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知!5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費率降低了

通知通知!5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费率降低了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人社廳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減輕企業負擔,確保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5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費率降低了,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通知通知!5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费率降低了

一、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降至16%。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工傷保險繳費比例一類行業0.15%、二類行業0.3%、三類行業0.53%、四類行業0.68%、五類行業0.83%、六類行業0.98%、七類行業1.2%、八類行業1.43%;失業保險總費率按1%執行,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0.6%、職工個人繳費費率0.4%。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期限暫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

三、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一)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省安排部署,從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會保險個人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後,2019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暫時保持不變,確保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二)完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川辦發[2018]59號)規定的比例逐年過渡,其中:2019年為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50%,2020年為55%,2021年為60%;繳費基數上限為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從2019年5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在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繳費檔次我州暫按50%、60%、80%、100%、200%、300%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口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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