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合同寫繳納社保,快半年了都沒交,通過勞動局能贏嗎?

1234567的劉


首先,不管勞動合同是不是規定要繳納社保,用人單位都應及時為您繳納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勞動者向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已經6個月未給您繳納社會保險,就可以攜帶工資表、考勤表等材料向社保局稽查科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為您補繳社保,而不是通過勞動局去申訴,因為仲裁委員不予受理或駁回你的社保補繳請求;

其次,如果單位未給你繳納社保,可以先跟單位說清楚法條規定,如果可以協商補繳社保,倒是一個兩全其美的結局,不僅可以不讓單位為難保住工作,還爭取到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後,如果協商不一致再去社保局去申請仲裁,由社保局責令單位為您補繳社保費用;如果單位拒不執行,也可以向所在區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您有更多社保及職場問題,請關注我喲!


北京社保代繳補繳


我分享一下我的觀點和感受。最近我本人辦理的一些仲裁案件中就存在好幾件因單位未給員工繳納社保費用的仲裁。有些是要求解除勞動,賠償經濟補償金的,有些是要求單位足額繳足的。

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你既然與公司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規定,單位應當為員工購買社保是勞動合同的必備合同內容。


既然你都工作了半年了,那單位應當為你按時給你足額繳納半年的保險,單位半年了都還沒交保險,可能存在兩種情形:一種是單位一直未給你們辦理社保手續;還有一種情況是辦理了社保手續出具了社保的徵繳計劃,但未繳納保費,處於欠保狀態。對於這這兩種情形,處理方式有所不同。如果屬於第一種情況的話,你如果想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話,勞動仲裁委員會可能會不予受理或駁回你的請求,或者讓你去法院起訴。因為去年出臺了一個關於處理社保費繳納的勞動爭議若干問題的法律適用的司法解釋,根據該司法解釋之規定,因單位未給員工辦理保險手續,因此給員工造成損失的,員工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如果屬於第二種情況,單位屬於欠保情形的。可能仲裁委員會也會不予受理或駁回你的請求。他們可能會告知你,追繳社保費應當是社保局的事,由社保局去追繳並申請強制執行。


曾小律


這個問題問到我就對了,我是社保人力問答專家北京範兒。


這個問題具體來分析,第1個入職合同寫交納社保。可以很準確的告訴你一點,只要簽了勞動合同就一定必須交社保,這是目前社保的規定,而且是嚴格的要求。


從2019年以來,社保調整之後,社保的收費交給稅務收取,所有的企業都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無論企業在入職合同中寫沒寫繳納社保,都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如果不為員工繳納社保, 企業這是違法的,員工去勞動仲裁部門一告一個準,而且對企業的處罰不僅是進行補繳社保,嚴重的還要對企業罰款,嚴重的會加入失信名單。


企業半年都沒給你交社保,我給你的建議是:

不要一下子就去告到勞動仲裁部門,先和企業談,讓企業按照約定給你交社保,並且把半年前的社保都要跟你給你補齊,如果不補的話,也可以接受給你的現金的補償。這是一定的,當然最好讓公司給你補交。


給你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現在國家要求的,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第二,不交社保的話,企業是違規的,而且現在要進行追繳社保,並且有可能對企業罰款,和企業說明利害關係,點明而完全說。企業人力自已會查,不能變成威脅,把握好度。

第三,如果企業有其他的想法的話,可以接受現金的補償。但這種現金補償在社保部門是不予認可的,如果你再去告他,同樣的還是會被要求給你補交社保,並有罰款的措施。


綜上所述,你去勞動局仲裁的話一定是能贏的,企業也一定知道這樣一個結果,所以說你先和企業談,讓他給你補交社保就可以了。相信企業也明白這個利害關係,另外你以後還在這個企業幹,所以也不能把事情搞太僵了,大概就這意思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最後大家如果有個人對社保,醫保,方面的個人問題,可以私信來問我,也歡迎大家加入我們的社保問答圈子,隨時隨地一對一的指導。


社保/人力-解答圈

解答關於社保、離職疑問、人力、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等問題,儘管來問?

https://ic.snssdk.com/market/v1/tpl/landing/community/community.html?community_id=6649984606034461191


北京範兒


樓主你好,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首先應該和所在的工作單位面談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如果確實是半年還沒有交你的社保,那麼你首先應當諮詢工作單位為什麼沒有給你交社保,只有通過工作單位你才能得到一個明確的答覆。

然後在得到明確答覆以後,比如說工作單位拒絕給你繳納相應的社保,那麼這種情況下,你才可以申請一個勞動仲裁或者是勞動監察委員會介入。如果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願意給你補交之前的一個社保待遇,那麼你就需要和工作單位規定一個補交的時間,這樣一來的話再補交的期限之內如果補交完成,那麼就沒有必要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沒有補交完成,你再申請勞動仲裁也是為時不晚。

所以說第一時間和自己的工作單位面談來解決這個問題是最佳的一個解決辦法,這樣一方面對於自己和工作單位來說都比較友好的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說一旦申請勞動仲裁,那麼對於你個人和工作單位,來說都是一個不好的結局,將來如何面對自己的工作單位呢?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入職以後合同上明確寫要交納社保,但是快半年都沒有交通過,勞動局能行嗎?首先遇到這樣的問題,如果說確實是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給你交社保的話,那麼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和投訴。

勞動監察大隊是社保部門下屬的一個部門。他的主要職責就是負責核查企業單位有沒有按照全員的標準來給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通過勞動監察大隊,來進行投訴和舉報是一種比較理想的選擇。那麼既然你簽訂了勞動合同,所以說你簽訂的這份勞動合同,就是你的一個投訴的一個證據,那麼只要持有你的勞動合同進行投訴和舉報就可以。

由勞動監察大隊出面解決和調查這個問題,如果確實是因為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給你交社保,那麼勞動監察大隊會責令你所在的企業單位按照一定的限期之內補交員工的社保,所以說這樣的一個做法是行之有效的,對於你自己來說也會得到社保的一個補交待遇。


懂社保


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是強制的,用不著約定,也不能通過協議免除。可以催一下,看看是什麼原因未給你繳納,如果單位想省錢,你又不想撕破臉,那就先這樣幹著。好處是公司給了你一個把柄,你什麼時候不想幹了,可以據此提成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期,今天通知,明天就不用來了。單位還得付給你補償金。至於社保公積金,離職以後申請補繳,單位除了要足額補齊,還得支付50%滯納金。當然你個人應繳部分也得補上。注意社保追溯期是兩年,公積金沒有期限。


想要熊貓898


你去勞動局仲裁,也就是和東家翻臉。so以後的日子咋過。可以先和你們的人事部門溝通一下,先禮後兵嘛!我覺得這樣好點


竇玉樹


依事實為根據,依法律為準繩,相信勞動仲裁部門會懂這個理!


誠實守信69500904


在我們這裡,合同是活的,不是勞動者說了算,是企業和相關部門說了算,現在是供方大於需方,你愛幹不幹,不幹就滾,有的是人幹


物業人虛無


勞動法規定,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繳納社保,否則賠償雙倍工資,你可以拿著合同去勞動局申請仲裁,穩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