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柳州市柳江區拉堡鎮
一名叫韋某的男子
酒後尋釁滋事
辱罵出租車司機、騷擾幼兒園、大鬧醫院、
辱警、襲警,
醜態百出
5月6日
柳江警方
對外公佈了
韋某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的查處經過。
近日
來賓市興賓區一名叫韋某的男子酒後在柳江區拉堡鎮尋釁滋事,辱罵出租車司機、騷擾幼兒園、大鬧醫院、辱警、襲警,醜態百出。5月6日,柳江警方對外公佈了韋某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的查處經過。
4月18日上午7時許,
柳州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揮中心指令:一名出租車與一名醉酒男子在航嶺路41路公交車站旁發生糾紛,馬上出警處理。接到指令後,民警立即趕到了事發地。一名出租車司機向民警反映,一名醉酒男子要求乘車,但是又說不出乘車到什麼地方,於是他拒載了該男子。該名醉酒男子的要求被拒絕後,揚言報復出租車司機,並捶打出租車,司機害怕,於是馬上報警。醉酒男子在司機報警過程中離開了現場,民警見出租司機沒有什麼損失,留下對方電話後,叫司機先行離開。
民警沿著醉酒男子離開的地方,查找其蹤跡。民警在查找過程中,再次接到指揮中心指令:有一名醉酒男子在富鑫五街一幼兒園門前鬧事。接到警後,民警立即前往處警,發現該醉酒男子正是他們要找的那名醉酒男子。民警經過了解,獲悉該醉酒男子叫韋某(27歲,來賓市興賓區人),韋某剛才在現場踢幼兒園大門、甩幼兒園花盆、踢附近居民的門、搶群眾的手機打電話。民警過去向正坐在一張凳子上打電話的韋某瞭解情況,遭到韋某辱罵,民警於是依法傳喚韋某回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民警將韋某傳喚至派出所後,發現其處於醉酒狀態,於是聯繫柳江區中醫院出診,將韋某接至醫院醒酒。到醫院後,韋某依然借酒滋事,不配合醫生、護士檢查,不理會民警、輔警的勸說,並走到中醫院大院裡,對民警、輔警進行辱罵,還用手亂拍醫院內停放的小車,被民警阻止後,韋某又用腳踢打民警身體、用手扇輔警臉部。為了安全考慮,民警、輔警在韋某家屬配合下,將韋某制服並交由韋某家屬先行帶離中醫院。
韋某酒醒後,民警於4月19日依法對其進行了問話,收集了韋某酒後在幼兒園門口滋事、大鬧醫院、辱警、襲警的相關證據,因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二款的規定,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處以了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事後,民警進一步收集了韋某酒後滋事的相關證據,確認了韋某的行為已經涉嫌妨害公務罪,公安機關於4月23日將涉嫌妨害公務罪的犯罪嫌疑人韋某提請至柳江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柳江區人民檢察院對此案進行審理後,認為韋某涉嫌妨害公務罪符合逮捕條件並批准逮捕。4月30日,韋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執行逮捕。
民警提醒
喝酒一定要適度,千萬別喝醉,醉酒不僅傷身體,而且還會在醉酒狀態下像韋某這樣做出過激行為,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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