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我已經租了五年了,如今要拆遷,房東應不應該給點分紅?

錦鯉號


怎麼會有那麼多奇葩的人呀?誰的便宜都敢佔呀!

假設你簽了10年的租房合同,且房子你出錢裝修了,現在剛好到第五年,房子就要拆遷了,你想跟房東要點補償...這樣的情況下,我覺得還是可以理解的。

像我們家承包私人的土地,在上面種植了果樹。前陣子政府要收回土地,政府該賠農作物的賠農作物,土地賠償款該賠給戶主的賠給戶主,互不牽扯。我們只拿回果樹的賠償款就可以了。照你分析,我們得分那塊地錢?我們比你更有理由跟戶主談分紅?

人人都跟你一樣,誰還敢房子往外租?租幾年很可能就有人來跟你談分紅了...親閨女親兒子都不見得能拿到分紅,租客倒是先惦記上了。攤上你這樣租客,房東還真是運氣不好。


懶懶推文


這個問題我前幾天就回答過一次了。我再回答一次,肯定有關係啊。房子產權70年,你住了5年也就是你差不多可以拿到拆遷款的7%了。我上次租別人的房子10年,後來拆遷,按產權70年計算,我分了13%的拆遷款,我後來算了一下我還賺了,我10年租金是10萬。拆遷款200萬。我白住了10年,還賺了16萬。我現在把自己的房子賣了,也不工作了,在大城市租了50套房子,專門找那些快要拆的地方租,我算了一下。平均十年下來,最少可以賺800萬。比工作強多了!我每天就是到處旅旅遊,順便看看哪裡要拆遷。邊玩著,還邊把錢掙著。我跟你說這些不是炫耀我比你有錢,我只是分享一下我的個人經歷給你聽,希望對你有啟發。記住,房東要是不給你錢,你就告他!通過媒體,讓全國人民都看清房東的嘴臉,房東肯定就會怕了,自然就給你應得的那一份了。在這個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只要你敢想,然後再付之行動。就可以成功!年輕人,去努力吧,你會成功的!


爺們07655


房子我已經租了五年了,如今要拆遷,房東應不應該給點分紅?

你想錢想瘋了吧?什麼錢都敢要,不怕別人來報復你嗎?

再說了,你又不是租了長達五年以上的合同,面對突然拆遷肯定是要給你賠償的。

我之前在一家看見上面有房子要出租,說是一個月400。

房子看好之後,後來談了要800才願意租,少一分錢都不願意,而且還是個二手房東。

更可惡的是房子還沒有到期,房東就帶人過來看房子,說要把這房子給租出去。

那態度雖然不同,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恨不得想把我們快點趕出去似的,而且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帶上突然間打開我的房間。

我心想是還好不是在換衣服,他媽的,就那一個破單間,房子也沒有裝修過。

租給別人要1200一個月,還說是照顧我們了,就你租了5年還想要分紅,你沒睡醒吧!

房租是別人的,那高興可以給你一點點紅包,人家不高興,可以立馬讓你走人,還談分紅,你應該想多了。


秘語相傳


這個問題就是在逗頭條的讀者玩的吧,粗略翻看了一下回答的答案,基本沒一個是支持題主的。

我記得去年好像看過一個外國的新聞,大致講的是一對夫婦租了一個很偏僻地方的房子,前後裝修花了差不多一百萬,並將其改造成旅遊景點,十年過去了,房價漲了好幾倍,後來房租到期了房東不租了,於是這對夫妻就不幹了,要告到法院去要求賠償,結果法院的判決結果就是不予支持。最後說白了就是一分錢也撈不到,裝修的錢都賠進去了。

這人家實打實的裝修款都花出去了也撈不到一分錢,題主這僅僅是租了五年就想要房東將房屋價值進行分紅,這隻能說是想法很不錯,現實很骨感,別說是房東不會分一分錢,就是鬧到法院去,哪怕你租了一百年,法院也不會支持分一分錢給你的。


EXCEL乾貨君


厲害了。

這個假設又刷新了我的三觀,以此類推,你睡了5年的女朋友跟別人結婚了,是不是該給你點彩禮,因為你曾經照顧過她的生活起居。反之,你娶了別人睡了5年的女朋友是不是在結婚給彩禮時,應該給她前男友一部分?

你存銀行裡的5年死期,到期時銀行應該給你部分本金,因為這5年付你利息了,並且幫你保存了這麼長時間,應得的。

如此所說,細思極恐……

所以人生在世,不要總站在自己的角度想問題。你娶回家的你認為這不好那不好的兒媳婦,是人家爹孃捧在手心怕摔了的心肝寶貝;你不停數落,認為一事無成的下屬,是他家的頂樑柱,兒女的好父親,妻子的好丈夫,父母的好兒子;你看來別人輕而易舉的成功和機遇,是別人蟄伏許久不懈努力……

別人的房子是別人的,你有能力也自己買。如果沒有,就不要見不得別人好,婆娑世界,芸芸眾生,善待別人,就是善待自己。


芮芮加油


第一,你必須有該房屋地址一致的戶口。 第二,你必須有該房屋產權所有證。你才能拿到該房屋產權補償款。否則你租100年你只是個租戶到了日期從哪來回哪去 再一個動遷辦,不會跟你談的。只會該房屋所有權人談。剩下的你和房主自行協商。因為動遷辦不會自己找麻煩。所以就不要有什麼幻想。關於商業或者工廠問題。一般都是有產權主體商業或者工廠。先給補償。你要租的廠房只能給你搬遷的費用。房子的費用和補償款跟你沒有關係。人生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不要想的太多而不勞而獲的東西。


