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調包計”,讓他犯下詐騙罪

5月5日,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22歲的塗某是江西人。去年11月,塗某在我市通過58同城網發佈回收手機、揹包、黃金等信息。去年12月,有個小夥子聯繫塗某,說要出售一塊卡地亞手錶。小夥子稱,這塊手錶是在國外購買的,當時花了7.8萬元左右。

雙方約了見面。塗某仔細檢查了手表,認為是真的。小夥子出價3萬元,塗某以手錶有劃痕等為由,還了1000元,雙方最終以2.9萬元成交。

事後,小夥子的父親得知手錶被賣掉,聯繫塗某,想買回手錶。塗某說,加一點清洗、保養費用,可以賣回給小夥子的父親,不過,他在外地,要過一段時間回溫嶺。

小夥子的父親催了幾次,今年3月,塗某回到溫嶺,以2.97萬元的價格,將手錶賣回給小夥子的父親。

兩天後,小夥子的父親發現買回來的手錶顏色有些不對勁,到手錶店鑑定了一下,竟然是假的。他聯繫塗某,塗某一會說這表就是小夥子當時賣的,一會說手錶經手了好幾家,後來乾脆聯繫不上。

小夥子的父親報警。3月25日,塗某在城北街道被警方抓獲。

塗某說,賣給小夥子的父親的手錶,是他通過微信花了1300元購買的高仿手錶。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起了貪念。

經鑑定,真表價值5萬多元,假表價值980元。

案發後,塗某將真表歸還給了對方,並取得了對方的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塗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來自:溫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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