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已經送到了檢查院,用不用請律師?

kurenai


您好,刑事案件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在每個階段都可以委託律師,還有判決之後委託律師上訴的,所以刑事案件想委託律師並不是在哪個階段的問題。

案件已經送到檢察院,說明已經到了審查起訴階段了,委託律師除了可以會見,符合條件辦理取保以外,還可以去查閱案卷材料,這個階段委託律師可以查閱案件材料對案件有一個詳細的瞭解和分析,為後期辯護做好準備。

其次,在這個階段委託律師為當事人辯護是非常有利的,律師得到的時間也比較充分,所以不要猶豫不決錯過委託律師的最佳時機。


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答題之前,先糾正個小錯誤,是“檢察院”,不是“檢查院”。

刑事案子,送到檢察院,通常有兩種情況:

1.公安機關經過第一階段的偵查,認為需要對嫌疑人採取逮捕措施,呈請檢察院批准逮捕,這個時候案子到檢察院,檢察院偵監部門一般在7天以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

2.公安機關完成全部偵查活動,將案件移送到檢察院,由檢察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接下來的這個階段,也就是審查起訴階段。

那麼,這兩種情況下請律師,律師能起到什麼作用呢?我分開來講:

第一種情況——批捕階段,律師的作用主要有兩個:

1.會見犯罪嫌疑人,通過會見充分了解案件的細節,對當事人進行有針對性的法律培訓,告知其享有哪些訴訟權利,使其能夠為自己爭取有利的情節以及避免因胡亂供述承擔本來不需要由其承擔的責任。舉例來說,一個網絡詐騙案件中,面對公安機關“你是否參與xx策劃會議”的訊問時,嫌疑人一般只會答“參與了”,實際上其所謂的參與只是去作個會議記錄,根本沒有發言的機會,也沒有拍板決定的權力。這個時候我會建議他要作完整供述,表示自己雖然參與了會議,但作用很小,這樣一來便可以為自己後面爭取從犯的情節做鋪墊。

2.圍繞案件事實和法律向檢察院提出法律意見,狙擊批捕。在偵查階段,律師還無法看到卷宗,對案件的證據還了解得不夠全面,這個時候,經驗豐富的律師一般能夠憑藉自己的辦案經驗初步預測案件的走向,檢察院偵監部門的人員同樣有這樣的能力。因此,律師在會見過後,就案件事實和法律問題通常能夠和檢察官進行比較順暢的溝通,在這個時候,律師盡力為當事人向檢察院爭取不予批捕,比當事人家屬自身向檢察院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會起到更好的效果。

第二種情況——審查起訴階段,律師的作用除了前面所說的這兩種之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作用——從證據著手進行辯護,為當事人爭取無罪、輕罪或罪輕的結果。在審查起訴階段,法律上賦予律師閱卷權(其他人沒有),即這個時候律師可以到檢察院查閱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在律師閱卷之後,當事人是否有罪、是不是應該定公安機關初步認定的罪名、有沒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等等情況,專業的律師都可以根據在案證據進行大致的判斷。在進行初步判斷之後,對於能夠證明當事人有罪的證據,如果存在瑕疵,律師看得出來,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質證意見,對於能夠證明當事人罪輕或無罪的證據,律師進行綜合整理,並將這些證據融入到法律意見書或辯護詞中,為當事人爭取應得利益。

舉例來說,在我去年辦理的一個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我的當事人被指控涉嫌詐騙罪,詐騙數額有51萬,後面我通過閱卷發現銀行流水顯示我的當事人只騙了48.5萬,沒有超過50萬這個“數額特別巨大”的檻,另外,這48.5萬里,有23萬是案發前已經退還給被害人的,依法不應該算作詐騙數額。我把我的觀點向檢察院提出,檢察院認可了我第一個觀點,沒有認可第二個,於是圍繞第二個觀點我找了法條和專家學者的著作,再次向檢察院提出,最後,檢察院認可了,在起訴書中只認定了25.5萬的詐騙數額。

綜上,案子到了檢察院,我不知道律師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但我知道,律師有用,要不要請律師就見仁見智了。


