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孃說不要彩禮,但是每個月給一千塊,是給彩禮好還是每月一千好?有大舅子兩個?

LV8187


這個提問很有意思,我從法律上來談下吧

首先先說彩禮

法律上,並沒有說結婚必須要彩禮。這是一種完全的自願,既然是自願錢上不會有最低或者最高限制。

題主既然有這樣的提問,我們就先假設女方提出的彩禮數目貼近一個月1000元到老死。不熱如果數目相差太大,也沒有討論餘地

選擇彩禮的好處

第一,比起一個月1000元,彩禮在法律上如果結婚沒多久離婚,或者最終沒有結婚,或者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男方是可以起訴拿回來全部或者拿回來大部分的。

但是一個月1000拿的回來嗎?這種屬於贈與,贈與法律上是沒有辦法拿回來的

選擇一個月1000的好處

第一,我們先想清楚一個問題,給了彩禮,是不是丈母孃需要錢的時候就可以不給?

很明顯不現實,法律上,贍養義務並不會因為一個月1000元而完全免除

因此如果選擇了一個月一千,至少逃避了一筆數額巨大的彩禮

第二,彩禮是一次性給付,雖然法律上有拿回來的途徑,但是還是需要起訴走程序。並且生活時間久了以後,拿回來的很少

但是一個月1000元,比如生活一年後離婚,你不過是給付了一萬多,但是如果是彩禮給了幾十萬一年後離婚,彩禮損失的絕對不止一萬多

第三,彩禮拿出去,即使是借錢給付彩禮,只要還沒有扯結婚證,那麼就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給付彩禮,借的錢是婚前個人債務

但是一個月1000元,已經是婚後財產給付,也就是夫妻共同承擔,明顯這樣壓力更小。

實踐中,如果家庭生活的很好,沒有要求一個月1000元,你老婆自己一個月說不定也會給自己父母花這麼多

如果家庭條件不好,不用你吭聲,你老婆自己琢磨著家庭開支,自己都會暫時停止給付

這就是婚後財產給付的好處

總而言之,處於提問男方角度,很明顯一個月1000元比給付彩禮跟划算,也有更大的操作空間,後期容易調整。

不過婚姻本來就是因人而異,因此最終如果選擇,還是小兩口自己商量

只能再次強調,彩禮並不是必須的,但是贍養卻是法定義務。雖然女婿對丈母孃沒有贍養義務,但是既然是夫妻共同生活,其實很難具體區分。


廖彩琳律師


我給你分析分析,現在的彩禮,一般拿得出手的也就20萬以上吧,丈母孃給你分期付款,說明你丈母孃還是很講人情又給了你天大的面子,一個月1000,一年12000,十年12萬,20年24萬,這麼長的時間,人民幣會貶值,你的收入也會變多,這樣一來,你真是佔便宜又划算了。讓時光倒流咱們看看,1998~1999年的時候,大家的工資也就幾百元,過了20年,現在的工資收入漲了多少?如果那時候的人分期給彩禮錢大致2~3萬元,分期付款,折算成養老費一個月100元,到2000年後100元就是很少的數目了是不是?再說老人也就說說吧,你們有了孩子,她也會照看外孫的,不用僱保姆,劃不划算?保姆費一個月至少3000~5000吧?動動腦子算算賬吧,哈哈,純屬娛樂!請別當真。


夏之田野


丈母孃,在你眼裡,應該不算是娘吧。

這問題說得這麼刻薄。

對老人家,說死這麼忌諱的字眼,不過是因為她讓你每個月給一千塊錢罷了。

至於嗎?

她的女兒也上班,也賺錢,賺的錢也分你一半,大約不會一千塊也沒有吧。

她把你的老婆生育養大,花的錢與精力,在你眼裡這麼不值錢?

她雖然是你的姻親,可是,你也要喊一聲媽的,贍養老人一千一個月也算不上多。

她拿了這一千,沒用完的,最終不還是給她的女兒你的老婆,也就是你們小家庭的嗎?

