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身作戰中,匕首和手槍哪個更好?

韋金俠


士兵各種不同的裝備根據不同的用途發揮著不同的作用,以一名武警特戰隊士兵為例,攻擊型裝備有:自動步槍、自動手槍、匕首(刺刀)、手雷等。自動步槍用來射擊50米~150米以內的目標(區別於陸軍),手槍的作用是射擊距離在30米以下的目標或作為自動步槍的火力補充,匕首(刺刀)的主要作用是切割和劈砍阻礙物,用來作為武器使用反而成為它的次要功能。如果戰鬥已經發展到使用冷兵器搏殺的膠著程度,那麼只能說明我軍已經喪失壓倒性優勢,戰況開始急轉,需要第二梯隊增援了。下圖為特警在進行“匕首操”彙報表演,匕首搏殺已經淪為輔助戰術

倘若真的發生近身戰鬥,是使用匕首好還是手槍好呢?看過電影《戰狼》的朋友應該還記得冷鋒與僱傭兵在邊境上單挑的精彩片段吧,雙方遠距離步槍互懟結束以後開始用手槍近距離互射,耗盡所有彈藥以後才用匕首行進格鬥,其實這個片段是比較寫實的。以軍用92式9mm手槍為例,有效射程為50米,彈匣容彈15發,在近距離作戰時有15次開槍將對方有效擊倒的機會,只要有一發命中對方軀體就能達到減弱戰鬥力甚至失去戰鬥力的作用,因此武警特戰隊、警察特警隊、軍隊特種兵部隊都非常重視手槍快速反應射擊訓練。下圖為武警特戰隊進行手槍快反射擊比賽,注意士兵手中的92式9mm手槍已經有戰術導軌

而匕首屬於冷兵器殺傷範圍只在自己手臂加上匕首長度的範圍內,而且搏鬥中即便刺中對手也很難發揮出停止作用。所以匕首搏殺技能只在特種部隊作為輔助科目進行訓練了,在戰時能用槍解決的戰鬥堅決不會有人拿著冷兵器去做事倍功半的事,即使是特種作戰中隱蔽斃敵時大多數也會選擇微聲手槍或者微聲衝鋒槍,使用槍械斃敵能保留出一定的安全距離,即使被敵方發現了也有輾轉的餘地;用匕首斃敵固然是最隱蔽的辦法,但是風險很大,對執行者的技能要求很高,而且一旦隱蔽失效被對方發覺,那將會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面,從而影響到整個作戰行動。美軍海豹六隊在開展獵殺本.拉登的“海神之矛”行動時開的第一槍就是安裝了消聲器的自動步槍,而不是像拍神劇那樣耍酷冒險拿刀去割敵人的喉嚨。下圖為匕首搏鬥場面截圖


兵器知識譜


個人覺得兩種武器的優劣得辯證地看待,各有優劣勢:

匕首優勢:首先,在近距離的格鬥中,用匕首殺敵的過程更加簡單、直接,可達到一刀斃命的效果。而手槍需要完成上膛、瞄準、扣動扳機,所以進攻速度稍差一些;

其次,匕首可以發動無限次攻擊,而手槍子彈數量有限

不過也不是所有手槍都要經過煩瑣的步驟才能攻擊,例如,格洛克能夠在膛內有子彈的情況下安全攜帶,並且可以直接對敵發起攻擊

但總的來說,近身格鬥中,在特定的場景條件下,匕首的優勢大一點


大師馬點兵


都挺好,但手槍有天然優勢,相比之下,匕首槍最好不過了。

這個可以參考二戰美軍,二戰美軍很多士兵都會自己弄來一把手槍用,因為手槍用著非常方便。太平洋戰場上,面對衝過來的日軍,手槍的作用非常好。手槍短,握在手裡,打人的時候相當於用手一指,人就倒了。



而匕首這種東西,也是屬於近身格鬥的重要武器,但這個東西對於使用者的身體狀況以及格鬥基礎要求比較高,生手遇見高手,很可能一招就被秒了。格鬥就是這樣,遇到高手,很可能沒有還手之力。


而手槍不同,只要會用,就能應付一些近距離的格鬥,對面一個人提刀衝了過來,直接一槍打過去完事了。不用想這人格鬥的能力如何,反正子彈的威力都知道。

但是手槍的另一個軟肋就是,沒子彈了怎麼辦,沒子彈了的手槍都不如一塊板磚好用,砸吧,人家也不可能老老實實的讓你砸,扔吧,也沒啥威力。沒子彈了,無異於赤手空拳和人格鬥。


而如今有個好東西,叫匕首槍。咱們國家也有,91式匕首槍,7.62mm子彈,容彈量4發,可以當匕首用,也可以當槍用。


軍武文齋


嗯,我選擇這個

什麼???現實一點??那就這個吧!


瞎搞學教授


我覺得飛刀比較好,十米之內刺中喉嚨,足矣


你的王子我的公主L


在一個玩彈弓都沒收的國度!要刀和槍是不可能的啦!哈哈哈


獨釣寒江59035


作為一個退伍軍人僅發表個人意見。感覺匕首更加的方便快捷當然也要看是哪種情形(例:單方體力不支、雙方體力不支、)下的近身戰不同情況不同方法但還是推薦匕首或是匕首槍(多一種選擇多一份生存可能)。


小於六十七


當然是刀了,同意的贊


I青春已枉然I


十米之內,我選擇拿刀,


用戶5862329612836


搶吧,因為我覺得搶的速度快,壓迫感強,不要以為電視上的那樣,跑步的時候搶都打不到,其實那些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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