網絡犯罪辯護黃佳博


一、要搞清楚案件到了檢察院,分別為兩個階段:1、審查批捕,2、審查起訴。

審查批捕階段,按現行法律規定,只有辯護律師,才有閱卷權,其他非律師辯護人沒有閱卷權。所以這個階段,律師的作用比較大。委託律師,可以查閱全案證據、會見犯罪嫌疑人,獲取第一手資料,對案件的主要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罪名是否成立與準確、辦案人員是否存在程序違法與實體違法、是否具備羈押必要性等眾多問題的瞭解、認識,是其他人無法取代的。

犯罪嫌疑人家屬,此時的正確做法是:先去公安局辦案機關,瞭解一下案件經過。做出初步判斷: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情況下,已經具備批捕條件了,哪麼請律師的意義就不大。如果瞭解案件經過後,初步判斷: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情況下,就要及時委託律師介入。

現實中注意的是:委託律師時一定要多對比幾家,不要盲目相信口若懸河,對法律沒有敬畏之心的不良律師,他們只會趁機多要錢,卻不幹正事。

二、如果案件到了檢察機關,已經批捕了,面臨刑事公訴審查階段了。哪麼,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家屬,就可以申請成為辯護人,並且具有合法閱卷權。這一點非常重要,一旦有了閱卷權,哪麼,就可以全面瞭解:批捕案件事實、全案證據、司法程序是否存在重大違規等等,只是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

通過閱卷,要客觀地得出結論;1、批捕事實清楚、主要證據充分(一定要是主要證據)、司法程序合法合規,前提是你具備這樣審查的專業能力。哪麼,請律師的作用就不大了,不如將金錢用在法院審理階段的律師費用上。2、如果通過閱卷,發現批捕事實存在問題,主要證據並不是確實充分,在說一次,一定要是主要證據,什麼是主要證據呢?與批捕案件事實和量刑有重大關係的證據,才能算主要證據。哪麼,聘請專業合適律師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友情提示:現實中遇到盡職敬業好的律師,不會比遇到好的檢察官、法官更容易,委託人要仔細考慮。


室主焱森


第一,案子到了檢察院,還有很充足的時間,律師在這個階段能做的工作很多。到了檢察院,案子還要經過檢察院的審查,經過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退回補充偵查或者做不起訴處理。在這個階段,一般最短有一個月,最長有六個半月的時間。所以,律師在這個階段介入,能做的工作很多,而且很多時候檢察官也希望律師能夠介入,提供法律意見給檢察官參考,所以並不是說一定要在偵查階段介入才不會顯得晚。

第二,案子到了檢察院,律師能做的工作很多也很關鍵。律師可以在這個階段向檢察院申請閱卷,會見當事人,並且同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溝通,從而達到充分了解案情的目的。同時對於達不到起訴條件的,可以提供不予起訴法律意見書,對於沒有羈押必要的提交羈押必要性審查法律意見書等等。從而能夠盡最大可能幫助當事人。

第三,至於那些沒錢請不起律師的,也大可不必擔心,現在刑事案件全覆蓋已經全面鋪開,如果經濟能力有限也不用擔心,到了法院階段,法院會幫助當事人主動申請法律援助的。所以,歸根結底,無論案子到了什麼階段,有一個好律師都是十分必要的。

最後,什麼樣的律師才是最負責,最值得聘請的呢?記住以下三句話:

舉凡不談證據談法理的,都是耍流氓;

舉凡開口就是有關係的,都是耍流氓;

舉凡保證無罪多要錢的,都是耍流氓。





張晨光律師


中國的司法制度還是很完善的,一般刑事案件分為幾個階段,事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然後交由檢察院審查並準備起訴,最後由法院開庭審理。因此,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已經移交至檢察院,並不是就說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只能說明犯罪嫌疑人存在嫌疑,並不能完全就認定你是罪犯。

不過,既然公安機關已經將案件移送至檢察院,那至少說明警方已經掌握了足夠的證據,並且有相對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存在犯罪事實。而檢察院有權對警方移交的案件不予受理,其原因肯定是證據不足。

對於移交至檢察院的案件,也是可以請辯護律師的,萬一確實是被冤枉的呢,律師可以根據案件實際情況替你做有效辯護,最終結果可能是減輕處罰、無罪等,當然,這點結合案件事實來判定。

國家出於人道主義關懷,對於一些事實清楚並且犯罪嫌疑人基本已經認罪的情況,往往在開庭前,替犯罪嫌疑人指派一個援助律師替犯罪嫌疑人做些簡單的辯護,對於犯罪嫌疑人而言,如果確實是被冤枉的或者說認為案件應該從輕處罰的,可以聘請一個專業律師。“不錯抓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是法律存在的根本意義。


Power泡兒


檢察院階段具體做什麼?

