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大美詩城


那個母親公開責怪大爺是不禮貌的!大爺救人前用手機拍照雖然有點過分,但那個母親也表現得恩將仇報了一些,責備恩人的行為大部分人都不會支持的。

孩子掉在水的時候,他的生命正處於危險狀態,需要人及時援救。須知救人如救火,大爺拍照會耽擱時間,甚至會錯過救人的機會。大爺這樣從容不迫讓人總是感到有點尷尬。我們能夠猜到大爺當時的心情,他願意救人,但又害怕救人之後被苦主誣賴。聯想到新聞媒體不時報道好心無好報的事實,對於大爺的行為我們無可厚非,他是擔心做好事惹來麻煩。所幸的是,大爺雖然拍照耽擱了些時間,最終還是把孩子救了起來。結果是好的,至於過程,我們應該予以理解。


孩子的母親之所以責怪大爺,不外乎是說大爺拍照把他們想象成小人了,對他們的不信任,使得他們面子上過不去。我想問一下孩子的母親:“到底是面子重要,還是孩子的性命重要?”不管怎麼說,大爺有恩於他們,她怎麼可以當眾責怪恩人呢?知恩圖報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她是這樣報答恩人的嗎?試想,要是大爺不去救人,就算那位母親的孩子被淹死,大爺也可以落得自身乾淨。難道那位母親還有權力去責備人家不救她的孩子嗎?下水救人是出於善心,大爺是沒有義務救人的。按照那個母親的說法,大爺是有責任救她的孩子的,真是可笑得很。我敢肯定,那位母親就是個自私自利的人!就算他對大爺拍照這件事情感到不滿,心裡不舒服,也只可以揹著埋怨一下,怎麼可以當面責備救命恩人呢?


法律鼓勵見義勇為,並沒有把見義勇為規定為是公民的責任,這是法律人性化的一面。人的能力有大小,法律也不可能知道某某人有見義勇為的能力。 我理解大爺拍照,反對那個母親責備大爺,相信大多數人也是和我一樣的看法。

我們衷心希望全社會的人儘快提高道德水平,不再自私自利、恩將仇報,到那時大爺再下水救人,就不會拍照了。


記憶之鷹


這事本是去年的一段舊聞,不過當然也討論的很熱烈。但是當時沒看到視頻,這次看了。


我先簡述一下整個視頻內容:視頻一開始就是孩子的媽媽趙某衝上來扯著救人者郝大爺,並且嘴裡喊著:就是你!就是你!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你為什麼不把娃娃送醫院嘛,他才是五六歲的娃娃,現在成了植物人。郝大爺一直不斷的在說:對不起對不起,我也不知道會這樣的結果。孩子媽媽一直不依不撓,最後在主持人的勸說下回到了座位。

事情起因是,郝大爺出門鍛鍊,忽然聽到旁邊湖邊有人大聲呼救,過去一看是個娃娃在水裡,周圍又沒人。而郝大爺看到孩子掉水裡,又不能不救,可是又害怕做了好事會被人冤枉。於是先拍照證明孩子是先落水的,然後立馬下去救人。



救人時,周圍已經很多人在圍觀,卻沒有人幫忙。郝大爺在把孩子救上來後,把孩子安全的放到了地上。在救上岸的過程中,周圍人打了120電話並報警。這時候郝大爺為了證明自己已經把孩子安全的救上岸,進行了拍照。120到後把孩子送往醫院,卻因為腦部缺氧,最終成為植物人。

這本是一件捨己救人的好事。然而,孩子媽媽趙某卻責怪郝大爺施救後沒有送醫院導致孩子成為植物人,並認為是郝大爺拍照耽誤了救治。於是有了上面的故事。

說說我的看法:

1.從視頻開始就能夠感覺到孩子媽媽的蠻橫無理,不懂感恩。郝大爺救人並不是責任也不是義務,是純粹的出於救命的目的。然而,孩子媽媽卻把所有責任推向了救人者郝大爺。

2.很慶幸的是郝大爺當初就先拍照後救人,然後救上岸後又拍照證明此次施救過程已經結束。否則,郝大爺恐怕被這個孩子的野蠻媽媽冤枉是他推下去的都可能。

3.孩子成為植物人,這並不是郝大爺的施救本身的錯誤。救人者誰能保證救上來的就是健康的?按照這個邏輯,醫院以後都不能接受病人了。如果是這樣,這個孩子郝大爺還真的不該救了。

4.孩子媽媽趙某推卸自己的監管責任和救護責任。自己沒有看管好孩子導致落水,救人者反倒因為救人而被野蠻的責難。這本身就已經不講理不道德!