你這麼計較,

一來肯定窮,不窮不能這麼聽見要錢就眼睛充血;

二來肯定不愛,愛屋及烏,只要對老婆有點感情,就不能對她的媽媽說什麼給到死為止的混賬話;

三來運氣好,就你這樣,還有傻姑娘要嫁你,傻丈母孃不要彩禮。

想到傻姑娘要嫁你這樣的了,心裡還是挺難過的。

唉。


吉的人自有天相


肯定是給一千,你一次性幾萬的你受得了?就算節日什麼的,有時你也要紅包或者帶禮物去給丈母孃的。

再者,等有寶寶了,還是懷孕了。理由買啥給你老婆,理由檢查費用什麼的。慢慢的。自然不用給了。誰還跟你真較勁每個月一千,不給咋滴?老婆小孩都有了。家庭是自己的,有能力,咱孝順點是應該的。

沒能力有孝心的也是一大堆,主要是看自己有沒有心。不管怎麼樣,


今晚打老虎u


我覺得贍養老人是我們每個子女應有的責任和義務,不管是男方的父母,還是女方的父母。

手心手背都是肉,你是父母養大的,別人也是父母養大的,沒有遠近之分。但是,什麼事情扯到錢上面就顯的遠了。親情味就變得淡了。

法律上說結婚男方必須給女方彩禮,我們不過都是隨的風俗。別人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隨大流。但是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沒有標準的形式。怎麼辦婚禮兩家商量的來就行 ,沒有苛刻的條文必須怎麼怎麼辦,兩家人滿意就好。

至於哪個形式,看你個人怎麼想的,兩家人只要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互相幫助,尊老愛幼,兩家人和和美美的生活就好。


帥小夥成長記


彩禮問題,其實質就是一種女方單方面借性別差異而追求法外經濟特權的問題,不管怎麼付都不合理(或不好)。

但在此強調如下四點:

1.這種“分期付款法”表明你準岳父母基本不存在騙婚的問題。

2.如果你準岳父母現在已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而確實需要你們成年子女贍養(養老),每月1000元比較合適,其實還應該隨物價變化而變化,以及看病就醫等承擔合理費用。

3.如果你準岳父母還能勞動養家,作為老人需要子女孝敬本無可厚非,但遠沒必要那麼多錢,因為年輕家庭需要的日常開銷通常比老年家庭多得多。

4.孝敬、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義務(即使你沒有直接贍養你未來岳父母的義務,但你有支持和幫助你未來老婆贍養他們的義務。反過來,你未來的老婆也如此),但應該對雙方父母平等看待而且大致平均地給予物質上的提供,不應過於偏向某一方,除非該方父母的確無必要(只需略表孝敬的心意)。


尋常人家53728838


我想知道,你們那邊給父母的彩禮,父母會隨著女兒陪嫁過來嗎?

因為我們那邊的彩禮,父母都是會隨著嫁妝一起給女兒當陪嫁的。

至於丈母孃說的每月一千,其實也不過分,就當是給她養老,兒女就應該贍養父母,這在情理之中。

特別是在當下,獨生子女較多,父母提出這要求也在情理之中。

個人覺得,這要求可以接受。


淘氣娃娃672


真的有這種情況存在,我親戚娶的媳婦家只有兩個女兒,女兒出嫁不要彩禮,每月給父母一千生活費,現在兩個女兒都出嫁了,也是按月支付父母一千生活費,小兩口好像沒什麼說的,只是男方父母覺得自己辛苦為兒子付出,兒子卻給丈母孃一千生活費,父母心裡有些不平衡,但兒子自己願意的,做父母的也沒辦法。


鷹舞蒼穹6


“等給久了,老婆會不樂意給”現在的男人都這麼垃圾了嗎?!都指望著免費娶個苦力過來?!女兒贍養父母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我是女兒,每個月給老爸工資的十分之一,現在給一千,以後爭取給兩千三千。他養大我吃了太多苦,我掙錢總比他容易,老爸過得好,是我最大的心願。


一切有為法869


當然是答應每個月給1000塊錢了!結婚以後,讓你老婆給!你老婆要是顧家的話,估計給不了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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