職人員可以有意識的用錄影設備將自己的上課內容,錄製併發布到網絡上面。用這樣的手段進行賺錢。

法律沒有禁止的事情就是合法的事情,現在教育資源網絡化,甚至被國家鼓勵。所以在職的教師如果想掙錢,可以考慮往這個方向去做。


外語那點事


我是一個老師,實話實說:還真的有老師下課後強迫學生補課的!

但是高中老師不願意補習課,那是2000年,那年我帶高二一個班的班主任,高二下學期時,學校讓年級自己決定星期六是不是上課。當時一個年級十八個班,只有一個班主任願意上課,於是決定星期六不上課,當然也不在外面補課。結果是兩個:一是學生星期五就想回家休息,星期五下午陸陸續續就有學生請假,學生家長不願意,去教育局告了幾次,說我們星期六不上課。二是2001年高考升學率我們學校在阜陽市是第一名,校長還因此立功,漲了一級工資。

以上所說真實不虛,有願意抬槓的可以找我。


咱老李65643326


老師的業餘時間是自己的,有權自由支配去做什麼——從這個角度講,老師業餘時間從事的勞動應算合法兼職,獲得收入也都是合理收入。

但如果老師業餘時間補課的學生是自己本職工作所教授的學生,那麼就涉嫌利用職權強買強賣了,這樣的補課活動就不能算合法兼職,獲得收入也涉嫌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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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道理是很簡單、清晰的。

如果教師業餘時間的兼職,是開大排檔做廚師,或者數學老師業務開博客教授怎麼拉小提琴,只要是與本質工作無關的,那行為與收入就百分百是乾淨的。

如果業餘活動使用的技能或條件是與本質工作重合的,如語文老師教授作文、體育老師做業餘球隊的教練,這樣的活動,就必須在教授對象、使用器材(如足球)上嚴格與本質工作範圍劃清界限——如果業餘時間跟語文老師學作文的學生都是外校甚至外省的,如果體育老師做教練的球隊,從訓練用的足球到場地都與其學校無關,那麼這樣的活動也基本上不會犯規。

而如果做不到以上這些,那麼雖然老師用的時間是業餘的,但接受其業餘時間服務的對象與工作時間的重合,就仍有違規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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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制度,是要求老師在正常的上課時間、教學環境下完成教學任務的。

如果一個老師在業餘時間輔導、幫助自己本質工作範圍內的學生,完全免費的情況下,仍難脫正常工作時間內沒有完成教學任務的嫌疑。

如果是收費,那麼老師在正常教學環境和時間內是否盡職、是否故意拖延教學進度或降低教學質量以達到學生必須接受業餘補課,這方面老師就難以自證清白了。

而如果一個老師確實是靠正常教學時間內故意降低教學質量、然後靠業餘補課來掙錢,那麼前者行為相當於以次充好的欺詐、後面補課行為相當於利用職權便利的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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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老師業餘時間補課的行為是很敏感也很微妙的,很小的差異就能導致很大的行為定性反轉。

而定性的關鍵,先要看老師補課的對象與其正常工作服務對象之間的重合度,再看其正常工作服務的效果,三看補課是否收費、收費理由與其正常服務範圍是否有可自我控制的利益衝突。


理得心安


先聲明我不是老師,但我覺得這不但是合理勞動,還有利於教育發展。

先是學生有需要,老師再用心教,都有學得不夠好的學生和沒學好的環節,重視教育的家長肯定會找人補課,不允許有教學經驗的老師補,那就只能找其他人補了。後果是家長花了錢沒得到專業的補課效果。

有人說允許老師補課,很多內容老師在課堂上就不講,補課時才講。的確有這現象,但如果真放開讓老師補課,這現象反而會不治自愈,為什麼呢?因為每個老師都可以補課,就形成了競爭,教得不好就沒有學生找你補課,你還敢在課堂上有所保留嗎?

再說現在不允許老師補課的政策,也只能管住那些膽小的,遵紀守法的老實人式的老師,膽大的、有後臺的、活動能力強遇事能擺平的老師還是會偷偷的補課。


桃花仙72490309


現在專門出臺了在職教師禁止有償補課的相關規定。可能就是這個規定讓老師們認為是在針對教師這個行業。

但各行各業都有類似的禁止利用職務便利牟利的規定。房產中介如果不禁止員工私下聯繫買賣雙方,那員工上班時間談的客戶下班再籤。公務員下班私下利用職務便利,就會行賄受賄。

即使同為教育行業的培訓班也是禁止培訓老師私下招學生的。

再說今日頭條上眾多的名校教師,他們的視頻談的更多的是教育方法,學習方法或者科普型的內容。

實質上在職教師不論是課外輔導還是網上輔導都侵犯了學校的成果利益,只不過公家的錢大家沒概念罷了。換成培訓機構的老師把機構的教案,練習,課程這些東西放到網上或者通過其他途徑買賣了那就要賠錢了。


