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企業所得稅法》又有修改內容(附所得稅70年曆史沿革)

2018年12月29日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四、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作出修改

將第五十一條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修改為“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符合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

企業所得稅70年曆史沿革

2019年《企業所得稅法》又有修改內容(附所得稅70年曆史沿革)

所得稅歷次變化

2019年《企業所得稅法》又有修改內容(附所得稅70年曆史沿革)

2008版企業所得稅兩次修改

什麼是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簽署的,具有次於憲法效力的命令,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的決定和通過的法律在形式上需要國家主席的簽署才能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佈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國務院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發佈特赦令,發佈戒嚴令,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

主席令每一屆都從第一號開始,最新的主席令是第十三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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