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手把手教你維護勞動者權益,守好你的“工資袋”!

五一要到,想著詩和遠方了吧!

普法 | 检察官手把手教你维护劳动者权益,守好你的“工资袋”!

看蔚藍的大海。

普法 | 检察官手把手教你维护劳动者权益,守好你的“工资袋”!

看滿山的花田。

尋訪一處建築。

走過一片沙漠。

要是你沒想好去哪裡走走?就和檢察官來學學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那些事兒吧,畢竟“五一”可不光是放假。

五一國際勞動節

InternationalWorkers'Day

五一國際勞動節最早起源於1886年美國芝加哥城的工人大罷工,是為了紀念芝加哥的216816名工人為爭取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所做出的犧牲和努力。我國人民慶祝勞動節的活動則可追溯至1918年,這一年,蔡元培、陳獨秀、李大釗等知識分子紛紛發文號召勞動者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看看求職就業路上可能遭遇哪些違法侵權、甚至犯罪案件,看檢察官如何支招勞動者維權。

狀況一:求職信息勿盲信,招工詐騙花樣多

男子小錢在招聘網站上看到了一家公司的招聘信息後前去面試。當天,小錢穿著整潔地來到了面試地點,公司工作人員要求他先去指定醫院體檢。然而在交了幾百元的體檢費用後,小錢卻被領去做了一個很簡單的“健康篩查”。之後,公司工作人員又假裝好意告訴小錢,要想順利入職,需送禮來疏通人事部門的關係。在工作人員的“提點”下,小錢買了香菸送給了所謂的人事部,如願以償地拿到了入職單。隨後,小錢滿懷希望地聯繫入職單上的負責人,卻被告知對此毫不知情。小錢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隨即報警。

檢察官支招

網絡招聘存在監管盲區,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平臺進行違法活動,求職者求職時切勿心急,務必看清應聘單位的資質;如果初入某城市求職,更需擦亮雙眼,對尚未入職即需交費的情況提高警惕;一旦發現被騙,要儘快報警、保留證據,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狀況二:勞動合同很重要,證據意識要強化

小王現在在一個媒體公司上班,但是公司沒有和她籤合同,萬一哪天她被公司開除了怎麼辦?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狀況三:莫讓衝動佔上風,法律途徑來解決

汪某從外地來到北京打工,應聘到張先生的餐館工作,入職時將身份證交給老闆張先生保管。沒過幾天,汪某提出辭職,並向老闆索要身份證。可是,張先卻說不小心把汪某的身份證遺失了,二人因此發生了爭執。

經過協商,二人達成協議:張先生賠償汪某300元,汪某第二天搬離餐館宿舍。然而,第二天臨走時,汪某越想越氣,便將宿舍的褥子點著,並把廚房燃氣灶的開關打開,之後離開餐館。張先生睡夢中聞到燒焦的味道,趕緊起床查看情況,發現汪某所住的屋子已經著火,且火勢很大,便連忙同幾個員工一起滅火,並撥打了119求救。火勢直到消防員來後才被完全撲滅,萬幸的是,由於大火被及時撲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隨後張先生報警,汪某因涉嫌涉嫌放火罪被檢方提起公訴。

遇到糾紛應當通過正當途徑協商解決,切不可以身試法,從事犯罪行為,更不可採用放火這種極端危險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事情無法得到解決還將承擔刑事責任。

狀況四:施工安全沒保障?觸犯法律不輕饒

史某所在的建築公司分包了一個外裝工程,史某作為駐工地代表,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在工程快收尾的時候,由於安全網數量不夠,原本鋪設在地面上的安全網被挪到其他地點使用,房頂上的一塊玻璃尚未安好也未放置警示標誌。史某知曉這些情況卻因存在僥倖心理,沒有立即解決。

誰料,悲劇很快發生了。一日,工人房某在房頂施工完畢,準備收線時,不小心踩到了玻璃缺口處,從房頂墜落,因為沒有系安全帶,下面也沒有安全網,房某直接從12米高的房頂摔到地面。

事故發生後,史某和工程總包方的安全主管張某趕到現場。既沒有報警,也沒有按照法定程序向監管部門彙報,而是在救護車沒來的情況下,將房某抬上私家車,送往醫院。

送醫途中,張某稱自己在河北某醫院有“熟人”,讓司機將房某送至河北。本來在工地附近就有兩家醫院,很快便可到達,但是張某的這一決定導致房某在墜地後一個半小時才被送至醫院,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

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檢察官提醒,安全生產無小事,在要求單位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外,員工自身也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認真參加相關培訓,從事高危工作時切記穿戴好防護裝備、保持高度警惕,一旦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向相關責任人和部門報告

狀況五:老公國外打工把錢轉,離婚權益能保障?

李某的老公在國外打工很多年,存款有幾百萬,但是他每次回家都把收入全部轉移到自己母親名下,夫妻雙方名下並沒有財產,如果李某和他離婚,能分到財產嗎?

如果有確鑿證據證明夫妻一方在離婚時私自轉移、隱藏共同財產的,離婚訴訟過程中應當及時告知法院,申請法院進行調查取證。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瞞、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對方財產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狀況六:加班沒有加班費,勞動權益要保障

小南公司五一假日期間需要加班,但是按照往日經驗,每次節假日加班都拿不到加班費,怎麼辦?

根據我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以貨幣形式按月按時支付給勞動者,不得剋扣或拖欠勞動者工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等。針對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加班費等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請求責令改正。你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自己補發所拖欠的加班費,於此同時,你還可以以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以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自己支付經濟補償金。

來源丨嵊州檢察

審核丨郭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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