一隻大鴿子


按照《勞動法》、《教師法》及社會主義分配原則“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教師可以利用專業所長及業餘時間為自己、為家庭、為社會創造價值(包括補課)。但違規。教育部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出臺了“嚴禁各級各類學校及在職教師利用業務時間補課”。但各地執行情況不盡如意,標準也不統一。全國各地幾乎所有高中都有計劃、有組織、有方案、有措施地補課。個人認為:小學禁止補課是應該的、也是必要的,真正做到減負;初中適當減負,高中不能減負,大學適當增負——不能一刀切。教育部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出臺切實可行政策、法規,便於操作,真正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個人觀點,供參考!!!


馬井山172


這個合理勞動我覺得是的。只是教育界的不正常現象,把這種合理勞動定義為非法行為。所以乾脆一刀切的方式禁止這樣的行為,不管你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以自己的勞動換取勞動報酬也不佔用上班時間,只是利用自己個人休息時間,來換取一定的收益,我覺得這個應該是正常的。但是就是因為這種一刀切的方式,把很多正常的行為合法的東西變為非法的東西,其實老師最冤的。勞動致富,勞動光榮何以體現!

雖然有些老師存在強迫學生補課,或者誘導一部分孩子去補課。但我覺得這種始終是少數現象,大多數老師應該是堅守自己的陣地的。

擼起袖子加油幹,可是卻不能幹,我沒有強迫我的學生,我沒有誘惑我的學生,補課班上也沒有我們班的學生,到底是哪不合理?勞動致富(也不一定是衝著錢去的),特別是解決了部分家長真正需求的補課還是可以的吧,個人理解!

以上就是個人理解,和我的職業沒有關係!勿噴!!!我個人是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的,也很擁護所有政策法規!


楊鍋來了


業餘時間當然是合理的,問題是業餘時間哈!不過現在有規定了。


george20


雖然合理,但並不合法。

是這樣的,學校每年都要和老師籤責任狀,其中的內容就是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而簽完後,還是有部分老師在有償補課,雖然合理,但並不合法。

合理原因:
1、中考和高考考試製度無法改變,分數仍是評判學生成績的重要標準。

老師補課是要收取費用的,為什麼會禁止教師有償站課,因為老師是國家公職人員,拿了國家工資,上課乃是天職,是義務,是工作,把孩子教好也是應該做的工作,但是孩子自身接受力的問題,可能都學好嗎?各個孩子情況不一樣,成長的道路和方向都不一樣,怎麼可能 都同時,同樣的成長,如果都同樣成長,那麼社會就沒有百花齊放了。如果老師補課,出發點是好的,為了讓孩子成長,讓孩子更加優秀,老師的初衷沒錯,也是出於孩子考慮,很少為了老師自己,如果孩子真正成長起來了,這種付出也是值得的。家長和孩子苦不敢言,我不知是為什麼苦,是孩子累得苦,還是家長花了錢而苦,其實這種情況不叫真正的苦,如果花了錢,孩子也累了,成績也沒有提高,家長焦慮,孩子想放棄學業,家長逼得沒辦法,這才是真正的苦逼。

2、教師補課,多是因為收入低下,不能養家餬口。

學生苦,是因為學習壓力大,成績無法提高,面對競爭激烈。這難道是教師造成的嗎?這是社會壓力過大靠成的,也是人們的攀比和競爭心裡造成的,這是教育體制造成的,這是一種極普遍的社會現象。不僅在中國,在美國,孩子同樣要上各種輔導培訓班,同樣累,難道發達國家的教育,孩子就不累了,其實再發達的國家,各行各業都會引入競爭機制,如果一個國家沒有這種體制,那一定會倒退,只是發達國家在引入競爭機制時,同時社會保險非常完善,即使你是窮人,國家也會幫助你,讓你至少可以活下來。

3、說明老師的能力還可以,有人相信。

要解決這一社會現象,單方面的力量是不可行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各得其所。孩子成龍成鳳,與孩子自身的條件和素質有關,外在因素只是影響孩子,孩子內動力的激發才是關鍵因素,學會自學,學會思考,孩子才會走得穩,走得遠。

4、老師有償補課,選擇的地點比較隱蔽,不容易被發覺。

補果是一種勞動的付出,也是知識能力的體現,學生成績好了,老師心裡也踏實,而且很多是自己班上的學生,出了成果教師自己也有光,評優晉級也優先,何樂而不為?

不合法的原因:

老師是事業單位人員,拿了國家工資,教育法也明確規定有償補課,但並沒有規定學生不補課,並沒有規定培訓機構不招生學員,法律的制定還是要全面照顧所有的人員吧,同時也盤活了編外人員,帶動了就業,確保了一方的團結安定。


陳海底魚


好好做老師

禁止外面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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