5.從孩子媽媽趙某的責難,可以看出她的觀點,要麼不救,要救就必須保證被救者健康。從其言語裡感覺到這個女人是希望這個植物人兒子直接就沒救上來才好,現在成為植物人是累贅。所以怪郝大爺救人。

6.郝大爺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好人。完全不顧年紀大了,卻依然下去施救。孩子沒有能夠完全康復,大爺還一直說對不起。這種行為本來應該得到讚揚。可是,最後卻落得一身麻煩。唉!

這個事件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醜陋一面,也同時看到了人性光輝的一面。我們在支持做好人的同時不應該讓好人“寒心”!

正如郝大爺所說“做好事容易,但是怎麼把這個事做好很難。”朋友們,如果你們遇到這個事,你是救還是不救?又如何做才更好呢?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說天評地鹽城哥


前幾天一個醉酒的騎自行車摔在馬路中間,沒人管,我怕他凍死,也怕他被撞,先拍的照,把他扶到路邊,正好他家人給他打電話,他接不了。我幫他接了。告訴了他老婆他摔了,走不了了,醉酒嚴重,並告訴她地點,開始他老婆讓我幫打車給送回去,並把他自行車鎖路邊。我說沒有看到車鎖,而且打車沒人拉,他完全都躺在地上了。後來她老婆說她來接。中間男的不停翻滾,說鬧心,又說我和路人搶他手機,又說他錢丟了。我全程看著他,不敢走,也全程錄像。幾個路人怕我好心反被訛,一直陪著我等他家人。等了好久,我孩子,婆婆都在跟我一起等,因為我們要從婆婆家去我家,都晚上八點了,天很黑了。他老婆來了,看到男人氣的不行,一頓打罵,也一直在感謝我們。我說你看看他的手機和錢都在不在,現在人多,都證明一下,因為男人說我們搶他錢了,說錢丟了。女人說:那破手機不值錢,沒人要(這句說的還行),錢丟就丟了,沒了就沒了(那個語氣就是我們拿了他也沒事),東西沒丟這就行。我們這心哪!!!

好人難做!但我依然選擇做好人!!

這是真實經歷,所有視頻資料都有,我只是說說我真實想法而已,不喜歡我回復的繞道,不相信的繞道,別在這裡亂噴!!!


悠然壁紙窗簾軟裝


老人叫趙喜貴,

他醉酒嚴重,發現時身子在溝裡,頭枕在水泥路上。

我也害怕是個死人,走近後拽了下衣服,發現只是昏睡的一醉漢。

他口齒不清的交待的第一個電話,所謂的朋友,我打通了,但是人家明確說不來,不管。

打濰坊市110,110讓我找峽山的公安局,打峽山的,峽山那邊說他就是值班的,又讓我等著,他去找人。

兩小時,野外,我們都凍的透透的。

老人又說了一個他親弟弟電話,電話打了兩三遍,接通後明確說,不管,管不了,還說謝謝我們。我鄙視這種親人!

其間又百度村委電話,找附近村上的熟人打聽村委電話。

他村上書記電話打不通,合作社電話打通不認識他。

又繼續打110,我很嚴肅的講:你們是公務員,這事你們必須得管!

再後來派出所給我來電話,說派村委來人接。

繼續等,耐心等。

村上來了兩個村官,把事情狀況說明一下,讓他們接走送回去了。

謝謝諸位的關心!

感觸:

我們需要朋友,朋友是在困難中一個電話就能出現的人,不是酒肉朋友!

