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市管理領域信用體系建設 諸城這樣做……

5月6日,諸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出臺了《諸城市城市管理相對人信用等級評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城市管理相對人開展信用評價,實行信用分級管理,把城市管理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牢牢結合在一體,讓城市管理不再孤軍作戰,走向“大治理”模式。

根據《辦法》規定,城市管理相對人信用等級評價共分為四級六等,分別為AAA、AA、A,B、C、D。信用等級評級由各中隊監管人員據實際監督情況、按照評定標準進行初步評定,每6個月開展一次,每下一個評定週期的第一個月10日之前提報上個週期評級情況,大隊窗口3日內彙總後報局黨組會研究確定。對擬納入諸城市城市管理黑名單的相對人,由綜合行政執法局先行書面告知,相對人應在3日內提出陳述申辯,陳述申辯理由不成立或者3日內未提出陳述申辯的,確定納入黑名單,相關信息通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信用諸城”官網發佈。

聯合獎戒,讓守信者“處處受益”,讓失信者“處處碰壁”。《辦法》規定對A級以上單位,在評選“文明單位”、“誠信企業”、“誠信商家”等活動中予以優先推薦,在相關政策上予以優先扶持,信用級別越高享受相關部門單位提供的聯合激勵政策越多,AAA級單位直接納入諸城市城市管理信用體系紅名單;對B級單位實行常態監管,增加日常督查頻次,有針對性地進行政策教育,督促其限期整改,提示其若未有效及時整改將視為失信行為;對C級單位嚴加監管,增加日常督查頻次,重點進行督查,建議作為評選“文明單位”、“誠信企業”“誠信商家”的反面依據,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監管力度,發現違規行為從嚴查處,若未有效及時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警告其將列入失信單位;對D級單位直接納入諸城市城市管理信用體系黑名單,實行特別監管,隨時督查,增加檢查頻次,對違規行為從重從嚴進行查處,在評選“文明單位”、“誠信企業”“誠信商家”等活動中“一票否決”,通過市信用信息平臺推送至相關部門單位,實施聯合懲戒。

“獎懲不是目的,目的是塑造崇德向善的城市之風”,《辦法》同時規定了信用修復相關內容,A、B、C、D級單位的評定級別結果有效期限為6個月,在此期間,已被納入黑名單的相對人,如對其違規行為認識清楚,積極整改,且在整改達標後能長效保持,可提出對其信用進行修復,退出黑名單。具體信用修復步驟參照諸信用辦〔2018〕32號《關於對失信主體進行信用修復有關問題的通知》進行。諸城市有效應用信用+城市管理,將個人行為與城市發展緊密結合,為堅持崇德向善的價值導向設置信用修復渠道,為失信人提供改正錯誤、重塑信用的機會。通過信用修復有效地讓人們的文明行為得到光大,讓不文明的現象得到扼制,從而實現了“好人更好,壞人變好”的好局面,讓崇德向善“蔚然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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