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為新時代政法工作指明方向 全市政法各部門掀起學習熱潮

【本報訊】(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張爍)自今年2月份以來,全市政法各單位展開了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的熱潮。日前,記者來到蘭州市委政法委就《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的具體內容及全市政法單位學習成效採訪了市委政法委宣教科科長楊軍。

◆背景

據介紹,2018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這是建黨以來關於政法工作的第一部黨內法規,也是政法戰線第一部黨內法規。《條例》共九章、三十九條,以黨內基本法規形式,對黨領導新時代政法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制度安排,既為黨領導政法工作立規矩、定方圓,又為黨領導政法工作謀長遠、固根本,在政法事業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開創性的里程碑意義。

◆意義

《條例》第一次全面闡述黨的領導與政法工作的關係,是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絕對領導的總宣言。第一次以黨內基本法規形式規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是黨領導政法工作的總規範。第一次系統集成黨領導政法工作的成功經驗,是新時代政法事業科學發展的總遵循。

◆主題

《條例》凸顯了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做到“兩個維護”這一鮮明的政治主題。充分體現了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政治要求,充分體現了堅持黨的領導與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有機統一的法治要求,充分體現了確保政法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砥礪前行的發展要求。充分體現了政法機關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遮風擋雨”的實踐要求。

◆主線

《條例》聚焦“誰來領導、領導什麼、怎麼領導、如何保障”這些引領性、全局性、關鍵性問題,將領導主體具體化、職責任務清單化、工作運行機制化、保障措施制度化。《條例》明確了黨中央和各級黨委、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黨組(黨委)的領導職責:黨中央對政法工作實施絕對領導、全面領導,決定和管理政法工作大政方針、重大舉措、重大事項。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各級黨委領導本地區政法工作,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則、管幹部,研究解決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黨委政法委作為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等作用,全面履行“十項職責任務”;政法單位黨組(黨委)領導本單位政法工作,履行好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抓落實的職責。《條例》規定了請示、報告、決策、執行等基本制度,構建了涵蓋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的黨領導政法工作運行體系。《條例》規定了監督和責任制度,從監督制約、督促檢查、考評考核、督導整改、責任追究等五個方面,構建了黨領導政法工作保障體系。

◆總綱

《條例》總則著重明確了政法工作的基本職能、指導思想、主要任務、戰略目標和基本原則“五大內容”,拎起了新時代政法工作的總綱,勾畫出了新時代政法事業發展藍圖。《條例》規定了政法機關的三項基本職能,即專政職能、管理職能、服務職能。《條例》規定了新時代政法工作的指導思想,就是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時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條例》規定了新時代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務,即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條例》規定了新時代政法工作的兩大戰略目標,即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條例》明確規定了政法工作應遵循的“十項原則”,是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應把握的“十個根本”。

◆主體

《條例》明確規定,黨委政法委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實現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重要組織形式;政法單位是黨領導下從事政法工作的專門力量,主要包括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單位。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既需要各主體履行好各自職責,也需要處理好“上下左右”的關係。《條例》明確規定,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在黨中央領導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對黨中央負責,受黨中央監督,向黨中央和總書記請示報告工作,並對請示報告事項作了具體規定。黨委政法委在黨委領導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上下級黨委政法委是指導關係。黨委政法委指導、支持、監督政法單位在憲法法律規定的職責範圍內開展工作。

◆抓手

《條例》著眼政法工作新形勢新任務,創新完善了一系列政法工作運行機制,為提高政法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抓手。創新完善統籌協調機制,明確統籌政法工作、協調各方職能,是黨委政法委的重要職責。創新完善基層組織建設機制,創設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制度,是“黨管政法”向基層延伸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創新完善領導班子管理機制,創設黨委政法委派員列席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委員向黨委政法委員會述職兩項重要機制。創新完善幹部隊伍管理機制,黨委政法委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管理政法單位領導幹部、協助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問題。創新完善督促檢查機制,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綜治督導、執法監督、紀律作風督查巡查等制度機制,推動解決政法系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創新完善責任追究機制,規定了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責任追究機制,是促進黨領導政法工作各項規定落實的有效方法。

楊軍介紹說,為深刻領會《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簡稱《條例》)重要意義,深入學習《條例》主要精神,全市各政法委制定了相關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的通知,要求全區、縣政法各部門、各街道組織學習宣傳《條例》,採用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學習宣傳活動,迅速掀起學習宣傳《條例》的熱潮,持續推動《條例》在全市各縣區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全市政法各部門,在學習《條例》中突出重點內容。政法各部門、各街道堅持反覆學、深入學、持久學。特別要注重學習好《條例》出臺的重大意義、主題、主線、主體、總綱、《條例》制定過程中主要遵循的原則等方面,內容嚴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抓住重點對象、區分不同層次,開展學習培訓。組織專題學習。通過理論中心組學習、幹部培訓會、支部“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領導幹部講黨課、舉辦輔導講座等多種形式,組織廣大幹部職工進行系統學習,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另外,在全市還組織專家深入街道和政法各單位宣講,努力使《條例》精神成為社會各方面的共識,築牢《條例》貫徹落實的思想基礎。充分利用網絡、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廣泛宣傳《條例》的精神實質和各單位學習貫徹、狠抓落實的經驗做法,推動學習貫徹不斷引向深入,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