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贏了《錦繡未央》什麼?其實這場官司沒贏

著作人赢了《锦绣未央》什么?其实这场官司没赢

寫手君語:

寫手君認為,這場官司打贏了是情理之中,如果這樣的案子還上告無門的話,那才是咄咄怪事。

但是賠償13萬元,實在無法理解,不說影視等其他版權,單就圖書版稅也不是這點錢,判其13萬元,是在給抄襲留面子還是留後路?

最關鍵的是,這樣一起明顯的抄襲,前後歷經了兩年,兩年時間是什麼概念?

對這樣一本書來說,兩年時間,抄襲者可以賺很多錢,區區13萬對方可以在這兩年內給賺回來。為什麼要給抄襲者如此巨大的一個空間,是鼓勵抄襲賺錢嗎?反正抄了即便最輸了官司,也還可以贏利啊!!!

好了,寫手君就是發牢騷,原因無他,就是出於同樣是寫手,同樣被人抄襲過,同樣只賠了少數的錢不了了之,因此才忍不住跳出來說兩句,感嘆維權之難,法律之不公。

好了下面切入正文。

著作人赢了《锦绣未央》什么?其实这场官司没赢

8位律師、10餘位助理、堆疊超兩米的抄襲證據……歷時兩年的《錦繡未央》抄襲案終於等來了宣判的日子。5月8日,作家沈文文訴小說《錦繡未央》原著作者周靜及噹噹網侵害著作權糾紛首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靜侵權成立,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之內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元及維權開支1.65萬元,共計13.65萬元。首案的勝訴無疑為那些正在維權路上艱難行進的著作權人們注入了一針強心劑。但面對未來,維權的路仍道阻且長。

兩年與13.65萬元

5月8日,小說《錦繡未央》抄襲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最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錦繡未央》在116處語句、2處情節與原告沈文文所著的《身歷六帝寵不衰》一書構成實質性相似,侵害了沈文文依法享有的著作權,故判決周靜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銷售;周靜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65萬元;駁回原告沈文文的其他訴訟請求。

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首先對《身歷六帝寵不衰》一案進行審理。作家維權律師團負責人王國華表示,此案為《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另外還有11案等待法院後續宣判。

首案勝訴的消息,引得眾多關注此案的讀者和網友一片叫好。然而,賠償經濟損失加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僅有13.65萬元的數字,也帶來一番爭議。網文作家尤先生表示:“被告通過小說《錦繡未央》不僅實現文字上的收入,還賣了改編版權,雖然以上授權金額未被公開,但鑑於近年來小說改編權的金額與日俱增,被告獲得的版權收入也不會是一個小數。13.65萬元與被告藉助小說獲取的較大收益進行對比,不值一提。”

王國華對此解釋稱,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與抄襲比例有關。據北京市朝陽人民法院依法認定,《錦繡未央》中有近3萬字構成對沈文文享有的複製權、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這與案件涉及字數近300萬相比,體量相對較小。“由於被告抄襲內容佔權利書的比例大約為6%-7%,因此會影響賠償金額的判定。但未來還將有11案陸續宣判,被告共計需要賠償的金額便不會是10萬元或20餘萬元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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