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检系统招录书记员4416人,5月11日开始报名!(附职位表)

内蒙古法检系统招录书记员4416人,5月11日开始报名!(附职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简章

一、过渡人员范围

过渡人员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7年6月30日前地方政府统一招聘和单位自行聘用且现仍在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工作的编制外聘用人员。

二、过渡职位

全区检察系统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过渡职位1428个,其中,蒙汉兼通职位139个。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考职位有关事项,可依据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咨询电话,与所报考单位进行联系。

注:报考蒙汉兼通聘用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要求参加笔试时必须选择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检察工作;

3.2017年6月30日前进入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工作;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或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法院系统人员报考检察系统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掌握速记等职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过渡实施步骤

过渡考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和简章、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笔试、资格复审、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确定第一轮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第二轮调剂补报、体检考核、确定过渡人员、公示、备案、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和简章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fjsjy2019/index.asp)、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网发布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直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fjsjy2019/index.asp),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9:00时至5月13日17:00时。

2.各地法院、检察院符合过渡条件的人员可以在现工作单位所在盟市检察系统范围内报考一个职位,不得跨盟市报考。

3.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要准确填写现所在单位,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在“是否蒙文答卷”栏目内必须填“是”。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笔试在12个盟市所在地分别设立考点,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所属盟市所在地考点。特别提醒:报考保安沼地区检察院的考生,笔试地点为“兴安盟考点”,报考驻呼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小黑河地区检察院的,笔试地点均为“呼和浩特考点”,报考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考生笔试地点应就近选择包头、乌兰察布、通辽、呼伦贝尔所在地考点。

7.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8.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过渡资格等处理。

9.报名期间,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将适时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由调整本人所报考职位。

(三)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于2019年5月11日9:00时至5月14日18:00时结束,5月13日17:00时后至5月14日18:00时期间不能新增报名,未审核通过人员可修改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负责。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重新修改提交信息的,从修改后提交时算起)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意见。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信息。

3.交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及时进行网上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特别提醒: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24:00时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4.打印准考证。交费成功人员请务必于2019年5月23日至25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为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2.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言作答,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必须选择蒙文试卷用蒙古文作答。

3.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上午9:00至11:30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查询。

5.请笔试合格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及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通知书》,了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内蒙古法检系统招录书记员4416人,5月11日开始报名!(附职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简章

一、过渡人员范围

过渡人员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7年6月30日前地方政府统一招聘和单位自行聘用且现仍在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工作的编制外聘用人员。

二、过渡职位

全区法院系统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过渡职位2988个,其中蒙汉兼通职位285个。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考职位有关事项,可依据各盟市中院咨询电话,与所报考单位进行联系。

注:报考蒙汉兼通聘用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要求参加笔试时必须选择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审判工作;

3.2017年6月30日前进入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工作;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或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检察系统人员报考法院系统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过渡实施步骤

过渡考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和简章、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笔试、资格复审、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考核、提出拟聘人选、调剂补报、体检、确定拟过渡人员、公示、备案、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和简章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fjsjy2019/index.asp)、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网发布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直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fjsjy2019/index.asp),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9:00时至5月13日17:00时。

2.各地法院、检察院符合过渡条件的人员可以在现工作单位所在盟市法院系统范围内报考一个职位(含铁路法院),不得跨盟市报考。全区法院、检察院符合自治区高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报考自治区高院机关职位,具体报考条件请参照职位表。

3.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要准确填写所在单位,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在“是否蒙文答卷”栏目内必须填“是”。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 笔试在12个盟市所在地分别设立考点,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所属盟市所在地考点。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特别提醒:铁路基层法院的考生笔试考点选择所在院所属盟市所在地考点。如,包头铁路法院考生选择包头考点。

7.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8.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过渡资格等处理。

9.报名期间,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将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调整本人报考职位。

(三)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9:00时至5月14日18:00时结束,5月13日17:00时后至5月14日18:00时期间不能新增报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中院负责审核报考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的考生。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重新修改提交信息的,从修改后提交时算起)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特别提醒: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其他报考信息。

3.交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及时网上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特别提醒: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24:00时,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4.打印准考证。交费成功人员请务必于2019年5月23日至2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为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言作答,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蒙文试卷用蒙古文作答。

3.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6 日上午9:00至11:30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查询。

5.请笔试合格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及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通知书》,了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

内蒙古法检系统招录书记员4416人,5月11日开始报名!(附职位表)
内蒙古法检系统招录书记员4416人,5月11日开始报名!(附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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