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車過站竟拳打公交司機,貴陽一男子因危害公共安全一審被判三年,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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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前幾個月重慶公交車墜江的事件,讓大眾對於公交車司機的保護進入了大家的視野,也提高了大家對於與公交車司機爭執的安全意識。

公交車司機的手裡握著的可是整整一車人的性命啊,正常行駛時的司機都是全神貫注,小心翼翼的,就怕一點差錯釀成惡果。

而且公交車上一般都還明文規定了,禁止與司機交談。 這個時候還有乘客對司機進行干擾,甚至動手動腳,竟然拳打司機。簡直就是置安全於不顧,對生命的漠視。



貴陽的這名男子,因為坐過了站點,所以要求司機停車,司機拒絕了男子的要求,男子先是踹門然後又是扯方向盤又是拳打司機。這一行為已經構成刑事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這結果簡直大快人心。



從這事件也可以看出兩點。

一是對於公共秩序的漠視。

可能在這些人眼裡就沒有公共秩序的概念,排隊插隊、霸坐、隨地吐痰、高聲喧譁等不顧他人感受行為是隨手而來。

沒有一點遵守公共秩序的覺悟,感覺啥都是他的,置公交車秩序而不顧,想下車就下車。可能平時在他家裡沒事,但到了社會,再這樣做就嚐到了被判刑的惡果。



二是對於安全意思的薄弱。

可能他完全就沒考慮過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也沒想到過這種行為已經對整車人的生命安全構成了威脅。從這點來看,公眾的安全意識迫切的需要提高。

貴陽的這個事件並不是獨有的,其實經常存在,而且很多當事人因為這個被判了刑。所以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公共秩序,在做事之前好好想想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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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城都是白衣


一個字,該;兩個字,合該。

只顧自己洩憤,無視他人生命,不講規則,不守法度,沒有安全意識,這樣的人是多少社會悲劇的始作俑者。也許還有人記得2014年2月27日貴陽市237路公交車縱火案,故意縱火致6人遇難,30多人被燒傷,那一天多少家庭被毀掉。2019年1月13日,還是在這個237路公交車上,一名男子因為錯過站就拳打司機,所幸沒有釀成事故,否則又將有多少人會魂斷237路。

(故意縱火案中被燒燬的237路公交)

德育不行監獄行。

"人人獨善其身者謂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謂之公德",然而不守公德不嚴私德的人比比皆是,私德如何暫且不論,就說公德,沒有公德心的事咱見得少嗎?不讓隨地吐痰,他偏吐;不讓橫穿馬路,他偏穿;不讓插隊,他偏插;不讓隨意停車,他偏停。在社會生活中沒有公共秩序意識,好像他是天王老子,不給他方便就是礙他事兒。在這種人心裡是沒有規則的,更沒有什麼公德心,也許在家,他是一個忠貞的丈夫、慈祥的父親,在單位是埋頭苦幹的同事,在朋友那裡也很仗義,可是在社會公眾面前,在不相識的人那裡他可能就是那個“人人可以為我,但我絕不為人人”的自私鬼。錯過站有多大點事兒呀,正常的乘客不就是坐到下一站走回來嗎?如果不是平時橫慣了,還真做不出打司機這事。公德教不好的,監獄可以教,多麼慘痛的教訓。

定罪量刑靜待二審。

該男子一審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並被判刑3年,可能會有人說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就一個拳打司機,判三年是不是重了?也有人說這種人不顧他人生命安全,判10年都不嫌重。目前實際司法實踐中,毆打正常行駛中的司機多數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來定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一個概括性罪名,其危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這個罪起點刑就是3年,也有個別案例是定為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否過失,這主要是看行為人在行為時的心理狀態如何,是否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另外還要考量行為人當時的行為是否足以致駕駛人員失去對車輛的有效控制。從這個案子來看,行為人行為時是否有主觀故意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否有搶奪方向盤行為,毆打行為是否嚴重到致使駕駛人員失去對車輛的有效控制等都十分關鍵。據說該行為人已上訴,靜待二審結果。

(重慶公交墜江事故現場)

如果說有什麼最值得人欣慰的,那一定是237路的其他乘客積極阻止行為人,沒有讓重慶墜江公交的悲劇再次發生。


持法走天涯



陳雲強


很好!不過公交司機也要提高服務質量。


天天快樂哥哥


判三年輕了,應直接判死刑。因其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置國家財產和全車乘客及路上行人與其他車輛的安危於不顧,這絕對是極其危險的行為,比之恐怖分子猶有過之而無不及。槍斃他十次都不為過。


望春


好辦的好。就是辦的太輕了。


手機用戶53437900589


同樣的事情為什麼哈爾濱的判六年,貴陽的只判三年?貴陽的法官解釋一下。


信馬由韁自作主張


總算見到判刑三年的了!這樣的事件就是恐怖襲擊!該判刑!好!!!


老王431001


以後搶方向盤不輪老弱病殘一律入刑法三五年,否則女大生所說再多十五天扣拘太輕判了。


用戶3020312649907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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