親人,都說血濃於水,可現實狠狠打臉這句話!

我覺的他們很沒人味!

這是19年1月26晚發生的事,我就是故事中的‘我’。

現在做好人真的挺難,但是遇到了,內心還是抑制不住那份激情。

補充:村委的人把車停在30米開外,問清情況了才把人拉走的。

都有顧慮,是正常的。





twbll


說一個真事兒,1998年我們老家發洪水,我們那裡的河流很少有水,是一個枯河,河兩岸有堤壩擋著,所以發洪水之後村裡的人都特別興奮,抓魚的游泳的絡繹不絕。但隨之而來的危險也越來越多,村裡一個14歲少年幾乎天天和小夥伴跑到河裡狗刨,但事事難料,這一次正狗刨,河面突然起伏了一個大波浪,直接將少年捲到河底去了,這個時候岸邊撈魚的大叔看到後,丟下漁網就跳進河裡救人去了。最後人救上來沒活成,孩子母親到了之後痛哭流涕,但轉身還是握住救人大叔的手哭著感謝他,感謝他把孩子的屍首撈上來,沒有被河流衝跑。

從這位母親的反應上來看,我看到的是人性之光,感恩之光,這才是一個為人母親,講道理母親的行為反應。

再看看題主所說的問題中,這位母親在孩子被救上來變成植物人後。首先想到的不是感謝救人者,也不是反思自己作為監護人沒看管好5歲孩子的過失,而是在孩子成為植物人之後,反而無理取鬧的怪罪救人大爺不該先拍照再下水,要不然還不如不救。寥寥數語,我們看到的是一個自私的母親,一個認為救上來的孩子變成植物人是別人救人不及時造成的,認為一個變成植物人的孩子不如不救(顯然這位母親認為植物人孩子是拖累)。

而反觀救人大爺的行為:大爺56歲了,本不用管小孩落水與否,自顧自地離去,但大爺沒有走,而是選擇了下水救人。要知道我們有救人的義務,卻沒有救人的責任,但從這一點上看,大爺就擔得起“見義勇為好英雄”的稱號。

而大爺之所以選擇救人前拍照,也不過是一種自我保護機制,並沒有任何過錯,畢竟這些年來關於救人反被訛詐的事兒層出不窮,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承擔救人後反被汙衊的噁心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從這一點看,大爺拍照再救人的行為沒有任何過錯。

縱然作為一個母親看到自己孩子變成植物人之後的心情不好可以理解,但是非不分,自私自利卻不是一個母親應該有的樣子。孩子雖然成為植物人,但救上來後就還有一線生的希望,望這位母親能夠正視現狀,走出悲痛,同時真誠的感謝見義勇為的大爺。


李阿冰


過年的前三天19年2月2號,和家人在廈門環島路海邊遊玩,當時的天氣很冷,風很大!走過沙灘的時候看到一大群人拿著手機對著海面拍照,等我走到他們拍照的地方的時候才發現是有人落水!當時我發現到走到落水地點已經過去三分鐘了,因為學過相關救生知識,當時把貴重物品放到家裡人手裡我就下海去救人了!

這裡我要提一下,當時我下海前叫我爸媽報警叫救護車,叫我姐姐全程錄好視頻,不是為了作秀,也不是為了出名,因為大海情況複雜,不確定因素非常的多,下去救人我心裡也是非常害怕,拍視頻就是兩個目的。

1、如果我也被大海一起吞沒,等到專業救援過來可以根據視頻判斷準確落水點.

2、我想著我萬一回不去了,給我爸媽留個念想.