RMHJ19490423大連94年


看到這個問題就想笑,果然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一旦鑽進錢眼裡,還真會誕生出各種奇葩的理由。

按照房客的神奇邏輯,這是租住了五年,如果再住上幾十年,是不是房東的房子就該變成你的房子了?就算是寄居蟹也沒這麼橫吧。

從法律上講,這個問題幾乎沒有討論的價值,房子的產權是房東的,和租客沒有半點關係,更談不上因為拆遷給租客分紅了。

退一步講,除非這位房客和房東之間有什麼私下的協議,或者租賃合同還沒到期遇到了拆遷,那麼房東可以按照合同內容給予房客相應的補償。不過,這也僅僅是補償不是分紅。

從公序良俗上講,房客的要求是要找打的。要是真敢當眾提出來,那麼不但現在會受到譴責,而且今後也別想在當地租房子住了,沒人會把房子租給這種人。

現實中有個很奇特的比喻或許適合類似的人,那就是“膠公雞”,它已經不是一毛不拔的鐵公雞境界了,它是挨著誰都得粘掉對方毛髮,不沾光誓不罷休的類型。

有個年輕人就總是想方設法地佔親戚朋友的便宜,父母的退休金他總是截流,弟弟腦子不太好使,找了一份保潔工作,他這個做哥哥的也會經常找各種理由去騙弟弟的錢。親戚朋友們也是經常被他以各種理由騙錢騙物,後來直接不和他打交道了。剛開始那幾年,他過得還很滋潤,最近這幾年他卻越來越慘了,不過,由於他之前的種種行為,身邊沒有一個人同情他的。一直想方設法沾光,結果卻吃了大虧,你說他是聰明還是傻呢?

想發財要走正道,四肢健全、身體健康,靠雙手踏踏實實地勞動賺錢多好?不要總想一些不著邊際不勞而獲的事情,到時候便宜沒佔到,反而丟了最基本的立足之本。要知道,良心是無價的。


夜雨如書


哈哈!我算看出來了,都說碰瓷的多了,看起來你才是個大碰瓷兒的了,你不覺得你的想法太另類嗎?你說你只租住了房東五年的房子,倘若是再長一些,那麼按你的邏輯思維推理來看,房子就應該歸你所有了,哈哈,真是怪哉!

要知道你住五年也好,十年也好,八年也好,但也不過是租用他人的房屋而己,期間你並沒有把人家房屋的產權買過來,至於人家房屋拆遷,又與你有何相連?

要說相連的話,只能說房東的房屋今後你不能再繼續租用了,如果這期間已經交了房租的話,房東也只有退還給你還未租用的租金罷了,這一點一般真正的租戶在協議上都會寫清楚的。

所以人家的房屋拆遷,你真的沒有必要眼紅,原因很簡單一句話明瞭,那根本就不是你的東西。



白雪姐姐


筆者想說,兄弟,掉錢眼裡了啊,真是一點都不客氣,人家的房子,你花錢租住,碰上拆遷,那是人房東的大運,跟你有個毛線關係,你還想著分紅,這話說的多麼搞笑,憑什麼?你是房東的兒子還是房東的親人啊,根本就是異想天開,老想著天上掉餡餅,如果這麼不切實際的想法,老想著能一夜暴富,還不想付出,那只有碰碰運氣,去買注彩票,滿足一下你小小的虛榮心吧。

當一個人活在自我營造,自以為是的虛擬世界的時候,那麼這個人已經在生活中失敗,而且敗得不可挽回,而這種人往往是最為可悲的,因為自己好吃懶做,夢想著別人能贈與,試想一下,這種人失敗到了什麼地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說的就是這種人,可憐又可恨。

在繼承的關係上也好,在道德的關係上也好,拆遷款是原房產主人及有血緣關係的親人才能分這部分拆遷款,如果說房主沒有任何親人,而是孤身一人,這個拆遷款的支配自然就由房主去支配,去捐也好,或者說對於房主認為對自己好的,自己能贈與的人,總之拆遷款的支配權在房主手裡。

而作為一個租房住的房客,別說租了五年,就是十年二十年,只是一種租房交易,而不是房產的所有人,這是租房,而不是買房,房子的拆遷款何去何從,與租客沒有任何關係,頂多在拆遷的時候,因為以前交的房租時間還沒到期,讓房主賠給你罷了,要說分紅,那就是痴人說夢。


珞珈評論社


租賃房能不能讓承租者產生收益呢?法律支持的只有一種情況:租期未到期,房主因為拆遷要求提前騰房,同時租賃合同沒有將拆遷歸遭遇不可抗力違約條款,屬於房主違約,房主應補償承租人相應損失,有違約補償條款的,按約定執行,無條款約定的,如遇市場租金上漲,按合同租金與市場租金差價從搬離日計算至到期日。

至於拆遷補償款是針對房屋產權所有人的,土地徵收方與承租人不產生任何經濟關係。還有一種情況是行政事業單位公有房屋出租,而承租人是該單位職工,屬於特定歷史時期員工福利的一種,單位房屋土地被徵收,單位獲得開發商補償後,可以依據有關政策,給予原承租人適當補償。

題主因為普通商業房屋租賃想參與拆遷補償分配,等於異想天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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