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員工辭職、不讓員工進廠門違法嗎?

狗頭橋


逼員工離職要從導致的最後結果來判斷是否違法,不讓員工進廠門肯定違反《勞動合同法》

一、先說逼員工辭職這件事。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逼員工辭職可以理解成是企業的一種正常的經營管理行為,如何實施這種行為其實是由企業自己來把握,處理的好可能員工自己辭職走人,如果是員工自己辭職,企業自然就不違法,雖然企業的過程可能涉嫌違法,但由於不好舉證並且員工自己已經主動辭職,所以勞動局也無法追究企業這種行為。

但是企業通過不讓員工進廠門的方式逼員工辭職,顯然會形成員工和公司間的對抗。這種對抗會導致公司和員工之間失去協商的空間,所以也會導致一個必然的結果,就是企業採取非法的行為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企業肯定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所以企業逼員工辭職的行為本身是否違法不好界定,但是這種行為所導致的結果不同,將會直接導致企業的行為是否違法。

二、再來說不讓員工進廠門的事。

企業的這種行為肯定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企業將員工攔在廠門口,很明顯是屬於沒有為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的行為,所以這種行為是違法的。為勞動者提供工作場所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同時也是法律責任。

企業採取這種極端的行為一方面明顯違法,同時也是很不人性化,並且這種行為不利於矛盾的解決。容易把事情推向不可以協商的地步。

三、如果真到了不可協商的地步,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仲裁申請。

上面已經說了,如果企業將員工攔在廠門口不讓進,是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兩項訴求:

1、如果員工還想在這個公司上班,不想離職。可以要求企業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讓員工能夠正常勞動和工作,勞動局會依法支持員工的訴求,責令企業改正。

2、如果員工對企業的這種做法感到無語或寒心,可以依法要求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上面我們已經說了企業這種行為很明顯是違法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所以員工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按照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向企業要求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假如你在這個公司工作了2年,每個月工資是4000,則企業需要根據第八十七的規定支付4000*2年*2倍=16000元給員工。

最後要說的是,對抗是沒有出路的,尤其是作為企業來說,更是要避免用一些極端的手段和方法去對付作為弱勢群體的員工,否則將會導致企業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需要向員工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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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實戰派


提這種問題,最好加上背景材料,這樣大家幫你分析的才會深入透徹,切合實際。

就這麼拎兩句出來問大家,讓別人怎麼回答你?

就題主所說而言,當然是不可以,而且是違法的,但是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不能簡單的就怎麼去概括。

公司為啥要逼員工辭職?員工自身有沒有問題?有什麼問題?有多大的問題?這都是要考慮的!


漫話職場


逼員工辭工肯定是違法的,要按勞動合同法上去賠償,假如賠償不正確可去勞動局投訴或起訴!


風雲隨緣H


在沒有解除勞動關係的前題下阻止員工上班,是侵犯職工人身主權(工作權),粗暴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要負刑事責任。可報警110同時申訴至法院,要求給予誤工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並投訴至勞動監察,要求恢復工作的權利。


書鄉情緣


不讓進廠門不違法,工廠有經營管理權,可以決定不讓誰進入,就像銀行,保安也是工作人員,恐怕也不能進入櫃檯裡面吧。真正違法的是逼員工辭職,企業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為員工提供勞動崗位,並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單方面拒絕員工繼續工作,且不給付報酬,會構成合同違約,同時有可能違法勞動合同法,僅此而已。


想要熊貓898


那必須違法啊!已經這樣了,就不要對廠抱有期望了,這廠也是傻。現在你們收集證據直接去勞動局吧!一般廠裡想辭退員工又不想賠償,都會找理由降低你工資,讓你自己走,現在還用這樣的方法,這廠領導也是個奇葩人物。


清蒸戰爆炒


江蘇省總工會wgqZX 拒絕告知離職證明該那個單位出具,不違法嗎?不是在蔑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違法侵犯職工會員的失業待遇、再就業權嗎?


用戶2741938979944


無論企業出現什麼特殊情況,逼員工辭職都是違法的,在勞動合同沒有到期之前,企業沒有理由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就算企業破產也應該走法律程序,而不是逼員工辭職,至於不讓員工進門只能說明這個企業太爛了。


那年初夏2005


前提,需要你是合法的,而工廠是違法的。那叫個朋友到旁邊手機錄像,自己手機錄音,然後進廠門,錄下事情事實,拿證據再找勞動部門反映。再記得發到頭條上來讓大家看看哈。


夜飲茗汁


作法不對,勞動法到底保護誰的利益,只有老闆招不到工人,他就知道打工族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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