其實就這麼簡單,我認為拍照拍視頻並沒有什麼錯


腳抓餅啊


說個不是笑話的笑話(悲劇),初一的時候有幾個同年紀的同學,結伴騎自行車去一個小河游泳,當時是七月最熱的時候,河裡很多我們這樣的半大孩子游泳。這是一條水並不深的小河,河道上有一座小橋,當地的很多孩子在橋上跳水,他們因為不熟悉情況,大家都不敢和當地孩子一樣跳水玩。可是其中有一個同學水性比最好,他看到當地孩子跳水很羨慕,就有點躍躍欲試的樣子。

聽說當時就有人勸他不要跳水,其中有一個同學當時還勸他說:“欺山莫欺水”。可是他不肯聽,認為以自己的水性不會有事,尤其水這麼淺根本淹不死人。他上了小橋後就一個猛子紮了下去,同學們看到他的一雙腳露在水面外踢騰,當時大家都沒有反應過來咋回事,還以為他玩什麼花樣動作。結果當地小孩喊了起來,說他頭扎到河底淤泥裡了,然後就看到一股黑水從他那裡泛了上來。

原來這條河水不深,但河底淤泥非常的厚,當地孩子熟悉情況,跳水的時候都會掌握入水角度,避免一頭扎進淤泥裡。大家手忙腳亂的過去想把他拔出來,可是不論水性和體力都不夠,剛好有幾個當地大人路過(大中午當地很少有大人過那裡)。那幾個大人還真的很好,沒有等這些人求助,就毫不猶豫的馬上跳下來,合力把他拔了出來。

上岸後大人們把他五官裡的淤泥往外掏,還把他倒著提起來往外控水,看到都是孩子全沒有了主意,還幫著去村裡打電話報警。雖然把他救出來的很及時,但還是造成了永久性傷害,出院後成了個傻子,只好退學回家。前年我路過他家,看到他媽媽帶著他在院子門口曬太陽(城中村), 他是家裡的獨生子,真的悲劇了。他媽媽還一直託人給他找媳婦,見到人就讓幫著留心有沒有願意的給介紹,因為他家裡真的有錢,很多的房子,就想從窮地方找個女孩和他生個小孩一起過日子,但他成了一個白痴,就是窮人家的女孩子,只要身體健康的,估計也不願意嫁給他,畢竟不是賣兒賣女的時代了。


雯臣


好事還是要做的!為了不必要生麻煩,留個證據後,立馬施救!在十年前,我騎著摩托車到農村去找樹,在一條幹涸的水渠邊行駛,(韶山灌區南乾渠射埠段)遠遠地看見渠底掉了一個人和一輛自行車。近看後,凝似一中學生,滿臉是血,還很嚇人的。我擔心說是我撞下的,趕緊叫了一個住在附近的婦女作證,然後和她一起施救。拉上來後問清孩子基本情況,讓他坐上我的摩托車,又叫那婦女坐後面扶著他,即送當地衛生所進行處治。當時那醫生讓我留下電話,同時也打電話告知孩子父親。我穿的白襯衣後面被血染紅了,我怕老婆說不吉利,把它丟了。還沒到家,孩子父親打來感謝電話,頓覺很光榮!


用戶93182617313


做好人要先掂量掂量自已的錢袋子,就說我的事例,老姐兒子學完電工沒事做老姐天天來我家囉哆,我一忍心就讓他兒子到我承包的工地做水電安裝,結果他偏跑去和他老丈人做吊頂裝潢出事了(木工也是我承包),老姐姐夫天天說是在我的工地出的事,考濾到親情,我賠了一大筆錢,二三年都白乾了,人家還要我負責一輩子,心都涼了,早知道就走法律程序,好人真的難當。在此我也謝謝我的老婆,嘴上囉哆我但她還是默默的跟她孃家借錢幫我把工人的工資全付清了。


平遠昂天湖生態農林場


中午好!大爺從河上救上的小孩怎樣?如果生命倖存.落水孩的媽媽就別責怪大爺了.反之.就🉐️譴責大爺拍照📷擔誤了救人時間.現時代好人難做.敘述一件近日經的事.一下午三點從河堤公園步行回家.想喝水.口杯打不開.一路請了三個師傅沒有一人幫忙.真是應了人怕人躲瘟神似的.但我堅持問第四個.這個看打扮有點江湖氣的男人幫我擰了半天才開了.在此為您點贊👍謝謝說過了.為救孩子的大爺點贊.為好人點贊.為社會中湧現的英雄點贊.圖中水杯現在不敢蓋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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