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房客拒交保證金,中介進屋扣物品?警方:暫時沒法立案, 你怎麼看?

陳嗣謙


房客與中介之間,屬於一種合同關係,房客從中介租房,而中介從房客那裡收取約定的房租。

從雙方發生的糾紛細節來看,若合同雙方,都完全按照合同的條款細節執行,這屬於合同的正常履約。

但是,中介以房客有可能不交燃氣費為理由,除了收取合同要求交納的保證金外,強行再行收取另一部分保證金,顯然屬於違約者,違反了合同中有關履約保證金的條款。另外,中介趁房客不在房間,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去房客的私秘空間,強行扣押房客的物業,也顯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房客應該享用的安全獨立環境。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屬於一樁合同糾紛。中介強行入室扣押房客的物業,不合理不合法,違犯了合同的相關約定。而房客拒交合同約定之外的保證金,並不違規違法。


觀察家說


找律師走法律程序沒錯,這個中介有經紀人證也會被吊銷,沒有證公司也要挨罰。


新鮮事兒事兒的


建議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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