案件到了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是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依法進行審查,以便對案件進行分流即起訴還是不起訴。

檢察院階段,檢察官都審查什麼?

審查案件證據是否達到了法律規定的證明標準,有沒有需要取公安機關還沒有取的證據,需不需要進一步補充偵查,如果需要檢察院將列出補充偵查提綱,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如果認定案件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了,就要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如果經補充偵查仍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就要考慮作不起訴處理。一些輕微的刑事案件,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的,一般也會做出不起訴決定。所以,這個階段對犯罪嫌疑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檢察院階段,律師能做些什麼?

在案件移送檢察院後,律師享有閱卷權,可以去檢察院閱卷。律師享有會見權,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全面瞭解案情和案件證據。律師享有辯護權,提出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辯護意見、建議檢察院作不起訴決定。律師享有申請非法證據排除權,對公安機關非法取得的證據申請檢察院依法排除。律師可以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可以申請調取證據,申請檢察院依法調取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證據。

有條件的最好是請個專業的辯護律師介入。



北京李國鋒律師


【先看案件,再看階段】

請不請律師,主要看什麼案件,至於到什麼階段請律師,也得看案件情況,簡要答覆一下:

一、越早越好。

自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都可以聘請律師,如果條件允許,當然請律師越早越好。畢竟不同訴訟階段,是要單獨支付律師費的。

二、因案而定。

有的案件,事實非常清楚,請不請律師,對結果影響不太大,請律師只是尋求心理安慰。有的案件爭議很大,罪與非罪,判罰輕重,律師有時候能發揮重要作用。

三、越專業越好。

律師行業靠法律專業吃飯,當然存在水平高低,是否專業的區別。花錢多,名氣大,有時候未必專業,如何找到適合自己案件的律師,沒什麼好辦法,多問人吧。





黑貓警長之矯情包子


只有律師才能閱巻和會見犯罪嫌疑人,因此在檢察院階段,律師的作用是通過充分閱卷和會見,詳細瞭解案情,準確地判斷案件的走勢,比如究竟是無罪還是罪輕?罪名的定性是否有問題?偵查機關掌握的證據有無漏洞?等等,然後才能制定出可行的辯護策略,比如是否認罪認罰,是否有必要積極賠償被害人或積極退髒等,另外是否存在取保的可能性,也是需要與檢察院充分溝通才行。而這些都是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作為基礎的,只有律師才能做的到。


高建律師


第一,是否聘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而且每一個訴訟階段的辦案人員都有義務告知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為其進行辯護或者提供法律意見!

第二,每一個訴訟階段律師都能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既包括辦案程序上的解答,也包括是否可以認罪以及帶來的後果,不構成犯罪的還可以幫助像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即使意見不被採納,相關部門也會因為律師介入而慎重辦案)。

第三,是否應當聘請律師可以視案件具體情況!如果案情簡單清楚,罪行不重,可以自行辯護;如果案情複雜,且與被害方爭議較大(含賠償爭議),可以請律師在中間溝通,並對賠償數額和爭議問題提供意見!如果認為自己無罪,建議應當聘請律師,一方面讓自己瞭解自己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另一方面讓自己瞭解訴訟進程,為出庭辯護或者尋找無罪證據和線索提供幫助!

所以,儘管案子到了檢察院,也應當視案件具體情況,做出自己的選擇!


講講身邊的法律事件


到了檢察院了也需要請律師,律師可以查閱案卷,分析案情,向辦案檢察官提出無罪或罪輕的意見,建議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等。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羈押必要性審查,有機會可以取保出來。我的一個當事人就是到了檢察院才取保出來的。最後,案子到法院了,可以出庭辯護,儘量讓法院判輕一點,甚至是判緩刑。

歡迎大家關注我,本人有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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